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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赣闽检察机关就武夷山脉生态保护联合发出检察建议书
时间:2019-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6日上午,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向江西省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送达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在送达仪式上,铅山县检察院吴波检察长对提出检察建议的背景、调研依据和必要性、紧迫性进行了说明,武夷山市检察院万勇检察长代表两地检察院向两地保护区管理局宣读了检察建议书。据悉,跨省协作联合发出检察建议书,这是全国首次!

  武夷山脉连接赣闽两省,是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拥有世界同纬度带最完整、最典型、面积最大的中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其中,武夷山脉主峰和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就在江西省铅山县与福建省武夷山市之间,因此,维护武夷山脉的生态环境安全,对赣闽两地而言使命艰巨、意义重大。

  2018年来。赣闽两地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为保护武夷山脉生态环境建立了办案协作、信息共享、案件预防等协作机制,形成了保护合力。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波第一次带队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学习生态检察工作的优秀经验,随后提出两地检察机关加强生态保护区域协作的意见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勇带队到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双方共商建立跨省区域生态保护协作事宜,会签了《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吴波检察长再次带队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两院围绕武夷山脉的火灾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商定针对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发送联合检察建议。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将检察建议书送达至江西省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和,并联合召开“2019武夷山国家公园联合保护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两省武夷山保护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在充分开展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共同向福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江西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1.加强学习 查找漏洞

  认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护林员、值班员、巡逻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2.制定措施 狠抓落实

  要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签订森林防火防控管理协议,在各自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加强对前往核心区的小道山路的巡查,严防驴友等无关人员进入核心区域;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及时清理保护区内易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3.强化队伍 提升能力

  加强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乡村防火队伍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防(扑)火演习和安全避险常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处置到位

  4.加强宣传 培养意识

  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森林防火能力。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讲,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让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在随后召开的2019武夷山国家公园联合保护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福建武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陈开团表示两地检察机关在当前严峻的防火态势下提出检察建议,时间及时,指出的问题客观,建议的措施有针对性,为保护区消除火灾隐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将以检察建议为指引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两地检察院。

  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祝于红在介绍武夷山保护区的工作开展情况时表示,检察建议确实指出了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短板,为下一步管理工作提出了方向,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下一步将与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同时希望这样的协作模式能够跨省,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形成四家协作。

  最后,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武夷山一山跨两省,山脉相连、唇齿相依。两地相关单位都应主动担负起保护武夷山生态环境的重要责任,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为维护“碧水丹山、生物之窗”共同发力,让武夷山的自然生态之美能够持续保持、不断发展。赣闽两地检察机关在维护武夷山保护区生态安全上的协作,是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积极体现,也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积极实践。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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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赣闽检察机关就武夷山脉生态保护联合发出检察建议书

  11月6日上午,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向江西省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送达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在送达仪式上,铅山县检察院吴波检察长对提出检察建议的背景、调研依据和必要性、紧迫性进行了说明,武夷山市检察院万勇检察长代表两地检察院向两地保护区管理局宣读了检察建议书。据悉,跨省协作联合发出检察建议书,这是全国首次!

  武夷山脉连接赣闽两省,是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拥有世界同纬度带最完整、最典型、面积最大的中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其中,武夷山脉主峰和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就在江西省铅山县与福建省武夷山市之间,因此,维护武夷山脉的生态环境安全,对赣闽两地而言使命艰巨、意义重大。

  2018年来。赣闽两地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为保护武夷山脉生态环境建立了办案协作、信息共享、案件预防等协作机制,形成了保护合力。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波第一次带队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学习生态检察工作的优秀经验,随后提出两地检察机关加强生态保护区域协作的意见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勇带队到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双方共商建立跨省区域生态保护协作事宜,会签了《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吴波检察长再次带队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两院围绕武夷山脉的火灾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商定针对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发送联合检察建议。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将检察建议书送达至江西省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和,并联合召开“2019武夷山国家公园联合保护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两省武夷山保护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在充分开展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共同向福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江西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1.加强学习 查找漏洞

  认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护林员、值班员、巡逻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2.制定措施 狠抓落实

  要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签订森林防火防控管理协议,在各自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加强对前往核心区的小道山路的巡查,严防驴友等无关人员进入核心区域;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及时清理保护区内易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3.强化队伍 提升能力

  加强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乡村防火队伍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防(扑)火演习和安全避险常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处置到位

  4.加强宣传 培养意识

  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森林防火能力。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讲,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让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在随后召开的2019武夷山国家公园联合保护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福建武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陈开团表示两地检察机关在当前严峻的防火态势下提出检察建议,时间及时,指出的问题客观,建议的措施有针对性,为保护区消除火灾隐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将以检察建议为指引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两地检察院。

  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祝于红在介绍武夷山保护区的工作开展情况时表示,检察建议确实指出了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短板,为下一步管理工作提出了方向,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下一步将与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同时希望这样的协作模式能够跨省,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形成四家协作。

  最后,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武夷山一山跨两省,山脉相连、唇齿相依。两地相关单位都应主动担负起保护武夷山生态环境的重要责任,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为维护“碧水丹山、生物之窗”共同发力,让武夷山的自然生态之美能够持续保持、不断发展。赣闽两地检察机关在维护武夷山保护区生态安全上的协作,是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积极体现,也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积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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