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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下午,铅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军一行来到县检察院,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波、副检察长李春光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光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今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效和做法、当前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几个方面向黄贤军一行专门汇报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波重点就公益诉讼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了发言。他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现阶段还存在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公益诉讼案件鉴定难费用高、行政部门对公益诉讼制度不了解不配合、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不知晓等方面。
他强调,铅山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公益诉讼工作上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双方还就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件、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军对铅山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班子领导有力、主动作为、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县人大常委会将出台更多措施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同时,黄贤军就如何做好公益诉讼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职能,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案件主动作为,依法履职服务群众;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确保公益诉讼精准有力;三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获得更大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提升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把公益诉讼做特色、形成亮点。
[编辑:赵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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