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成年人滥用药品(右美沙芬)的问题,此类药物过量服用后易产生暴躁不安、兴奋冲动、醉酒样等身体表现,由于该药价格便宜,且在药店购买无限制措施,对未成年用药安全存在一定隐患。2021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已经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降低未成年人药品滥用风险,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十余家药店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和市监局工作人员对走访药店一一进行咨询,核对购买登记台账。针对未将该类药品陈列在处方药区域出售的情况,市监局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将药品放置处方药区域进行销售,重点强调对于未成年人购买此类药物要限制其购买数量并做好实时登记、上报。同时,检查组向药师及经营人员告知滥用右美沙芬药品的危害和后果,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和公益诉讼安全知识,要求规范药品的管理和销售。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是重中之重。接下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也将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长期监督协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监督活动,抓实抓细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为未成年用药安全贡献检察力量,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