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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工作室•铅途守未】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一)
时间:2025-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学第一课

法治护航开学季

夏焰将熄,秋光渐近,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擦亮“铅途守未”工作品牌。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在多个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9月4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涂济锋走进明德小学,为莘莘学子量身打造“开学第一课”,用专业力量为青少年成长之路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课堂上,涂济锋围绕校园欺凌、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等常见问题,结合最新典型案例,为同学们深入浅出讲解民事、刑事等法律知识,提示同学们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正确使用网络,在上网过程中既要提高防范意识,同时又要自觉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整个授课过程氛围轻松活泼,反响热烈。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推出更多贴近青少年需求的普法活动,让法治之花在校园沃土中绚烂绽放,护航每一位少年健康成长。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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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工作室•铅途守未】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一)

开学第一课

法治护航开学季

夏焰将熄,秋光渐近,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擦亮“铅途守未”工作品牌。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在多个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9月4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涂济锋走进明德小学,为莘莘学子量身打造“开学第一课”,用专业力量为青少年成长之路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课堂上,涂济锋围绕校园欺凌、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等常见问题,结合最新典型案例,为同学们深入浅出讲解民事、刑事等法律知识,提示同学们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正确使用网络,在上网过程中既要提高防范意识,同时又要自觉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整个授课过程氛围轻松活泼,反响热烈。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推出更多贴近青少年需求的普法活动,让法治之花在校园沃土中绚烂绽放,护航每一位少年健康成长。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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