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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
时间:2023-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处于统领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群众监督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检举控告是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对检举控告进行查处,是党依靠群众监督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设计。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实践中,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坚定维护群众利益,既把群众监督作为最直接、最主要的问题线索来源,又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引导推动功能,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擦亮联系群众“窗口”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桥梁纽带”。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多种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依规依纪依法、高效率高质量受理办理检举控告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抓手,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同向同频、贯通协同。

  畅通连线渠道。构建“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上下贯通、全流程可监控的受理办理检举控告体系,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健全规范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阅办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带动全系统干部主动深入一线听民声解民忧、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加强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行“开门接访”,不定期组织对各级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明察暗访,提升窗口形象,让群众“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建成全面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群众可零距离、面对面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推广应用“码上举报”,为所有县级纪委监委设置专属二维码并广泛宣传张贴,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规范搭建网络举报平台,增设电话举报接听坐席,实现“官网、微信”两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跑路。自主开发信访举报业务辅助平台,全面梳理群众来访来电经常涉及的业务外问题,整理形成144条答复规范,增强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坚持维护监督权利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省纪委监委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通过澄清正名帮助清白干部消除影响,为干事创业者撑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为1076个单位和个人澄清正名,省纪委监委通报典型案例6起。

  提升办理质效。设立信访举报受理分办中心,配备专门工作力量,在省级层面实现录入扫描、当日分转、来电接听、质效管控、监督检查“五个百分百”,上级转送件处理时间比以往缩短20余个工作日,以受理分办加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初次举报办理工作的意见》,以县纪委监委为主体,压实首办责任。按照“谁首办、谁负责”原则,逐案明确首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建立初次举报办理质量问题追责问责制度,对复查复核后根本性改变原结论的,严肃处理失职失责人员。建立实名举报事前、事中、事后“三反馈”机制,探索推行匿名举报公开反馈机制,主动接受举报人监督,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出现“你访你的、我查我的”情况。利用12388举报电话,整理来电反映检举控告办理缓慢、对核查处理结果不满意、实名举报长期不予反馈等问题,每月底通报相关地市纪委监委,次月初汇总反馈办理情况。对反馈问题不属实的,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反馈问题属实的挂账督办、销号管理。建立重点督导县制度,筛选初次举报办理质效较低且越级举报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列为督导重点,采取省县直通方式,每月全覆盖检查初次举报超期未办结及结而不服等情况,点对点通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将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指标纳入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倒逼办理质效提升。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连续三年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越级重复举报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包案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下沉基层督促指导,带动全系统全力以赴抓好治理工作。所有纳入专项治理的越级重复举报全部落实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案,实行“一个积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专项治理行动中,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定期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集中发函交办,加强跟踪督促和检查督办,严格限期办结,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针对一些疑难复杂越级重复举报出现“事已查清、人已处理,但举报人仍反复举报”的困局,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灵活运用政治教育、情感感化等方法,因人因案施策,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利用群众信访举报资源,有效服务纪检监察监督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得问题线索的主要渠道,为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群众信访举报资源,坚持归口受理,精准甄别研判,有效服务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注重发现信访举报背后的苗头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推动系统治理,放大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效能。

  提升问题线索甄别精准性。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办法,对各个途径接收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登记、归口受理。建立信访举报集体研判审议机制,加强初始甄别研判,精准剔除业务外信访件、挂牌举报件、无实质内容件,努力提供真信息、真问题、真线索。省纪委监委机关成立由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监督检查等部门组成的研判小组,采取“研判小组集体审议+分管领导审定”的方式,加强对疑难复杂信访举报件的甄别判定,集体研究确定流转意见。

  构建综合分析体系。把综合分析作为服务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抓手,构建全省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服务领导决策、各地市信访举报情况分析服务政治生态研判、“短平快”专题分析服务重点工作的综合分析体系。每半年对全省信访举报形势进行分析,重点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工作落实中的问题、信访举报反映集中的区域领域、检举控告处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出意见建议,点对点反馈给各地市纪委书记,同时抄送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作为政治监督活页重要材料。发挥专题分析“短平快”优势,既围绕部署的专项监督重点,按照年初计划做好“规定动作”,又紧盯一段时期内信访举报反映集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因时因势做好“自选动作”,先后形成营商环境、医药卫生、金融机构、招投标等方面专题分析20余篇,及时提供信息参考,推动精准靶向治理。

  做实综合分析“后半篇文章”。加强分析时,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将部分对策建议转化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工作举措,推动系统整治、深化治理。比如,针对招投标领域专题分析指出的教育领域问题突出,推动高校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又比如,针对2022年全省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指出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反映问题集中,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涉及产业发展、惠农资金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6个方面问题,推动纪检监察监督融入基层治理。

  发挥引导作用,推动群众监督事项联动处置

  注重与其他部门同题共答,加强与各类群众监督主体沟通协调,切实增强群众监督贯通合力。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群众直接监督提供便利的基础上,加强与信访部门、政务服务热线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实现群众监督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群众监督事项联动处置。

  强化信访政治监督。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发现贯彻落实中的政治问题和政治偏差,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针对影响检举控告处理质效的问题和症结,探索建立初次举报目标管理、匿名举报公开反馈、结案必查问题对账、重复举报分级管理等机制,不断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加强与信访部门、政务服务热线部门等群众监督主体的沟通协作,发挥监督叠加效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分析模式,主动对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监督等需求,探索开展“定制化”服务,持续释放信访综合分析效能。优化检举举报平台功能,提高检举控告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开发监督贯通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实现群众监督数据自动检索、比对、归类,助力聚焦重点、精准监督。

  推动资源共享。各级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引导推动功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互动对接,不断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群众话有人听、群众事有人管,为提升群众监督实效提供有力保障。比如,省纪委监委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政山东》栏目、企业诉求“接诉即办”等监督管理平台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省委巡视办建立与省信访局协调联动机制;济南市纪委监委以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为引领,统筹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风监督面对面电视问政栏目、作风监督热线电台问政栏目3个监督平台,形成“1+3”监督工作体系等。

  建立联动处置机制。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出台省纪委监委机关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联动处置工作办法,将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进一步细化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民生领域重要政策和重点工程、涉及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集中反映某一区域或领域问题等具体情形,强化系统内部协同联动,压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责任,推动问题妥善解决。此外,为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地方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各尽其责、无缝衔接,推动纳入情形的信访问题科学高效办理,省纪委监委建立“两函一台账”工作流程,明确信访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各地市纪委监委工作职责。对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建立专门台账管理,以《提示函》形式附信访举报原件,及时转送相关的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或相关地市纪委监委,同时抄送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或市纪委监委接收后,以《移交函》形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单位或属地党委政府,并督促其依规依纪依法按政策解决,定期向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监督检查室反馈办理进展和结果。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同题共答。各级纪委监委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目标指向,督促职能部门着力满足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比如,省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模式,深入基层调研摸排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摸排群众急难愁盼,督促职能部门及时解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明确17项整治重点和24项具体工作,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深化“一市一领域”“一行业一重点”整治模式,紧盯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纠偏正向。(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处于统领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群众监督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检举控告是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对检举控告进行查处,是党依靠群众监督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设计。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实践中,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坚定维护群众利益,既把群众监督作为最直接、最主要的问题线索来源,又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引导推动功能,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擦亮联系群众“窗口”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桥梁纽带”。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多种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依规依纪依法、高效率高质量受理办理检举控告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抓手,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同向同频、贯通协同。

  畅通连线渠道。构建“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上下贯通、全流程可监控的受理办理检举控告体系,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健全规范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阅办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带动全系统干部主动深入一线听民声解民忧、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加强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行“开门接访”,不定期组织对各级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明察暗访,提升窗口形象,让群众“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建成全面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群众可零距离、面对面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推广应用“码上举报”,为所有县级纪委监委设置专属二维码并广泛宣传张贴,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规范搭建网络举报平台,增设电话举报接听坐席,实现“官网、微信”两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跑路。自主开发信访举报业务辅助平台,全面梳理群众来访来电经常涉及的业务外问题,整理形成144条答复规范,增强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坚持维护监督权利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省纪委监委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通过澄清正名帮助清白干部消除影响,为干事创业者撑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为1076个单位和个人澄清正名,省纪委监委通报典型案例6起。

  提升办理质效。设立信访举报受理分办中心,配备专门工作力量,在省级层面实现录入扫描、当日分转、来电接听、质效管控、监督检查“五个百分百”,上级转送件处理时间比以往缩短20余个工作日,以受理分办加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初次举报办理工作的意见》,以县纪委监委为主体,压实首办责任。按照“谁首办、谁负责”原则,逐案明确首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建立初次举报办理质量问题追责问责制度,对复查复核后根本性改变原结论的,严肃处理失职失责人员。建立实名举报事前、事中、事后“三反馈”机制,探索推行匿名举报公开反馈机制,主动接受举报人监督,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出现“你访你的、我查我的”情况。利用12388举报电话,整理来电反映检举控告办理缓慢、对核查处理结果不满意、实名举报长期不予反馈等问题,每月底通报相关地市纪委监委,次月初汇总反馈办理情况。对反馈问题不属实的,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反馈问题属实的挂账督办、销号管理。建立重点督导县制度,筛选初次举报办理质效较低且越级举报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列为督导重点,采取省县直通方式,每月全覆盖检查初次举报超期未办结及结而不服等情况,点对点通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将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指标纳入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倒逼办理质效提升。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连续三年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越级重复举报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包案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下沉基层督促指导,带动全系统全力以赴抓好治理工作。所有纳入专项治理的越级重复举报全部落实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案,实行“一个积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专项治理行动中,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定期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集中发函交办,加强跟踪督促和检查督办,严格限期办结,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针对一些疑难复杂越级重复举报出现“事已查清、人已处理,但举报人仍反复举报”的困局,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灵活运用政治教育、情感感化等方法,因人因案施策,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利用群众信访举报资源,有效服务纪检监察监督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得问题线索的主要渠道,为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群众信访举报资源,坚持归口受理,精准甄别研判,有效服务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注重发现信访举报背后的苗头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推动系统治理,放大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效能。

  提升问题线索甄别精准性。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办法,对各个途径接收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登记、归口受理。建立信访举报集体研判审议机制,加强初始甄别研判,精准剔除业务外信访件、挂牌举报件、无实质内容件,努力提供真信息、真问题、真线索。省纪委监委机关成立由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监督检查等部门组成的研判小组,采取“研判小组集体审议+分管领导审定”的方式,加强对疑难复杂信访举报件的甄别判定,集体研究确定流转意见。

  构建综合分析体系。把综合分析作为服务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抓手,构建全省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服务领导决策、各地市信访举报情况分析服务政治生态研判、“短平快”专题分析服务重点工作的综合分析体系。每半年对全省信访举报形势进行分析,重点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工作落实中的问题、信访举报反映集中的区域领域、检举控告处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出意见建议,点对点反馈给各地市纪委书记,同时抄送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作为政治监督活页重要材料。发挥专题分析“短平快”优势,既围绕部署的专项监督重点,按照年初计划做好“规定动作”,又紧盯一段时期内信访举报反映集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因时因势做好“自选动作”,先后形成营商环境、医药卫生、金融机构、招投标等方面专题分析20余篇,及时提供信息参考,推动精准靶向治理。

  做实综合分析“后半篇文章”。加强分析时,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将部分对策建议转化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工作举措,推动系统整治、深化治理。比如,针对招投标领域专题分析指出的教育领域问题突出,推动高校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又比如,针对2022年全省信访举报形势分析指出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反映问题集中,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涉及产业发展、惠农资金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6个方面问题,推动纪检监察监督融入基层治理。

  发挥引导作用,推动群众监督事项联动处置

  注重与其他部门同题共答,加强与各类群众监督主体沟通协调,切实增强群众监督贯通合力。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群众直接监督提供便利的基础上,加强与信访部门、政务服务热线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实现群众监督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群众监督事项联动处置。

  强化信访政治监督。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发现贯彻落实中的政治问题和政治偏差,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针对影响检举控告处理质效的问题和症结,探索建立初次举报目标管理、匿名举报公开反馈、结案必查问题对账、重复举报分级管理等机制,不断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加强与信访部门、政务服务热线部门等群众监督主体的沟通协作,发挥监督叠加效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分析模式,主动对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监督等需求,探索开展“定制化”服务,持续释放信访综合分析效能。优化检举举报平台功能,提高检举控告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开发监督贯通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实现群众监督数据自动检索、比对、归类,助力聚焦重点、精准监督。

  推动资源共享。各级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引导推动功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互动对接,不断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群众话有人听、群众事有人管,为提升群众监督实效提供有力保障。比如,省纪委监委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政山东》栏目、企业诉求“接诉即办”等监督管理平台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省委巡视办建立与省信访局协调联动机制;济南市纪委监委以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为引领,统筹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风监督面对面电视问政栏目、作风监督热线电台问政栏目3个监督平台,形成“1+3”监督工作体系等。

  建立联动处置机制。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出台省纪委监委机关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联动处置工作办法,将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进一步细化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民生领域重要政策和重点工程、涉及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集中反映某一区域或领域问题等具体情形,强化系统内部协同联动,压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责任,推动问题妥善解决。此外,为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地方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各尽其责、无缝衔接,推动纳入情形的信访问题科学高效办理,省纪委监委建立“两函一台账”工作流程,明确信访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各地市纪委监委工作职责。对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建立专门台账管理,以《提示函》形式附信访举报原件,及时转送相关的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或相关地市纪委监委,同时抄送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或市纪委监委接收后,以《移交函》形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单位或属地党委政府,并督促其依规依纪依法按政策解决,定期向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监督检查室反馈办理进展和结果。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同题共答。各级纪委监委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目标指向,督促职能部门着力满足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比如,省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模式,深入基层调研摸排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摸排群众急难愁盼,督促职能部门及时解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明确17项整治重点和24项具体工作,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深化“一市一领域”“一行业一重点”整治模式,紧盯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纠偏正向。(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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