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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同向发力,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助推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以机制建设为牵引扩大国家公园保护“朋友圈”,凝聚保护合力。

持续推进跨省检察协作
2018年8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在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发出全国首份跨省协作生态检察建议书。
2023年3月,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和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上饶市铅山县、南平市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光泽县五地检察机关共同会签《关于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闽赣检察“2+5”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加大跨区域检察协作力度,共同促进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近年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检察机关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工作多次进行互动交流。2024年8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参与了闽赣检察“2+5”武夷山国家公园跨区域专项治理行动,11月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就护航国家公园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


密切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协作
2022年7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管理机构会签《关于在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案件报备、联席会议、协助互助等工作制度,2022年8月设立了驻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检察官办公室,打通检察保护“最后一公里”。


2024年11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共同商定《关于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园协作保护工作。
多部门协作服务保障
国家公园建设
2025年1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牵头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铅山县人民法院、铅山县公安局、铅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铅山县应急管理局、铅山县林业局、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穿越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核心保护区”的通告》,铅山县依法打击驴友非法穿越国家公园行为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近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即将实施之际,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铅山县人民法院、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铅山县公安局正在研究拟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以进一步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工作。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扎实履职,加强协作联动,积极服务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以法治之力呵护武夷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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