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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联动 筑牢未成年人旅馆入住保护屏障
时间:2022-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旅馆内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铅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入住登记是否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制、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是否了解强制报告制度等。

经调查后发现辖区内部分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存在未严格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和“五必须”制度等问题。针对此情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依法责令存在上述问题的旅馆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旅馆经营者现场签订涉及未成年人住宿异常情况强制报告《承诺书》,根据旅馆“登记-核查-反馈-入住”的流程,重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随后,我院检察干警向旅馆业经营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铅山县公安局依托旅馆微信群,增强与各旅馆经营者的联系,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旅馆业法律宣传渠道,第一时间发布处罚信息,及时警示教育,定期对旅馆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我院与县公安局也将积极推动制定《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促进旅馆业健康经营,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凝聚保护合力,拧紧未成年旅馆入住“安全阀“!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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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联动 筑牢未成年人旅馆入住保护屏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旅馆内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铅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入住登记是否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制、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是否了解强制报告制度等。

经调查后发现辖区内部分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存在未严格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和“五必须”制度等问题。针对此情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依法责令存在上述问题的旅馆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旅馆经营者现场签订涉及未成年人住宿异常情况强制报告《承诺书》,根据旅馆“登记-核查-反馈-入住”的流程,重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随后,我院检察干警向旅馆业经营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铅山县公安局依托旅馆微信群,增强与各旅馆经营者的联系,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旅馆业法律宣传渠道,第一时间发布处罚信息,及时警示教育,定期对旅馆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我院与县公安局也将积极推动制定《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促进旅馆业健康经营,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凝聚保护合力,拧紧未成年旅馆入住“安全阀“!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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