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和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明确指示,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阳光透明司法,3月23日上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就针对一起信访人多次申诉信访的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这是我院首次就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举行公开听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次听证会,我们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代表、林业部门代表、村镇干部以及犯罪嫌疑人、控告人等十余人参加。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本案基本案情,并对该案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陈述。
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分别阐述了控告的事实、理由及答辩意见,侦查机关代表阐明了移送起诉意见,人民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他特邀人员也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及专业知识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 在认真听取参会代表意见后,铅山县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听证会的各方意见,依法作出相应决定。

“此次公开听证,是落实检务公开的重要举措,是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的重要形式!” “检察机关办案很透明,保障当事人权益有实招,司法公信力看得见、摸得着!” “这次听证会,不同于以往检察机关严肃的形象,让人感受到了人性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参会人员如是说。
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也让公平正义在公开中更加可信、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