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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 清网护鸟】武夷山脚下的乡村听证会 铅山检察用"四不像"案讲活生态法治课
时间:2025-05-27  作者:张军  涂济锋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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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精灵——中华鬣羚


中华鬣羚,中国特有种,被称作“四不像”(角似鹿非鹿、蹄似牛非牛、头似羊非羊、尾似驴非驴)。古称“天马”或“山驴”,是中国山地森林中神秘而优雅的精灵。它身形矫健,攀岩如飞,千百年来既是文人笔下的隐逸象征,也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17日,案件当事人刘某某、贾某某等4人,因贪念,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将一只被捕兽夹困住的中华鬣羚(俗称“四不像”)抬回家,在准备出售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中华鬣羚被救治放生。经司法鉴定,涉案中华鬣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刘某某以贩卖为目的危害野生动物触犯刑法,究其原因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承办检察官梳理了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类似案件,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村干部之后,发现不少村民在不同程度上对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野生动物是否属于保护动物认识不清,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淡薄,为了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更好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检察官决定到案发地所属村庄举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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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汇民意

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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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走进武夷山镇石垅村举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单位代表、村委会代表等共计90余人参加,以期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点带面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听证会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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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刘某某危害野生动物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并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刘某某等4人现场也表示:“我认识到了自身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我真心悔罪……”



在推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要兼顾法与情,既要做到情法相融,也要做到情不能凌驾于法。四名涉案人员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给当地居民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课。通过本次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同时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共同守护好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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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

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们还与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铅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现场开展普法活动,介绍当地常见的野生动物种类,共同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相等关法律法规,引导参加活动人员增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





当前正值“清网护鸟”专项行动的重要时期,野生动物是“清网护鸟”专项行动的重点保护对象。铅山县域内大部分是山地地貌,武夷山国家公园也有很大一部分位于铅山境内,是野生动物生活的天堂,种类多、数量大,其中不乏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责任重大。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一以贯之地秉承“以法护绿、以案促治”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和法治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生态保护意识,为持续筑牢东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铅山贡献检察力量。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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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 清网护鸟】武夷山脚下的乡村听证会 铅山检察用"四不像"案讲活生态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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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精灵——中华鬣羚


中华鬣羚,中国特有种,被称作“四不像”(角似鹿非鹿、蹄似牛非牛、头似羊非羊、尾似驴非驴)。古称“天马”或“山驴”,是中国山地森林中神秘而优雅的精灵。它身形矫健,攀岩如飞,千百年来既是文人笔下的隐逸象征,也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17日,案件当事人刘某某、贾某某等4人,因贪念,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将一只被捕兽夹困住的中华鬣羚(俗称“四不像”)抬回家,在准备出售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中华鬣羚被救治放生。经司法鉴定,涉案中华鬣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刘某某以贩卖为目的危害野生动物触犯刑法,究其原因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承办检察官梳理了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类似案件,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村干部之后,发现不少村民在不同程度上对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野生动物是否属于保护动物认识不清,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淡薄,为了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更好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检察官决定到案发地所属村庄举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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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汇民意

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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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走进武夷山镇石垅村举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单位代表、村委会代表等共计90余人参加,以期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点带面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听证会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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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刘某某危害野生动物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并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刘某某等4人现场也表示:“我认识到了自身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我真心悔罪……”



在推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要兼顾法与情,既要做到情法相融,也要做到情不能凌驾于法。四名涉案人员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给当地居民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课。通过本次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同时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共同守护好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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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

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们还与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铅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现场开展普法活动,介绍当地常见的野生动物种类,共同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相等关法律法规,引导参加活动人员增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





当前正值“清网护鸟”专项行动的重要时期,野生动物是“清网护鸟”专项行动的重点保护对象。铅山县域内大部分是山地地貌,武夷山国家公园也有很大一部分位于铅山境内,是野生动物生活的天堂,种类多、数量大,其中不乏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责任重大。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一以贯之地秉承“以法护绿、以案促治”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和法治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生态保护意识,为持续筑牢东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铅山贡献检察力量。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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