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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申诉须知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民事申诉受理范围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民事案件不受理范围 

(一)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依法可以上诉但未提出上诉,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2、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3、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的; 

4、当事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行使上诉权的; 

5、当事人因人身自由被剥夺、限制,或者因严重疾病等客观原因不能行使上诉权的; 

6、有证据证明他人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阻止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的; 

7、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提出上诉的。 

(二)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2、人民法院正在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但超过三个月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除外; 

3、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4、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 

5、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6、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7、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 

三、行政申诉受理范围 

(一)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二)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三)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行政案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之日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应当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以下列理由申请监督,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再审判决、裁定的; 

(二)再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再审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及执行活动有违法行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上述规定中的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四、行政申诉不予受理范围 

(一)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二)人民法院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但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除外;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查的; 

(四)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五)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六)申请监督超过六个月期限的; 

(七)当事人提出有关执行的异议、申请复议、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间未作出处理的除外; 

(八)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五、申请民事(行政)监督的案件需提供的必要材料 

1、申请书(例如:抗诉申请书、监督申请书) 

2、身份证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3、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书(一审、二审、再审等) 

4、有委托人的,需提供委托证明 

5、证据材料 

6、地址确认书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光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真诚地期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帮助和指导,推进铅山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铅山县地处武夷山脉北麓,东连上饶县,西接弋阳县、贵溪市,南临福建省武夷山市、光泽县,北接横峰县。全县总面积2178平方公里,人口48万,现辖18个乡镇(中心),其中有2个少数民族乡,161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

      铅山山川秀美,人文荟萃。晚唐诗人王驾曾以“鹅湖山下稻粱肥”、“家家扶得醉人归”的诗句,生动描绘了农耕经济时代铅山的富足与和谐。宋代哲学家朱熹与陆九渊兄弟的“鹅湖之会”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著名词人辛弃疾晚年寓居铅山,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中国史纲要》载:明清之际,铅山就与上海的松江、江浙的苏杭、安徽的芜湖、江西的景德镇并称“江南五大手工业中心”,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最早的地区之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鹅湖书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连史纸制作工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鹅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这四块闪亮的“国”字号招牌,是铅山实施大开放、实现大发展的精美名片。

      铅山地表资源优越,全县森林覆盖率74.6%,山林面积250万亩。铅山地下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有铜、铅、锌、煤、石灰石、花岗岩等30余种,全国第二大铜矿永平铜矿坐落境内。县内自然、生态、历史、人文之“八千景观”(千古一辩鹅湖书院、千峰之首黄岗山、千载寺观葛仙山、千年古镇河口镇、千首词圣辛弃疾、千古名臣费宏、千篇华章蒋士铨、千年纸都石塘镇),为铅山发挥后工业时代优势,做大做强旅游业提供了强大的资源支撑。

      伴随着铅山经济社会不断前进的步伐,铅山县人民检察也一直在不断成长进步。多年来,我们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神圣职责,捍卫正义、弘扬正气,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强化监督、维护公平,用具体行动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谱写了检察工作新篇章,为促进铅山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信息共享,沟通无限。紧跟时代发展旋律,走互联网+科技强检之路,回归“信息为核心”的检察信息化,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打开了一扇与信息世界交流的窗口,搭建了一个与各级检察机关共享信息的平台,架起了一道与广大人民群众无限沟通的桥梁。我们愿通过这个窗口,以崭新的视角,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向人民群众反映铅山检察工作情况,展现铅山检察风貌;我们愿通过这个平台,认真倾听所有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好地改进铅山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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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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