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8月出生,1990年3月入伍,1993年12月退伍,1994年10月进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95年从事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思路,扎实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通过不断努力,2002年9月,他所管理的铅山县院档案室通过了省档案局的评估和审核,升级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2014年11月晋级为“省特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在其位、尽其责”。档案工作枯燥乏味,没有台前的风光和耀眼的工作表现,有的只是经年累月的埋头苦干和堆积如山的档案资料。李丹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始终恪尽职守,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枯燥的工作岗位中不断探索和提升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激情。
1995年,李丹刚接手档案工作时,单位只有一间10个平方左右的管藏室,档案资料放在各类老旧的柜木箱中,文件资料也不够齐全,整理过也不够规范。对于一名20来岁刚参加工作、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青人来说,他一度背上了思想包袱。虽然从未接触过档案工作,他凭着一名党员的责任感,服从了组织安排,认真学习了档案业务知识,并联系县档案部门的同志,争取支持指导。他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归类、收集、整理、组卷等,并总结出了一整套工作方式。
他还自学了计算机的知识和操作,逐步改变了以前手工填写档案条目、目录、案卡等工作,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档案整理、编集、查找更加方便快捷。
在日常学习、工作中,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工匠精神”边干边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熟练掌握了党和国家对档案管理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检察档案管理要求,顺利完成了一项又一项较为复杂、繁杂的任务。
2002年,对李丹来说是档案工作任务最艰巨、最辛苦的一年。根据上级对铅山县检察院档案管理升级的要求,他管理的档案室需要在2002年完成档案管理升级。接到任务后,他对以前的档案全部按照《档案达标升级实施方案》逐项进行了疏理、检查,在这一年中,他几乎牺牲了所有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并一次次联系县、市档案管理部门及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对有关档案项目进行初查、复查工作,最终在2002年9月,经省档案局评估和审核后,成功升级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
李丹深知,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不仅需要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更需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多年来,他以良好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待每次工作任务,以执着、朴实的方式把自己的青春和智慧融入了检察档案工作中,面对档案管理新的形势、发展和要求,不断提升自己,促进单位档案管理全面健康持续发展,默默守护着检察档案事业,尽情诠释着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