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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18-06-27  作者:暨周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有一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和4个派出检察室。现有编制4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个,工勤编制4个。目前在编在职人员4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7人,工勤编4人。
  院领导情况:目前有领导班子成员5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其它院领导3人;在职研究生1人,在职法律本科6人;年龄结构为:40岁至50岁2人,50岁至55岁4人,平均年龄为51岁。

  队伍学历情况:我院现有在职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7.31%;大学本科学历37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15人),占总人数的90.24%。

  年龄构成情况:30岁以下(含30岁)6人,占总人数的14.63%,30岁至40岁9人,占总人数的21.95%,40岁至50岁9人,占总人数的21.95%,50岁以上17人,占总人数的41.46%,全院平均年龄44.08岁。

  队伍身份情况:实有在岗人员41人,其中男29人,女12人;党员39人,群众2人;员额内检察官13人。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侦查业务用房总用地面积99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0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6499平方米,共九层;附属楼建筑面积1261平方米,共三层),项目于2007年立项,2010年12月破土动工,2012年底顺利完工,2013年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强班子、抓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检察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次受到省、市院的表扬,基层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2009年荣获全省第三届“先进基层检察院”光荣称号;2012年7月被县委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4月被省院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12月被省院和省档案局评为档案省特级单位;2014年度在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三名,获全市先进单位;2011--2014年度院机关总支分别被县委、县机关工委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五、六、七、八届文明单位;2015年12月被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评为江西省园林化单位;2011--2017年度均被县综治委评为全县综治先进单位;2016年2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新农村建设模范帮扶单位;2016年4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行政执法类第一名。2022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让党放心 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先进单位、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8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6.8.3

    赖晓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6.8.7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6.8.10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6.8.14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6.8.17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6.8.2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6.8.24
    赖晓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6.8.28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6.8.31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接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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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有一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和4个派出检察室。现有编制4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个,工勤编制4个。目前在编在职人员4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7人,工勤编4人。
  院领导情况:目前有领导班子成员5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其它院领导3人;在职研究生1人,在职法律本科6人;年龄结构为:40岁至50岁2人,50岁至55岁4人,平均年龄为51岁。

  队伍学历情况:我院现有在职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7.31%;大学本科学历37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15人),占总人数的90.24%。

  年龄构成情况:30岁以下(含30岁)6人,占总人数的14.63%,30岁至40岁9人,占总人数的21.95%,40岁至50岁9人,占总人数的21.95%,50岁以上17人,占总人数的41.46%,全院平均年龄44.08岁。

  队伍身份情况:实有在岗人员41人,其中男29人,女12人;党员39人,群众2人;员额内检察官13人。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侦查业务用房总用地面积99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0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6499平方米,共九层;附属楼建筑面积1261平方米,共三层),项目于2007年立项,2010年12月破土动工,2012年底顺利完工,2013年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强班子、抓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检察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次受到省、市院的表扬,基层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2009年荣获全省第三届“先进基层检察院”光荣称号;2012年7月被县委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4月被省院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12月被省院和省档案局评为档案省特级单位;2014年度在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三名,获全市先进单位;2011--2014年度院机关总支分别被县委、县机关工委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五、六、七、八届文明单位;2015年12月被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评为江西省园林化单位;2011--2017年度均被县综治委评为全县综治先进单位;2016年2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新农村建设模范帮扶单位;2016年4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行政执法类第一名。2022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让党放心 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先进单位、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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