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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1件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时间:2024-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9件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我院1件入选!




典型案例二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武夷山国家公园饮用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武夷山国家公园 饮用水源地保护 府检联动 跨区域协作


【要旨】

针对国家公园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多种违法情形,涉多个监管主体职责交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圆桌会议厘清监管职责,督促依法协同履职。通过强化府检联动、跨区域检察协作等方式,合力推动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实现整体性、一体化保护。


【基本案情】

武夷山国家公园横跨江西、福建两省,是我国唯一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的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地处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南部,拥有武夷大峡谷这一独特的地质地貌,被誉为“江南九寨沟”。位于铅山县北武夷大峡谷流域范围内的英将河(上游段)、铁炉水库是周边2.16万名群众的饮用水源。近年来,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建设项目、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网箱养鱼、非法垂钓等违法情形,危及水源安全,破坏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


【调查和督促履职】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铅山县检察院)收到当地群众反映北武夷大峡谷流域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线索,2022年9月23日,铅山县检察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深入北武夷大峡谷流域进行走访调查,通过询问当地村民、调取资料、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查明北武夷大峡谷流域2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堆放生活垃圾、违法排放畜禽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违规建设旅游公厕等违法情形。


2022年9月26日,铅山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协同推动问题整改。针对饮用水源地违法情形多样、且存在多个部门职责交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铅山县检察院于2022年9月28日组织召开圆桌会议,邀请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管理机构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参会,与相关单位共同厘清职责,研究整改措施,并推动建立了常态化巡查监管、信息资源联络共享、联合专项整治等工作机制。经联合整治,共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63亩,清除处理河段漂浮垃圾165公斤,增设警示牌、公示牌、宣传标语、监控设施等20余处,网箱养鱼、非法垂钓及违规建设公厕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为促推北武夷大峡谷水域综合治理,铅山县检察院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府检联席会议,邀请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管理机构、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属地乡镇等单位进行会商研究。县人民政府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组织人员对北武夷大峡谷水域沿岸开展巡查7次,清理垃圾1200多公斤,排查并关停周边污水排水口3处,劝返驴友2批13人次。2022年12月,铅山县检察院吸纳当地乡镇网格员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并邀请参与“回头看”,实地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武夷大峡谷水域污染问题整改情况。鉴于被侵害的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2023年1月3日,铅山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决定终结办理。


为推动武夷山国家公园的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铅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工作,于2023年3月参与签署了武夷山国家公园闽赣检察“2+5”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构建多层级、多领域、全方位的国家公园跨区域司法保护新模式。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铅山县检察院受理移送线索8条,立案办理土地污染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8件。


【典型意义】

水生态是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搭建沟通协作平台,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协同履职,推动困扰群众多年的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府检联动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北武夷大峡谷水域全方位治理。积极参与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共同守护武夷山国家公园蓝天碧水净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续发展。



原文链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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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二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武夷山国家公园饮用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武夷山国家公园 饮用水源地保护 府检联动 跨区域协作


【要旨】

针对国家公园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多种违法情形,涉多个监管主体职责交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圆桌会议厘清监管职责,督促依法协同履职。通过强化府检联动、跨区域检察协作等方式,合力推动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实现整体性、一体化保护。


【基本案情】

武夷山国家公园横跨江西、福建两省,是我国唯一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的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地处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南部,拥有武夷大峡谷这一独特的地质地貌,被誉为“江南九寨沟”。位于铅山县北武夷大峡谷流域范围内的英将河(上游段)、铁炉水库是周边2.16万名群众的饮用水源。近年来,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建设项目、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网箱养鱼、非法垂钓等违法情形,危及水源安全,破坏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


【调查和督促履职】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铅山县检察院)收到当地群众反映北武夷大峡谷流域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线索,2022年9月23日,铅山县检察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深入北武夷大峡谷流域进行走访调查,通过询问当地村民、调取资料、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查明北武夷大峡谷流域2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堆放生活垃圾、违法排放畜禽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违规建设旅游公厕等违法情形。


2022年9月26日,铅山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协同推动问题整改。针对饮用水源地违法情形多样、且存在多个部门职责交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铅山县检察院于2022年9月28日组织召开圆桌会议,邀请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管理机构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参会,与相关单位共同厘清职责,研究整改措施,并推动建立了常态化巡查监管、信息资源联络共享、联合专项整治等工作机制。经联合整治,共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63亩,清除处理河段漂浮垃圾165公斤,增设警示牌、公示牌、宣传标语、监控设施等20余处,网箱养鱼、非法垂钓及违规建设公厕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为促推北武夷大峡谷水域综合治理,铅山县检察院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府检联席会议,邀请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管理机构、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属地乡镇等单位进行会商研究。县人民政府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组织人员对北武夷大峡谷水域沿岸开展巡查7次,清理垃圾1200多公斤,排查并关停周边污水排水口3处,劝返驴友2批13人次。2022年12月,铅山县检察院吸纳当地乡镇网格员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并邀请参与“回头看”,实地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武夷大峡谷水域污染问题整改情况。鉴于被侵害的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2023年1月3日,铅山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决定终结办理。


为推动武夷山国家公园的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铅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工作,于2023年3月参与签署了武夷山国家公园闽赣检察“2+5”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构建多层级、多领域、全方位的国家公园跨区域司法保护新模式。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铅山县检察院受理移送线索8条,立案办理土地污染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8件。


【典型意义】

水生态是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搭建沟通协作平台,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协同履职,推动困扰群众多年的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府检联动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北武夷大峡谷水域全方位治理。积极参与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共同守护武夷山国家公园蓝天碧水净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续发展。



原文链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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