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普法责任,不断加强校园法治宣传力度,在全县大部分中小学校都安排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6月18日下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铅山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陈伶刚一行来到铅山三中开展了“保护自己,远离性侵害”主题宣讲活动,为三中七年级的学生送上生动的法治课程。为同学们讲解了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防范性侵害的具体方法有哪些,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意识,懂得了如何自救自护,为预防性侵害事件的发生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6月23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明德小学法治副校长赵伯平来到明德小学,为学生们开展了一堂“不要随便摸我”的防性侵害法治课。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告诉孩子们要爱护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6月23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新滩中学、新滩小学法治副校长暨周一行来到新滩中学、新滩小学开展了“走进法律,尊崇法律”的法治宣传课程,让同学们对法律有了一个简单的认识,告诉大家如何做一个学法、懂法的好学生,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