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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武夷】“两长”同庭案发地 检法共护生态美
时间:2025-06-27  作者:张军、祝宸茜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五”世界环境日的由来

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建议: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1985年,中国第一次在全国开展“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2025年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近日,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案发地武夷山镇石垅村公开开庭审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出庭支持公诉,铅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跃担任审判长。“两长”同庭履职,现场以案释法,引导村民增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庭审邀请到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单位代表,武夷山镇、村两级代表及周边村民共70余人全程见证。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17日,被告人刘某某在武夷山镇石垅村的山场挖笋时,发现一只被捕兽夹困住的“野山羊”,刘某某产生了想将野山羊运下山的想法。之后,刘某某联系贾某某等人,一起将“野山羊”捆绑后抬到了家中。同村村民在告知刘某某等人“野山羊”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刘某某为了私利,和贾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准备将“野山羊”运往紫溪乡贩卖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司法鉴定,这只“野山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鬣羚,生态价值五万元。

案发后,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一同将中华鬣羚送到上饶救治,中华鬣羚现已放归武夷山国家公园。



庭审现场

庭审中,徐元健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生态损害后果展开指控,并结合案情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被告人对检察官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并表示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结合当地生态特点和村民生活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与社会危害性,强调“生态红线不可触碰”。最后,检察官依据二名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向法院提出了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检察官说法


武夷山国家公园不仅是“珍稀植物的王国”、“奇禽异兽的天堂”,更是我们铅山乃至江西的生态名片、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宝贵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公园里的山水草木、飞禽走兽都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成员,都是最宝贵的绿色财富,保护国家公园的山水生灵,就是在守护我们自己的好日子。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关爱我们的家园,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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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武夷】“两长”同庭案发地 检法共护生态美


“六五”世界环境日的由来

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建议: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1985年,中国第一次在全国开展“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2025年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近日,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案发地武夷山镇石垅村公开开庭审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出庭支持公诉,铅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跃担任审判长。“两长”同庭履职,现场以案释法,引导村民增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庭审邀请到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单位代表,武夷山镇、村两级代表及周边村民共70余人全程见证。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17日,被告人刘某某在武夷山镇石垅村的山场挖笋时,发现一只被捕兽夹困住的“野山羊”,刘某某产生了想将野山羊运下山的想法。之后,刘某某联系贾某某等人,一起将“野山羊”捆绑后抬到了家中。同村村民在告知刘某某等人“野山羊”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刘某某为了私利,和贾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准备将“野山羊”运往紫溪乡贩卖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司法鉴定,这只“野山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鬣羚,生态价值五万元。

案发后,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一同将中华鬣羚送到上饶救治,中华鬣羚现已放归武夷山国家公园。



庭审现场

庭审中,徐元健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生态损害后果展开指控,并结合案情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被告人对检察官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并表示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结合当地生态特点和村民生活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与社会危害性,强调“生态红线不可触碰”。最后,检察官依据二名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向法院提出了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检察官说法


武夷山国家公园不仅是“珍稀植物的王国”、“奇禽异兽的天堂”,更是我们铅山乃至江西的生态名片、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宝贵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公园里的山水草木、飞禽走兽都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成员,都是最宝贵的绿色财富,保护国家公园的山水生灵,就是在守护我们自己的好日子。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关爱我们的家园,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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