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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助推平安江西建设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时间:2023-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举办“检察现代化·奋进新风貌”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以“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助推平安江西建设”为主题,发布2022年度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会前为大家播放了未成年人检察主题曲《携长风予你》,寄托了检察人希望少年翱翔如风的美好期许。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冯祖强,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王露茜,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韶婧。我是本次发布会主持人,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处长欧阳晶。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凤凰网、江西日报、江西都市频道、江西广播电台、新法治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江南都市报等。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冯祖强专委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二是李韶婧主任讲述办案故事。三是答记者问。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冯祖强专委发布。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冯祖强: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下面我向大家发布2022年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助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倾情呵护赣鄱大地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全省共有8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集体、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一、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基本情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7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3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66人,不批准逮捕2305人;起诉79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人数),不起诉3239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附条件不起诉1267人。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特点:一是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起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2人,同比增加12.8%。二是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犯罪上升较快。受理审查起诉476人,同比增加195人,增幅69.4%。三是学生犯罪和校园暴力犯罪数量下降。起诉涉嫌犯罪的在校学生93人,同比下降29%;起诉涉嫌校园暴力犯罪15人,同比下降16.7%。四是跨区域作案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降低。起诉非本地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1人,同比下降41.9%。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有63人此前受过刑事处罚,重新犯罪率1.7%,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

(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35人,同比减少389人,降幅27.3%;提起公诉1687人,同比减少171人,降幅9.2%。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特点有:一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趋势,但增幅降低。起诉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965人,同比上升7.2%,增幅为近四年来最低。二是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拐卖儿童犯罪数量下降。起诉涉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69人,同比下降33%;起诉涉嫌拐卖儿童犯罪16人,同比下降38.5%。三是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问题得到改善。起诉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有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数为86件,同比下降36.3%。四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需引起重视。起诉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39人,同比增加23人,增幅143.8%。

(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1. 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03人次。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等违法监管行为123人,纠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混管等46人。

2. 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发出“督促监护令”2715份,支持撤销监护权6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2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件。

3. 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就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334件,同比增加1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27件。

二、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一是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涉嫌严重犯罪、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66人、起诉796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的,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不批准逮捕2305人、不起诉3239人。用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1219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走上正途,其中92人考上大学。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文件,规范未成年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理,促进认罪悔罪。

二是构建多元化精准帮教体系。发挥家庭教育主阵地作用。联合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关工委,建立办案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成立85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设个性化“家长课堂”3021次。引入专业社工参与帮教。共同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动态帮教,全方位矫正认知行为偏差。组织同堂培训,共同提升帮教工作水平。加强与专门学校的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将921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协同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为罪错未成年人创造更多教育矫治、就学就业机会,共筑帮教“社会网”。

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积极开展社会调查。详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社会交往,深入分析犯罪诱因、矫治条件、再犯风险,为检察办案及帮教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在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911次;对讯(询)问女性未成年人的,监督落实女性工作人员在场56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2504人次,为未成年被害人协调提供法律援助141人次。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帮助他们“无痕”回归社会。

(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心用情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指控力度。依法从快从严批准逮捕1035人、起诉1687人。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省人民检察院直接督办11件。突出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每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从重量刑建议,一审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1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36人。芦溪县某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刘某因实施猥亵儿童犯罪,被终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有关职业。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监督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的,监督立案14件,提起抗诉17件。萍乡市湘东区一名幼女遭受多次侵犯,经过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接力监督,一名隐匿多年的罪犯被成功追诉,一名罪犯被撤销缓刑、予以严惩。

二是全面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用心呵护避免“二次伤害”。全省建成94个“一站式”办案场所,共完成一次性询问、证据提取、心理救助1081人次,倾情抚慰受损心灵。以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为1169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226元。对未成年被害人因犯罪侵害遭受严重精神创伤的,支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11件。构建“检察+”综合救助模式。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紧密协作,为70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强化残疾、留守未成年被害人特殊关爱。重视因案致困及残疾、留守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障。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残联为16名残疾未成年被害人落实特殊补贴,春节前夕逐一回访慰问。

三是推动落实防范侵害的保护制度。常态化开展入职查询。联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对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共查询66.5万人次,教育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前科劣迹人员。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会同15家单位将入职查询范围扩大到儿童福利机构、文化体育场所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认同。通过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15件,同比增加98.3%。反向审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案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问责186人次。

(三)深化综合司法保护,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分层次保障未成年监管对象权益。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共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9人,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羁押。加强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促进落实未成年犯特殊教育改造要求。依法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123人。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对193名在矫未成年人逐人建档、逐项核查,落实特别规定。会同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共同提升质效。

二是多领域保障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加大监护监督力度。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建议、支持有关单位或个人起诉撤销监护权6件。对监护人怠于或者不当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发“督促监护令” 2715份,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强化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障。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2件,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实质性化解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以检察听证、司法救助、促成和解等方式,促进实质性化解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9件。吉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某商家违法售卖不合格婴儿奶粉问题,助力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三是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公共利益。聚焦未成年人“衣食住行学”,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积极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药品滥用、食品安全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87件,保障未成年人入“口”安全。彭泽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问题,推动县有关部门制定《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积极推动解决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问题,办理公益诉讼84件,保障未成年人出入平安。泰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事故案发率下降21%。积极推动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3件,保障未成年人清朗学习环境。赣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盲盒、刮刮卡专项监督活动,让“赌”与“烟”远离校园。省人民检察院总结赣州做法,推动“禁止在校园周边销售盲盒、刮奖卡等赌博性质产品”写入新修订的《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四)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一是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教协作。会同省教育厅开展实地调研,推动问题整改;每半年向省教育厅通报涉校案件,逐案分析原因。省教育厅将责任分解到校、到人,开展逐级约谈,堵塞管理漏洞。服务平安法治校园建设。积极参与全省校园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走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1447所,推动整改学生安全教育不到位、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南昌、萍乡、鹰潭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解决乡村学校用水卫生、教室照明条件、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资质等问题。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面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完成新一轮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聘任,包括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在内的2190名检察人员担任3129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多维度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配合教育部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协助学校制定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及时排查处理未成年人保护线索。

二是促推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聚焦宾馆、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8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省人民检察院全面排查近两年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违规雇佣未成年人的酒吧、洗浴按摩等经营场所名单提供给相关行政主管单位,促请依法处罚涉案经营场所。聚焦新业态监管真空问题,以情况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相关部门会商治理,填补监管漏洞。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总结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做法,强化接续监督,推动市有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电竞酒店管理相关规定》。聚焦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与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共同落实特别保护。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黄某母亲离家出走、父亲服刑,家中四个小孩未办理身份登记,检察机关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黄某及其三个弟弟办理户口,落实保障政策。

三是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共开展普法活动3983次,发放法治宣传册和普法书籍28万余册,覆盖48万余人次。区分对象,提供“菜单式”法治宣讲。面对学生,以增强法治意识、自护意识为重点,系统讲授预防性侵、防欺凌、安全自护等知识;面对教师,以宣传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每年派员为全省中小学法治老师和安全骨干授课;面对监护人,以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升监护能力为重点,帮助家长依法带娃。突出重点,推动法治教育工作向乡村延伸。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校园宣讲活动,组建“法治副校长+心理咨询志愿者”千人宣讲团,深入1000余所乡村中小学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童心港湾开展宣讲,覆盖19万余名师生、家长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创新形式,丰富检察普法产品供给。线上利用网络赋能,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会同团省委举办“宪法伴成长 护航少年的你”主题直播,超500万网民在线观看。线下拓展普法阵地,通过观摩庭审、知识竞赛、主题手绘、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法治教育趣味性。“六一”期间,全省三级检察院一体联动,举办“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主动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大局,奋力开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

最后,希望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助江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我们一起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冯祖强专委的发布。下面,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李韶婧主任讲述。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韶婧:2022年4月的一天,我们收到了一封特殊的信和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检察官您好,我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啦,想第一时间跟您分享这个好消息!之前我是一个懵懂少年,多亏了检察官的耐心帮教,让我迷途知返,考上了心仪的大学。今后我一定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技能,回报社会!”

接触写信人小刘,还要从一年前的一起盗窃案说起。2021年6月的一天凌晨,小刘和小李等五人临时起意,在景德镇市区路边砸了一辆车的玻璃,但未窃得财物。次日凌晨,五人又来到乐平市某烟酒行门口,将一辆车玻璃砸破并盗走车内52条香烟,经鉴定价值3.4万余元。当天,小刘等五人返回鄱阳销赃,后又跑到浙江省宁波市将赃款挥霍。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错的孩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将小刘起诉,他的人生轨迹可能因此发生改变,甚至会影响他终身的发展,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怎样才能履好职,办好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这牵动着我们的心。

经过认真审查、讯问,我们发现小刘等五人是鄱阳人,案发期间结伴到景德镇玩,因无路费返回鄱阳才临时起意盗窃,并非专业犯罪团伙,且除小刘外的其余四人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为挽救这些徘徊在犯罪边缘的少年,我们邀请侦查民警、心理咨询师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集中临界预防。聊天过程中,一位孩子家长对曾经的不当教育方式自责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履行好监护职责,好好跟孩子沟通交流,耐心陪伴,让孩子走正道……”。

经过进一步走访及社会调查,我们了解到,小刘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无违法劣迹前科,案发时已经在当地某单位实习了两个多月,且报考了心仪的大学。小刘成长于单亲家庭,父亲身体患病,平日里对小刘兄妹二人管教不够,缺乏有效亲子沟通。考虑到小刘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和销赃的过程,真诚悔过,且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我们认为对小刘作附条件不起诉更为适宜。

为彰显司法“温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2021年12月15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小刘盗窃案拟附条件不起诉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涂平贵检察长主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妇联、律师、社工、侦查人员、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等人员参与。听证会上,我们详细介绍了社会调查的情况,并且提出了一个详尽的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希望大家能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想继续上学,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听证现场小刘真挚悔过。最终,听证员对检察机关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展开的前期社会调查和帮教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意见。

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后,小刘回到鄱阳,六个月的考验期正式开始。如何开展好异地帮教,是我们面临的又一难题。为此,我们联合司法社工制定了专属帮教方案,除了对小刘进行常规的心理测评和跟踪辅导外,还针对小刘的监护缺失情况,将家庭教育指导与帮教合二为一。期间,小刘父亲电话告知我们,小刘刚返校时因担心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心理压力较大,学习比以前退步了。我们立刻来到鄱阳小刘家中探访,详细向小刘解释了案件的司法流程以及处理结果的影响,打消他不必要的顾虑,鼓励他要看到自身优势,增强信心,积极备战考试。同时来到小刘就读的学校,向老师及同学了解他平日学习状态。考试前夕,我们多次打电话陪小刘聊天,缓解他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

最终,小刘考上理想的大学,在开启新的大学生活前,小刘在家主动帮父亲分担家务,照顾妹妹,与家人越来越亲密……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也顺利结束。鉴于小刘遵纪守法,服从监督,考验期内未实施新的犯罪,也未发现漏罪,我院依法对小刘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通知侦查机关对该不起诉记录进行封存。

惩罚犯罪是我们检察官每天都在做的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让我们看到了惩罚以外的可能性。教育、感化、挽救这三个词,背后承担着一个人的人生走向、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一个社会的爱与温度,年轻的希望不该也不能轻易被否决。看到被不起诉的孩子能够重新融入社会,依靠努力实现自身梦想,我们深感欣慰,也深知肩上责任重大,这正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义,我们将继续用爱心、诚心、耐心,帮助迷途少年找到正确的方向,护航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开启崭新人生。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李韶婧主任的讲述。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提问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单位。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白皮书提到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存在低龄化、网络化趋势。请问检察机关准备从哪些方面发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冯祖强: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当前,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事物深刻影响未成年人生活,青少年接受信息的渠道广、类型多、总量大,表现出越来越“早熟”的特征。同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成熟,易受外界影响,既容易被拉拢、引诱走上歧途,又存在被矫治引导、重回正路的较大可能性。因此,检察机关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要聚焦罪错未成年人自身存在的犯罪诱因和引发犯罪的外部环境,通过综合履行刑事办案、精准帮教、社会治理、法治教育等职能,实现多措并举、同向发力。第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始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积极适用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最大限度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消除犯罪“标签”,为他们无痕回归创造条件。此外,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涉罪未成年人,要依法给予应有惩戒,彰显法律惩治与教育功能,落实“保护、教育、管束”要求。第二,全链条落实精准帮教。对所有进入检察环节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既避免“不教而罚”,也避免“不教而宽”。对判处刑罚的严重犯罪未成年人,督促配合未成年犯管教机构和社区矫正机构,一体加强管束、教育和矫治;对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等手段,提高帮教的精准性、实效性;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严重不良行为罪错未成年人,建立与公安、教育部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早期干预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应送尽送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矫治。第三,减少诱发未成年人犯罪外部因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加强类案分析,前移“司法保护”关口,深入查找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问题,促进堵漏建制,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牢牢抓住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环节和领域,净化成长环境。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改善罪错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净化“家庭圈”;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净化“校园圈”;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对网吧、KTV、酒吧等场所,以及电竞酒店、私人影院、密室逃脱等新业态监管,净化“社会圈”。第四,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发挥检察机关办案优势,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用身边的鲜活案例,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课程,增强教育针对性。广泛开展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等沉浸式预防犯罪教育,让广大未成年人切身了解犯罪的危害,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江西日报记者:此次白皮书首次全面发布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数据,并提出要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请问这背后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 王露茜: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已经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转变。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然高发,损害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的现象频频出现,有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单纯处理刑事问题并不能解决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受损问题,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因此,迫切需要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解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保护相互交织问题,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早在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即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统一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办案组织履行,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共利益各方面综合司法保护。白皮书中,我们对过去一年江西省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了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向“统筹履职、综合保护”转变的一些经验做法。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整体观念、系统思维,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不断完善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组合拳”。第一,全面落实“一案多查”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审查评估是否需要同步开展法律监督;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也要同步考虑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查找是否有其他案件线索,让“四大检察”职能实现“化学反应”式的有机融合。第二,集成适用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在办理涉未成年人个案中,综合运用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心理疏导、监护监督、司法救助等制度,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最大化。第三,以检察保护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办好个案不是最终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履行检察保护职责,找准检察机关与其他保护的结合点,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业务研讨、工作会商等机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助推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尽责,共同解决好个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指明了方向。江西检察机关将不断凝聚司法保护合力,努力提升综合保护质效,书写推进朝阳事业新答卷,服务保障平安江西建设。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进行咨询、沟通或者专访。发布会材料及照片素材,我们已上传至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媒体微信群,供大家下载查阅。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江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光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真诚地期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帮助和指导,推进铅山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铅山县地处武夷山脉北麓,东连上饶县,西接弋阳县、贵溪市,南临福建省武夷山市、光泽县,北接横峰县。全县总面积2178平方公里,人口48万,现辖18个乡镇(中心),其中有2个少数民族乡,161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

      铅山山川秀美,人文荟萃。晚唐诗人王驾曾以“鹅湖山下稻粱肥”、“家家扶得醉人归”的诗句,生动描绘了农耕经济时代铅山的富足与和谐。宋代哲学家朱熹与陆九渊兄弟的“鹅湖之会”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著名词人辛弃疾晚年寓居铅山,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中国史纲要》载:明清之际,铅山就与上海的松江、江浙的苏杭、安徽的芜湖、江西的景德镇并称“江南五大手工业中心”,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最早的地区之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鹅湖书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连史纸制作工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鹅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这四块闪亮的“国”字号招牌,是铅山实施大开放、实现大发展的精美名片。

      铅山地表资源优越,全县森林覆盖率74.6%,山林面积250万亩。铅山地下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有铜、铅、锌、煤、石灰石、花岗岩等30余种,全国第二大铜矿永平铜矿坐落境内。县内自然、生态、历史、人文之“八千景观”(千古一辩鹅湖书院、千峰之首黄岗山、千载寺观葛仙山、千年古镇河口镇、千首词圣辛弃疾、千古名臣费宏、千篇华章蒋士铨、千年纸都石塘镇),为铅山发挥后工业时代优势,做大做强旅游业提供了强大的资源支撑。

      伴随着铅山经济社会不断前进的步伐,铅山县人民检察也一直在不断成长进步。多年来,我们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神圣职责,捍卫正义、弘扬正气,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强化监督、维护公平,用具体行动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谱写了检察工作新篇章,为促进铅山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信息共享,沟通无限。紧跟时代发展旋律,走互联网+科技强检之路,回归“信息为核心”的检察信息化,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打开了一扇与信息世界交流的窗口,搭建了一个与各级检察机关共享信息的平台,架起了一道与广大人民群众无限沟通的桥梁。我们愿通过这个窗口,以崭新的视角,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向人民群众反映铅山检察工作情况,展现铅山检察风貌;我们愿通过这个平台,认真倾听所有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好地改进铅山检察工作。

      您的关心和支持将激励着我们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加强和改进铅山检察工作,不断提高保障和服务跨越发展的水平。  衷心感谢您的光临和支持!期待着您的再次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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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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