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检护武夷】“两长”同庭案发地 检法共护生态美
时间:2025-06-27  作者:张军、祝宸茜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五”世界环境日的由来

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建议: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1985年,中国第一次在全国开展“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2025年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近日,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案发地武夷山镇石垅村公开开庭审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出庭支持公诉,铅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跃担任审判长。“两长”同庭履职,现场以案释法,引导村民增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庭审邀请到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单位代表,武夷山镇、村两级代表及周边村民共70余人全程见证。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17日,被告人刘某某在武夷山镇石垅村的山场挖笋时,发现一只被捕兽夹困住的“野山羊”,刘某某产生了想将野山羊运下山的想法。之后,刘某某联系贾某某等人,一起将“野山羊”捆绑后抬到了家中。同村村民在告知刘某某等人“野山羊”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刘某某为了私利,和贾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准备将“野山羊”运往紫溪乡贩卖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司法鉴定,这只“野山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鬣羚,生态价值五万元。

案发后,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一同将中华鬣羚送到上饶救治,中华鬣羚现已放归武夷山国家公园。



庭审现场

庭审中,徐元健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生态损害后果展开指控,并结合案情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被告人对检察官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并表示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结合当地生态特点和村民生活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与社会危害性,强调“生态红线不可触碰”。最后,检察官依据二名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向法院提出了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检察官说法


武夷山国家公园不仅是“珍稀植物的王国”、“奇禽异兽的天堂”,更是我们铅山乃至江西的生态名片、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宝贵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公园里的山水草木、飞禽走兽都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成员,都是最宝贵的绿色财富,保护国家公园的山水生灵,就是在守护我们自己的好日子。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关爱我们的家园,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光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真诚地期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帮助和指导,推进铅山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铅山县地处武夷山脉北麓,东连上饶县,西接弋阳县、贵溪市,南临福建省武夷山市、光泽县,北接横峰县。全县总面积2178平方公里,人口48万,现辖18个乡镇(中心),其中有2个少数民族乡,161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

      铅山山川秀美,人文荟萃。晚唐诗人王驾曾以“鹅湖山下稻粱肥”、“家家扶得醉人归”的诗句,生动描绘了农耕经济时代铅山的富足与和谐。宋代哲学家朱熹与陆九渊兄弟的“鹅湖之会”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著名词人辛弃疾晚年寓居铅山,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中国史纲要》载:明清之际,铅山就与上海的松江、江浙的苏杭、安徽的芜湖、江西的景德镇并称“江南五大手工业中心”,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最早的地区之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鹅湖书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连史纸制作工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鹅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这四块闪亮的“国”字号招牌,是铅山实施大开放、实现大发展的精美名片。

      铅山地表资源优越,全县森林覆盖率74.6%,山林面积250万亩。铅山地下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有铜、铅、锌、煤、石灰石、花岗岩等30余种,全国第二大铜矿永平铜矿坐落境内。县内自然、生态、历史、人文之“八千景观”(千古一辩鹅湖书院、千峰之首黄岗山、千载寺观葛仙山、千年古镇河口镇、千首词圣辛弃疾、千古名臣费宏、千篇华章蒋士铨、千年纸都石塘镇),为铅山发挥后工业时代优势,做大做强旅游业提供了强大的资源支撑。

      伴随着铅山经济社会不断前进的步伐,铅山县人民检察也一直在不断成长进步。多年来,我们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神圣职责,捍卫正义、弘扬正气,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强化监督、维护公平,用具体行动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谱写了检察工作新篇章,为促进铅山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信息共享,沟通无限。紧跟时代发展旋律,走互联网+科技强检之路,回归“信息为核心”的检察信息化,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打开了一扇与信息世界交流的窗口,搭建了一个与各级检察机关共享信息的平台,架起了一道与广大人民群众无限沟通的桥梁。我们愿通过这个窗口,以崭新的视角,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向人民群众反映铅山检察工作情况,展现铅山检察风貌;我们愿通过这个平台,认真倾听所有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好地改进铅山检察工作。

      您的关心和支持将激励着我们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加强和改进铅山检察工作,不断提高保障和服务跨越发展的水平。  衷心感谢您的光临和支持!期待着您的再次访问!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