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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助力解决困扰18名外地农民工的“烦薪事”。
据悉,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铅山县劳务承包人叶某良招聘郭某雷等18名外省农民工,在该县四个工地工作。农民工依约完成劳务安装后,多次向叶某良请求给付共计233940元劳务工资。
叶某良在支付1.7万元劳务工资后,以业主方未支付项目款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工资。农民工返回原籍后,维权陷入困境。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线索,与农民工代表郭某雷联系了解情况并听取意见,郭某雷提出维权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检察机关研判认为,雇主叶某良拒不及时足额支付18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依法予以受理申请。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得知,郭某雷等18名农民工来自于两省不同县市区,如提起民事诉讼,存在当事人众多、到场诉讼困难等实际困难,遂依托与铅山县司法局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农民工追索工资维权诉讼活动,发出支持起诉书。
为使农民工工资尽快有着落,铅山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系,形成三方督办合力,在诉前调解阶段多次对承包人叶某良进行欠薪违法约谈,督促叶某良筹集资金,与农民工达成工资支付方案取得谅解,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
近日,叶某良先行支付33940元劳务工资,并与农民工达成剩余20万元劳务工资在后续2月内还清的调解协议。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欠薪难题,让我们这些在外打工的农民倍感法律的公正和温暖。”郭某雷和工友们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民生无小事,欠薪问题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近年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农民工群体依法讨薪提供法律保障,2022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起诉案件2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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