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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以“共识”促“共赢”,深化检律协作,维护司法公正
时间:2024-06-28  作者:涂济锋  新闻来源:铅山检察  【字号: | |

【检律座谈话发展 深化协作谋新篇】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4年第一次检律会商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和谐共融、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争创案管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6日下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4 年第一次检律会商座谈会。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铅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顾木英,以及县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仁彪主持。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2022年度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典型案例》。铅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仁彪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铅山县检察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律师知情权保障、认罪认罚案件流程机制、公开听证工作、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座谈和讨论,尤其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领域如何加强检律协作,以及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等问题深入讨论、全面沟通,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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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顾木英对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司法局作为律师队伍的主管机关,将与检察机关一起积极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开展业务交流,推动检律协作走深走实。



最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对县司法局和本县律师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理解与肯定,并对如何加强检律协作,积极构筑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提出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做好检察服务,完善检律交流机制要共同推动落实好检律定期会商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交换意见、交流经验,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拓展协作领域,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不断开辟检律协作新领域,探索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领域的检律协作。

四、筑牢廉洁防线,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积极探索开展检律同堂、互督互评等活动,达到互促互学的目的。在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做到“亲”不逾矩,“清”不疏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梳理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加强与律师的沟通,“用心”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律师服务接待,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新检律协作新模式,建立学习交流、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机制,达到互促互学的目的,并不断完善检律互督互评机制,凝聚思想共识,推动案管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9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9.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9.1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2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6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29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接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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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以“共识”促“共赢”,深化检律协作,维护司法公正


【检律座谈话发展 深化协作谋新篇】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4年第一次检律会商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和谐共融、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争创案管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6日下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4 年第一次检律会商座谈会。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铅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顾木英,以及县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仁彪主持。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2022年度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典型案例》。铅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仁彪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铅山县检察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律师知情权保障、认罪认罚案件流程机制、公开听证工作、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座谈和讨论,尤其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领域如何加强检律协作,以及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等问题深入讨论、全面沟通,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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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顾木英对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司法局作为律师队伍的主管机关,将与检察机关一起积极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开展业务交流,推动检律协作走深走实。



最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对县司法局和本县律师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理解与肯定,并对如何加强检律协作,积极构筑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提出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做好检察服务,完善检律交流机制要共同推动落实好检律定期会商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交换意见、交流经验,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拓展协作领域,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不断开辟检律协作新领域,探索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领域的检律协作。

四、筑牢廉洁防线,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积极探索开展检律同堂、互督互评等活动,达到互促互学的目的。在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做到“亲”不逾矩,“清”不疏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梳理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加强与律师的沟通,“用心”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律师服务接待,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新检律协作新模式,建立学习交流、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机制,达到互促互学的目的,并不断完善检律互督互评机制,凝聚思想共识,推动案管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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