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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工作室·铅途守未】讲好“开学第一课”,普法教育点亮春蕾心(一)
时间:2024-09-16  作者:曾含之 涂济锋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夏焰将熄,秋光渐近,又是一年开学季。为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擦亮“铅途守未”工作品牌。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在多个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

永平小学

9月12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含之来到永平小学,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分别讲述了《网上的零花钱》、《“木马”换来的装备》、《高空抛物的后果》等小故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典型案例,就“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

同时,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增加课堂的互动感,让学生了解法律是行为的准绳,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使学生初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互动游戏

在整场活动中还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检察官随机提问,同学们踊跃举手回答,在活泼有趣的一问一答和精心点评中增强了法律意识、获得了法治滋养。


2

明德小学


9月13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涂济锋来到明德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现场,涂济锋以“有没有如果”的提问作为开头,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向同学们解释了法律具有定纷止争、迁善远恶的作用,教导同学们要尊重法律的权威。
接下来,涂济锋结合自身司法实践经验,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讲授同学们常见的不法侵害类型及维权途径。尤其对于近年来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网络安全和电信诈骗方面,借助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同学们了解到诈骗分子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法。教导同学们“以不变应万变”,要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转账汇款给不明账户,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或向家长、老师求助。




普法春风化雨露,催开法蕾千万朵。此次“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中,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和认知特点,配合实际案例的方式为同学们带来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获得了同学们的热烈回应与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互动,紧盯学校师生的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向青少年传播法治火种、传递法治正能量,用司法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9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9.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9.1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2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6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29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接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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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工作室·铅途守未】讲好“开学第一课”,普法教育点亮春蕾心(一)

夏焰将熄,秋光渐近,又是一年开学季。为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擦亮“铅途守未”工作品牌。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在多个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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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小学

9月12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含之来到永平小学,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分别讲述了《网上的零花钱》、《“木马”换来的装备》、《高空抛物的后果》等小故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典型案例,就“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

同时,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增加课堂的互动感,让学生了解法律是行为的准绳,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使学生初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互动游戏

在整场活动中还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检察官随机提问,同学们踊跃举手回答,在活泼有趣的一问一答和精心点评中增强了法律意识、获得了法治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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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小学


9月13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涂济锋来到明德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现场,涂济锋以“有没有如果”的提问作为开头,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向同学们解释了法律具有定纷止争、迁善远恶的作用,教导同学们要尊重法律的权威。
接下来,涂济锋结合自身司法实践经验,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讲授同学们常见的不法侵害类型及维权途径。尤其对于近年来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网络安全和电信诈骗方面,借助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同学们了解到诈骗分子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法。教导同学们“以不变应万变”,要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转账汇款给不明账户,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或向家长、老师求助。




普法春风化雨露,催开法蕾千万朵。此次“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中,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和认知特点,配合实际案例的方式为同学们带来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获得了同学们的热烈回应与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互动,紧盯学校师生的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向青少年传播法治火种、传递法治正能量,用司法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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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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