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打造模范机关
为18名外地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时间:2025-01-03  作者:彭宇飞 潘晨诗  新闻来源:铅山检察  【字号: | |

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助力解决困扰18名外地农民工的“烦薪事”。








据悉,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铅山县劳务承包人叶某良招聘郭某雷等18名外省农民工,在该县四个工地工作。农民工依约完成劳务安装后,多次向叶某良请求给付共计233940元劳务工资。


叶某良在支付1.7万元劳务工资后,以业主方未支付项目款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工资。农民工返回原籍后,维权陷入困境。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线索,与农民工代表郭某雷联系了解情况并听取意见,郭某雷提出维权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检察机关研判认为,雇主叶某良拒不及时足额支付18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依法予以受理申请。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得知,郭某雷等18名农民工来自于两省不同县市区,如提起民事诉讼,存在当事人众多、到场诉讼困难等实际困难,遂依托与铅山县司法局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农民工追索工资维权诉讼活动,发出支持起诉书。


为使农民工工资尽快有着落,铅山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系,形成三方督办合力,在诉前调解阶段多次对承包人叶某良进行欠薪违法约谈,督促叶某良筹集资金,与农民工达成工资支付方案取得谅解,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


近日,叶某良先行支付33940元劳务工资,并与农民工达成剩余20万元劳务工资在后续2月内还清的调解协议。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欠薪难题,让我们这些在外打工的农民倍感法律的公正和温暖。”郭某雷和工友们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民生无小事,欠薪问题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近年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农民工群体依法讨薪提供法律保障,2022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起诉案件2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9万元。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9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9.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9.1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2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6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29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接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您的位置:首页>打造模范机关

为18名外地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助力解决困扰18名外地农民工的“烦薪事”。








据悉,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铅山县劳务承包人叶某良招聘郭某雷等18名外省农民工,在该县四个工地工作。农民工依约完成劳务安装后,多次向叶某良请求给付共计233940元劳务工资。


叶某良在支付1.7万元劳务工资后,以业主方未支付项目款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工资。农民工返回原籍后,维权陷入困境。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线索,与农民工代表郭某雷联系了解情况并听取意见,郭某雷提出维权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检察机关研判认为,雇主叶某良拒不及时足额支付18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依法予以受理申请。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得知,郭某雷等18名农民工来自于两省不同县市区,如提起民事诉讼,存在当事人众多、到场诉讼困难等实际困难,遂依托与铅山县司法局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农民工追索工资维权诉讼活动,发出支持起诉书。


为使农民工工资尽快有着落,铅山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系,形成三方督办合力,在诉前调解阶段多次对承包人叶某良进行欠薪违法约谈,督促叶某良筹集资金,与农民工达成工资支付方案取得谅解,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


近日,叶某良先行支付33940元劳务工资,并与农民工达成剩余20万元劳务工资在后续2月内还清的调解协议。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欠薪难题,让我们这些在外打工的农民倍感法律的公正和温暖。”郭某雷和工友们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民生无小事,欠薪问题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近年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农民工群体依法讨薪提供法律保障,2022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起诉案件2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9万元。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