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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的那些事
时间:2020-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前阵子澳门赌王何鸿燊离世,很多吃瓜群众都关心庞大的家产应该由谁来继承,相比较豪门争夺财产的纷争,其实现今普通家庭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情形也越来越复杂。下面就由铅检君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继承篇。

  01 扩大遗产范围

  以前是列举式的方式规定遗产范围,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是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如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

  案例:小明的爷爷有一天不幸离世,爷爷持有的比特币可以继承吗?

  说法:比特币作为新型数字货币能否被继承,还需看比特币能否被我国法律法规承认为合法财产。

  

  02 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

  案例:小明的父母以及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只有小明和大伯相依为命。小明的大伯有一天不幸离世,大伯一辈子没有结婚,只有小明一个亲人,那么小明可以继承大伯的遗产吗?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扩大继承人范围,就意味着死者的遗产更大可能被家族亲人继承,而不会因为无人继承上交国家。

  03 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案例:张大爷有一子一女,老伴去世后,曾经公证了一份遗嘱,财产由2个子女平分。但是在张大爷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由小儿子一家照顾,于是张大爷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死后财产要给小儿子三分之二。但是在张大爷去世后,这份自书遗嘱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按照民法典的新规定,张大爷给小儿子的遗嘱是有效的。这也是这次继承编修改的最大亮点,就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

  04 增加打印、录像遗嘱新形式

  案例:小张的母亲生病期间,一直由小张悉心照料,母亲去世前,在两位好友的见证下,以录像方式立下遗嘱,决定把一套房产留给小张。小张的姐姐认为录像形式的遗嘱并非有效遗嘱,父母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规范,明确了其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总之,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将身后事提前安排好,是对家庭、亲情的负责,尽可能避免家庭纠纷和亲情的撕裂。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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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的那些事

  前阵子澳门赌王何鸿燊离世,很多吃瓜群众都关心庞大的家产应该由谁来继承,相比较豪门争夺财产的纷争,其实现今普通家庭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情形也越来越复杂。下面就由铅检君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继承篇。

  01 扩大遗产范围

  以前是列举式的方式规定遗产范围,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是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如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

  案例:小明的爷爷有一天不幸离世,爷爷持有的比特币可以继承吗?

  说法:比特币作为新型数字货币能否被继承,还需看比特币能否被我国法律法规承认为合法财产。

  

  02 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

  案例:小明的父母以及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只有小明和大伯相依为命。小明的大伯有一天不幸离世,大伯一辈子没有结婚,只有小明一个亲人,那么小明可以继承大伯的遗产吗?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扩大继承人范围,就意味着死者的遗产更大可能被家族亲人继承,而不会因为无人继承上交国家。

  03 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案例:张大爷有一子一女,老伴去世后,曾经公证了一份遗嘱,财产由2个子女平分。但是在张大爷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由小儿子一家照顾,于是张大爷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死后财产要给小儿子三分之二。但是在张大爷去世后,这份自书遗嘱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按照民法典的新规定,张大爷给小儿子的遗嘱是有效的。这也是这次继承编修改的最大亮点,就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

  04 增加打印、录像遗嘱新形式

  案例:小张的母亲生病期间,一直由小张悉心照料,母亲去世前,在两位好友的见证下,以录像方式立下遗嘱,决定把一套房产留给小张。小张的姐姐认为录像形式的遗嘱并非有效遗嘱,父母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规范,明确了其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总之,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将身后事提前安排好,是对家庭、亲情的负责,尽可能避免家庭纠纷和亲情的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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