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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工作室·铅途守未】法治进校园 护“未”成长路
时间:2024-06-28  作者:占子忆  新闻来源:铅山检察  【字号: | |

法治之光护航

成就美好童年

为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养学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促进平安校园建设。2024年5月30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琼,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铅山县稼轩小学、稼轩中学,为同学们送上了“法治大礼包”。

01

HAPPY CHILDREN'S DAY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课程

课上,通过三个普法短剧视频引导同学们了解“盗窃罪、诈骗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等相关法律知识,从真实案例切入,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互动方式现场说法,详细解读了相关法条,深入浅出地讲解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触及的法律问题,让未成年人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并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既受法律重点保护,同样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希望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增强文明守纪意识,争做“向上、向善”的阳光好少年。



02

HAPPY CHILDREN'S DAY

预防溺水课程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主题法治课结束后,紧接着又为同学们普及“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课程。

盛夏将至,暑期临近,同学们戏水活动增加,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课堂上就“如何防溺水”、“哪些地方易溺水”、“野外水域为什么危险”等方面详细阐述,希望同学们从这堂课中充分认识溺水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自身防溺水意识和能力。

温馨提示: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以法治之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恰逢“六一”儿童节,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祝同学们节日快乐,茁壮成长!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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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工作室·铅途守未】法治进校园 护“未”成长路

法治之光护航

成就美好童年

为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养学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促进平安校园建设。2024年5月30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琼,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铅山县稼轩小学、稼轩中学,为同学们送上了“法治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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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CHILDREN'S DAY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课程

课上,通过三个普法短剧视频引导同学们了解“盗窃罪、诈骗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等相关法律知识,从真实案例切入,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互动方式现场说法,详细解读了相关法条,深入浅出地讲解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触及的法律问题,让未成年人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并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既受法律重点保护,同样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希望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增强文明守纪意识,争做“向上、向善”的阳光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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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课程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主题法治课结束后,紧接着又为同学们普及“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课程。

盛夏将至,暑期临近,同学们戏水活动增加,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课堂上就“如何防溺水”、“哪些地方易溺水”、“野外水域为什么危险”等方面详细阐述,希望同学们从这堂课中充分认识溺水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自身防溺水意识和能力。

温馨提示: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以法治之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恰逢“六一”儿童节,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祝同学们节日快乐,茁壮成长!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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