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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时间:2023-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解读

《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下称《改革规划》)于前不久印发。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改革部署,实施新一轮检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新一轮检察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好服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一轮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着力实现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革规划》提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检察机关能动服务大局制度体系、法律监督现代化制度体系、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体系、现代化检察管理制度体系、数字检察制度体系“六大体系”36项改革任务。

完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业务领导,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更加实质化,法律监督工作与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更加紧密衔接。措施主要是健全完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检察机关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等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机制、检学研共建机制等5项内容。比如,为了确保党对检察办案工作的宏观统筹,提出建立检察机关办案质效评价指标向党委政法委备案制度,这样有利于减少和消除政法机关之间办案指标不协调的问题。为进一步把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增强法律监督工作实效,提出“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系统内巡视、省市两级检察院政治督察与地方党委巡视巡察融合推进制度”。

健全检察机关能动服务大局制度体系,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新征程上,检察工作要与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重大战略实施相适应,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贡献更大检察力量。这一部分提出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机制、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机制、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改革、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涉外检察工作机制等7项内容。比如,针对当前网络犯罪新趋势新特点,为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和效果,提出探索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检察工作机制。为加大金融证券类犯罪打击力度,提出健全上级检察院对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统筹协调、挂牌督办机制;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会商机制。

全面构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现代化制度体系,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

要对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按照《意见》的要求,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准确、手段不足等问题,《改革规划》提出了协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侦查工作专门化机制,健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健全对刑事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健全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等12项任务。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把握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最高检党组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推进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都要立足于检察基本职权,找准切入点、突破口,才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加具体化、实质化、体系化。同时特别强调,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改革规划》提出“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等,都是强化法律监督基本职能的体现。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改革规划》专门规定一条“健全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提出与行政机关、侦查机关、法院等关于“两法衔接”、法律适用分歧解决、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等工作的一系列沟通协调机制。

其次,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是在党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建立起来的。最高检党组认为,这是新一轮检察改革的主体框架和“基本盘”,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改革部署要求不断发展完善。《改革规划》中关于检察履职的大部分措施,主要是以加强和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以及“四大检察”综合、协同履职为导向设计的。其中,刑事检察重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出“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分析、通报和报告制度”“强化涉案财物公诉职责”“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大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出“优化民事诉讼监督程序”“健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措施”等,以实现更加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完善在诉讼监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制度规范”,要求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以实现更加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提出“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措施,健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健全不同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积极推动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等,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更好维护公共利益。

再次,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案也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径。《改革规划》结合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和过去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诸多优化完善措施。比如,提出“健全各项刑事检察业务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工作机制”,重在增强刑事检察履职合力,加强内部各部门、各办案组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在监督办案同时做好社会治理工作。

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部署,《改革规划》提出完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司法办案权责配置、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检察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等5项内容。

未来五年,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的要求,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是优化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进一步畅通优秀检察官助理入额渠道”“健全不胜任岗位职责检察官退出员额机制”“适应法律监督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政法专项编制、检察官员额在各地区、各层级间的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主要目的是充分盘活用足政法专项编制特别是员额比例,合理配置办案资源,形成优进劣退的良性循环状态。二是明确司法办案权限。针对当前存在的检察官助理职责定位不清晰、办案组织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既要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又要明确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职责范围,《改革规划》提出“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合理确定办案权责”“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团队职责分工,细化检察官助理职责”,明确了基本任务。三是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相较于改革前,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有所加大,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还不完善。为了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管理,提出“健全各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等领导干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考评、追责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完善办案流程监控机制”等,从管人与管案、程序和实体等不同角度对司法办案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全面准确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司法责任追究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最后一环、关键一步。《改革规划》提出“明确司法责任界定标准,准确把握违法办案和办案质量瑕疵的界限”“完善司法责任追究的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和申诉、救济渠道”。同时,体现惩戒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专门规定了“完善检察人员权益保障制度”。

构建现代化检察管理和内部监督制度体系,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改革规划》基于当前工作需要,从案件、人员、机构、经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提出优化检察案件管理机制,优化检察机关专业化布局和组织机构体系、职能体系,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等4项内容。比如,为了实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提出完善办案质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之间考评指标的协调。随着检察业务发展运行情况,还要及时对指标进行优化完善,建成动态指标优化机制,持续有效发挥评价指标引导高质量检察履职“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健全数字检察制度体系,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

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效办案中承载着重要功能。根据最高检党组部署,《改革规划》借鉴地方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的做法和经验,将数字检察单独列为一个部分,从机制、平台、应用三个方面提出要求,推动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在机制方面,提出“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在平台方面,提出“依托法治信息化工程、依法治国强基工程等建设,整合优化数字检察基础支撑环境,实现平台融合”。还提出“完善与政法各单位的数据标准衔接,促进强化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协同,共建数据共享共用新格局”,目的是避免自我封闭、形成“数据孤岛”,检察机关要主动对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融入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政法机关的“数字合力”。在应用方面,提出“聚焦业务办案,完善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大数据赋能系统,推进数字时代互联网检察办案工作”等措施,致力于丰富数字检察办案应用,凸显办案效果。在将数字检察运用于司法办案工作的同时,还要应用于检察管理、检察宣传以及检察公共服务等领域。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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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解读

《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下称《改革规划》)于前不久印发。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改革部署,实施新一轮检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新一轮检察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好服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一轮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着力实现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革规划》提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检察机关能动服务大局制度体系、法律监督现代化制度体系、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体系、现代化检察管理制度体系、数字检察制度体系“六大体系”36项改革任务。

完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业务领导,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更加实质化,法律监督工作与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更加紧密衔接。措施主要是健全完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检察机关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等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机制、检学研共建机制等5项内容。比如,为了确保党对检察办案工作的宏观统筹,提出建立检察机关办案质效评价指标向党委政法委备案制度,这样有利于减少和消除政法机关之间办案指标不协调的问题。为进一步把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增强法律监督工作实效,提出“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系统内巡视、省市两级检察院政治督察与地方党委巡视巡察融合推进制度”。

健全检察机关能动服务大局制度体系,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新征程上,检察工作要与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重大战略实施相适应,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贡献更大检察力量。这一部分提出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机制、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机制、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改革、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涉外检察工作机制等7项内容。比如,针对当前网络犯罪新趋势新特点,为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和效果,提出探索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检察工作机制。为加大金融证券类犯罪打击力度,提出健全上级检察院对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统筹协调、挂牌督办机制;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会商机制。

全面构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现代化制度体系,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

要对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按照《意见》的要求,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准确、手段不足等问题,《改革规划》提出了协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侦查工作专门化机制,健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健全对刑事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健全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等12项任务。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把握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最高检党组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推进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都要立足于检察基本职权,找准切入点、突破口,才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加具体化、实质化、体系化。同时特别强调,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改革规划》提出“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等,都是强化法律监督基本职能的体现。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改革规划》专门规定一条“健全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提出与行政机关、侦查机关、法院等关于“两法衔接”、法律适用分歧解决、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等工作的一系列沟通协调机制。

其次,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是在党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建立起来的。最高检党组认为,这是新一轮检察改革的主体框架和“基本盘”,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改革部署要求不断发展完善。《改革规划》中关于检察履职的大部分措施,主要是以加强和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以及“四大检察”综合、协同履职为导向设计的。其中,刑事检察重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出“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分析、通报和报告制度”“强化涉案财物公诉职责”“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大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出“优化民事诉讼监督程序”“健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措施”等,以实现更加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完善在诉讼监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制度规范”,要求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以实现更加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提出“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措施,健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健全不同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积极推动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等,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更好维护公共利益。

再次,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案也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径。《改革规划》结合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和过去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诸多优化完善措施。比如,提出“健全各项刑事检察业务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工作机制”,重在增强刑事检察履职合力,加强内部各部门、各办案组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在监督办案同时做好社会治理工作。

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部署,《改革规划》提出完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司法办案权责配置、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检察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等5项内容。

未来五年,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的要求,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是优化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进一步畅通优秀检察官助理入额渠道”“健全不胜任岗位职责检察官退出员额机制”“适应法律监督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政法专项编制、检察官员额在各地区、各层级间的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主要目的是充分盘活用足政法专项编制特别是员额比例,合理配置办案资源,形成优进劣退的良性循环状态。二是明确司法办案权限。针对当前存在的检察官助理职责定位不清晰、办案组织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既要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又要明确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职责范围,《改革规划》提出“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合理确定办案权责”“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团队职责分工,细化检察官助理职责”,明确了基本任务。三是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相较于改革前,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有所加大,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还不完善。为了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管理,提出“健全各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等领导干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考评、追责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完善办案流程监控机制”等,从管人与管案、程序和实体等不同角度对司法办案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全面准确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司法责任追究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最后一环、关键一步。《改革规划》提出“明确司法责任界定标准,准确把握违法办案和办案质量瑕疵的界限”“完善司法责任追究的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和申诉、救济渠道”。同时,体现惩戒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专门规定了“完善检察人员权益保障制度”。

构建现代化检察管理和内部监督制度体系,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改革规划》基于当前工作需要,从案件、人员、机构、经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提出优化检察案件管理机制,优化检察机关专业化布局和组织机构体系、职能体系,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等4项内容。比如,为了实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提出完善办案质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之间考评指标的协调。随着检察业务发展运行情况,还要及时对指标进行优化完善,建成动态指标优化机制,持续有效发挥评价指标引导高质量检察履职“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健全数字检察制度体系,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

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效办案中承载着重要功能。根据最高检党组部署,《改革规划》借鉴地方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的做法和经验,将数字检察单独列为一个部分,从机制、平台、应用三个方面提出要求,推动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在机制方面,提出“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在平台方面,提出“依托法治信息化工程、依法治国强基工程等建设,整合优化数字检察基础支撑环境,实现平台融合”。还提出“完善与政法各单位的数据标准衔接,促进强化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协同,共建数据共享共用新格局”,目的是避免自我封闭、形成“数据孤岛”,检察机关要主动对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融入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政法机关的“数字合力”。在应用方面,提出“聚焦业务办案,完善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大数据赋能系统,推进数字时代互联网检察办案工作”等措施,致力于丰富数字检察办案应用,凸显办案效果。在将数字检察运用于司法办案工作的同时,还要应用于检察管理、检察宣传以及检察公共服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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