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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汇民意 以案释法践初心
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开听证汇民意

以案释法践初心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集中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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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司法保护,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共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学茶师·做检匠”检察文化品牌为引领,能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依托“赣事好商量“议事平台就多起非法狩猎案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县人大代表、县驻村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应邀担任听证员,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及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葛仙山、天柱山、篁碧乡等7个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江西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区管理局代表及乡贤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元健主持。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我院受理了4起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捕兽夹以期捕获野生动物,经审查认为,4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且部分嫌疑人腿脚不便,居住地地处偏远,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将司法温度真正传至人民群众中去,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葛仙山镇举行非法狩猎案件集中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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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汇民意

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非法狩猎系列案集中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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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李春光就案件基本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四名犯罪嫌疑人就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陈述并认罪悔过。

“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给予了我关怀和帮助,我应该更加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对我本次的犯罪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嫌疑人祝某某在听证会上如是说道。

听证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形成了一致的听证评议意见:“四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等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听证员完全赞同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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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听证员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四名犯罪嫌疑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与生态修复义务承诺书。随后,检察机关当场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现场送达。



在推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要兼顾法与情,既要做到情法相融,也要做到情不能凌驾于法。四名非法狩猎人员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给当地居民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课。通过本次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同时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共同守护好环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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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

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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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保护一方”的效果,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江西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铅山县公安局葛仙山镇派出所同时在听证会现场开展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板等方式,普及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向村民们介绍了环境保护和枪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要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杜绝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行为,积极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共同构建安全、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此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各地村民主动上交捕兽夹17套。





此次上门听证+普法宣传活动,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既彰显了检察力度,又传递了检察温度,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厚植为民情怀,以检察机关迈出的“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的“一大步”,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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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集中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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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司法保护,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共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学茶师·做检匠”检察文化品牌为引领,能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依托“赣事好商量“议事平台就多起非法狩猎案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县人大代表、县驻村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应邀担任听证员,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及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葛仙山、天柱山、篁碧乡等7个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江西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区管理局代表及乡贤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元健主持。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我院受理了4起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捕兽夹以期捕获野生动物,经审查认为,4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且部分嫌疑人腿脚不便,居住地地处偏远,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将司法温度真正传至人民群众中去,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葛仙山镇举行非法狩猎案件集中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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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汇民意

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非法狩猎系列案集中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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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李春光就案件基本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四名犯罪嫌疑人就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陈述并认罪悔过。

“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给予了我关怀和帮助,我应该更加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对我本次的犯罪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嫌疑人祝某某在听证会上如是说道。

听证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形成了一致的听证评议意见:“四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等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听证员完全赞同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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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听证员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四名犯罪嫌疑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与生态修复义务承诺书。随后,检察机关当场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现场送达。



在推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要兼顾法与情,既要做到情法相融,也要做到情不能凌驾于法。四名非法狩猎人员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给当地居民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课。通过本次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同时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共同守护好环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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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

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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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保护一方”的效果,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江西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铅山县公安局葛仙山镇派出所同时在听证会现场开展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板等方式,普及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向村民们介绍了环境保护和枪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要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杜绝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行为,积极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共同构建安全、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此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各地村民主动上交捕兽夹17套。





此次上门听证+普法宣传活动,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既彰显了检察力度,又传递了检察温度,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厚植为民情怀,以检察机关迈出的“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的“一大步”,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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