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防范在旅馆酒店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近日,县检察院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开展了监督检查活动,对发生过性侵案件的酒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入住登记是否实现一人一证、是否张贴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是否了解强制报告制度等。
经调查核实后发现辖区内部分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公安部下发的《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对未成年强制报告义务实行不到位,针对此情况,县检察院对被检查宾馆酒店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教育,确保能充分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并履行好强制报告制度规定的义务以及严格做好“五必须”要求。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推动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向铅山县公安局发送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携手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