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日
在铅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检察职能,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安全保障责任。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黄赌毒和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7件225人,同比分别上升33.1%、21%,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141件18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7件331人,同比分别上升65.7%、61.5%,经审查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199件277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①,对轻微刑事案件正确使用刑事和解制度从宽处理,对37件不捕和30件不诉案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尽可能依法采取不捕、不诉处理,积极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作为重点,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开展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有效维护了基层政治生态和群众利益。拓宽预防工作渠道,联合市检察院在铅山开展生态环境、扶贫惠民、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专项预防活动。联合县邮政分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走千家、进万户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推行预防诫告制度,全年共开展预防诫告8人次。认真开展“六进”活动,进行法制宣传16次,受警示教育人员达500余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3批次,有2人因有犯罪记录被取消投标资格,防止了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风险发生。
主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助推美丽铅山深入发展。派员参与重点乡镇整治、打击非法采砂、防汛抗洪和挂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有3名干警受到县委政府通报表扬。在挂点服务重点项目江西亮华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中,我们抽调3名班子成员组成工作组,贴身服务企业,该项目厂区建设已顺利完成。牵头与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土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铅山良好生态。积极参加脱贫攻坚工作,我院干警共帮扶贫困户61户200余人,向贫困户发放生活物资、慰问金3万余元,提供建房资金5万余元,安排了4名干警到汪二镇徐家村、横林村驻村帮扶,帮助两村脱贫攻坚。
认真解决涉检信访,全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参加县级领导干部接访、政法干部下乡巡访活动,每日安排3名干警在院信访室值班接访,形成“大接访”格局。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人次,做到了来访有人接待、来信有人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定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到位,信访工作安全有序。
二、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抓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重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以及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切实增强检察监督的实效。
刑事法律监督有精度。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过程的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不公以及有罪判无罪、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纠正漏捕7人,漏诉2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0次。对县法院量刑明显不当案件提请抗诉1件,在法庭上提出量刑建议199份,提出检察建议6份。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7次。
民行法律监督有亮度。继续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均得到改判。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加大力度办理公益诉讼②案件,目前已办结2件。
刑事执行监督有力度。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对3名脱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已被收监。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③,对36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提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得到采纳。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对县法院判决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等刑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监督财产刑判决执行到位。继续开展“双维护④”活动,保障在押人员健康权益,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全年对“两所”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教育210余人次。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完成中央各项重大改革任务
以铁一般的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使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⑤改革。2017年4月,经过民主评议、考试考核等各项程序,我院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19名,按规定配置了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均已在5月份分类定岗到位并按新的办案组织形式开始办案,所有员额检察官都分配在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50余件,占案件总数25%。2017年8月,我院又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将13个内设机构和4个派出机构整合为一局六部一室,改革后的内设机构更加精简,检察职能更加优化。目前,我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检察官职业保障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均已圆满完成。
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⑥。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落实证据裁判要求,全年141件决定逮捕案件和199件决定起诉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的原则,完善讯问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证据标准和要求,建立了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明确补充侦查方向、标准和要求。完善不起诉制度,对未达到证明标准的案件,坚决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全年共有15件案件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政治制度改革,我院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努力做好转隶干警思想工作,确保队伍不乱、人心不散。2017年12月4日,市委马承祖书记到我院视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我院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我院共向监察委转隶10名优秀干部,需要移送的问题线索已按要求分类登记造册后移送监察委,圆满完成了检察机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四、加强职业素能培养,全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的要求,全力打造职业化检察队伍。2017年我院有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人才库”、1名干警被授予“全省优秀反渎局局长”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刑事执行业务标兵”。
紧抓规范执法不放。严格落实最高检制定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司法,积极推进静态与动态管理相统一的案件管理新模式,所有案件均通过案管系统平台进出,有效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150余件,将评查结果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全面监督执法过程,跟踪每一个案件流程,在问题发生前提前预警,全年共向办案部门口头预警提示20余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0余次,避免了案件风险的发生。
紧抓干警培养不松。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成立以青年干警为主的检察理论研究小组和检察创新研究小组,制定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以及AB岗工作制度,为青年干警成长提供平台。2017年,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45人次,撰写调研文章30余篇,我院申报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立项,一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全院上下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紧抓自身建设不懈。认真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方志敏式好干部”党员活动,增强党员身份认同,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院干警到县廉政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不断提升思想品格和党性修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检务督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做到严在经常、管在平时。
五、坚持公开司法理念,全力拓宽接受监督渠道
我院始终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坚持公开司法理念,不断规范接受监督的形式和渠道,确保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主动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内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党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定期和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汇报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争取党委重视;汇报我院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大困难,争取党委支持。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人大会上报告工作,安排人员听取人大会分组审议检察工作情况,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整改。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发送《铅山检察工作动态》,主动把我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新法制报》《方圆》等报刊杂志,让代表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关心、支持检察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作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信访件或其它事项认真进行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不断强化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听取委员意见、办理委员提案。深化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9条,法律文书140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6条。积极搭建检务公开线上线下双平台,大力发展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主动发布检察工作动态、热点刑事案件,进一步做好民意沟通,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铅山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县人民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铅山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法律监督的效果不明显,监督的力度和精度还有提升的空间;内部监督还不够充分,个别干警执法办案还不是很规范;检察工作特色不足,创新不够,亮点不多。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铅山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为着力打造“四个基地”、加快建设“四个铅山”,把我县建成山水园林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围绕上述总体要求,我们将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多方位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经济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多举措强化法律监督。认真执行法律规定,严格审查、认定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的监督,重点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有罪不究、违法立案、有案不立等问题进行监督;全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完善社区矫正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长效监督管理制度。
三是多途径规范执法办案。进一步凝心聚力,坚定不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认真听取媒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加强案件管理和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加强检务督察,建立健全督察整改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四是多渠道提升队伍素质。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力度,紧紧围绕打造上饶检察工作升级版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以优秀公诉人为龙头的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完善青年干警培养机制,提供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交流学习平台,加快青年干警成长;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宣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新作为,为铅山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新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