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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18-06-27  作者:暨周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有一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和4个派出检察室。现有编制43,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工勤编制4。目前在编在职人员4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7人,工勤4
  领导情况:目前有领导班子成员5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其它院领导3人;在职研究生1人,在职法律本科6人;年龄结构为:40岁至502人,50岁至554人,平均年龄为51岁。

  队伍学历情况:我院现有在职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7.31%;大学本科学历37(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15),占总人数的90.24%

  年龄构成情况:30岁以下(含30岁)6人,占总人数的14.63%30岁至409人,占总人数的21.95%40岁至509人,占总人数的21.95%50岁以上17人,占总人数的41.46%,全院平均年龄44.08岁。

  队伍身份情况:实有在岗人员41人,其中男29人,女12人;党员39人,群众2人;员额内检察官13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侦查业务用房总用地面积99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0平方(其中:主楼建筑面积6499平方米,共九层;附属楼建筑面积1261平方米,共三),项目于2007年立项,201012月破土动工,2012年底顺利完工,2013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强班子、抓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检察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次受到省、市院的表扬,基层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2009年荣获全省第三届先进基层检察院光荣称号;20127月被县委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20134月被省院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201412月被省院和省档案局评为档案省特级单位;2014年度在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三名,获全市先进单位;2011--2014年度院机关总支分别被县委、县机关工委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五、六、七、八届文明单位;201512月被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评为江西省园林化单位;2011--2017年度均被县综治委评为全县综治先进单位;20162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新农村建设模范帮扶单位;20164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行政执法类第一名。2022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让党放心 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先进单位、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9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9.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9.1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2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6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29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接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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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有一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和4个派出检察室。现有编制43,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工勤编制4。目前在编在职人员4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7人,工勤4
  领导情况:目前有领导班子成员5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其它院领导3人;在职研究生1人,在职法律本科6人;年龄结构为:40岁至502人,50岁至554人,平均年龄为51岁。

  队伍学历情况:我院现有在职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7.31%;大学本科学历37(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15),占总人数的90.24%

  年龄构成情况:30岁以下(含30岁)6人,占总人数的14.63%30岁至409人,占总人数的21.95%40岁至509人,占总人数的21.95%50岁以上17人,占总人数的41.46%,全院平均年龄44.08岁。

  队伍身份情况:实有在岗人员41人,其中男29人,女12人;党员39人,群众2人;员额内检察官13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侦查业务用房总用地面积99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0平方(其中:主楼建筑面积6499平方米,共九层;附属楼建筑面积1261平方米,共三),项目于2007年立项,201012月破土动工,2012年底顺利完工,2013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强班子、抓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检察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次受到省、市院的表扬,基层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2009年荣获全省第三届先进基层检察院光荣称号;20127月被县委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20134月被省院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201412月被省院和省档案局评为档案省特级单位;2014年度在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三名,获全市先进单位;2011--2014年度院机关总支分别被县委、县机关工委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五、六、七、八届文明单位;201512月被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评为江西省园林化单位;2011--2017年度均被县综治委评为全县综治先进单位;20162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新农村建设模范帮扶单位;20164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行政执法类第一名。2022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让党放心 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先进单位、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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