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避免未成年人受侵害,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近日,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铅山县第五小学、虹桥中学、虹桥中心小学,为学生们带去精彩生动的防性侵、禁毒等法治宣传课,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检“爱”护苗
BACK TO SCHOOL
检察官们从身边的人和事出发,结合典型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介绍了什么是性侵、如何预防性侵、遇到性侵怎么办,指导同学们遇到不法行为和危险侵害时,不要畏惧,不要退缩,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求助,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用惨痛的实例展示吸毒的危害,用倾情的话语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并教导孩子们要注重养成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乐,远离情况复杂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偏僻地带,坚决和罪恶势力划清界限。
秋初学子归
校园书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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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通过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开展,有效普及了毒品的危害及未成年人防性侵相关的法律知识,加深师生们对毒品的了解,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预防性侵害事件的发生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而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法治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我院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履职,能动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方式,以检察之力守护莘莘学子!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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