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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铅检温馨提示:绿色清明 防火先行
时间:2024-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案释法践初心】绿色清明 防火先行


清明时节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春季的第五个节气。斗指乙,太阳到达黄经15°,便为清明。清明节气因为节令期间“气清景明、万物皆显”而得名。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祀节日,也是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关头。在这个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时刻,更应该注意文明祭祀,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传承,也是对现代社会的负责与担当。







以案释法








案例一


2024年3月13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红庄林场二林沟附近发生火情。14日,据宁夏应急管理厅介绍,经初步勘察共有3处着火点,在3个不同山头,过火面积500余亩,着火物多为荒草。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等救援人员开展扑救,但由于风力较大,地形复杂,夜间救援难度大,扑火过程中造成2死 6伤,包括3名森林防火队员、5名生态护林员。14日8时10分许,明火已扑灭。据固原市委宣传部介绍,起火原因系附近民众上坟烧纸引发。


案例二


2023年4月8日13时许,被告人廖某到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某半山腰上进行扫墓祭祀活动时,使用打火机点燃祭品、鞭炮后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14.87公顷(折算为223.05亩),主要树种为灌木。案发后,被告人廖某主动拨打救援电话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14.87公顷(折算为223.05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廖某犯失火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廖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廖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综合各量刑情节,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铅检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清明祭扫提示





时值一年青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4月4-6日为祭祀高峰,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倡导大家文明、低碳、绿色的祭祀新风,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首先,祭祀扫墓时,千万不要乱扔烟蒂。尤其是在干燥的天气里,一点火星都可能引发火灾。同时,要严禁在山林、草原等易燃区域使用明火,包括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尽量选择无烟火的方式,比如网络祭祀、植树献花等,来表达对亲人的思念。

其次,外出踏青时,也要注意用火安全。不要在林区野炊、烧烤,以免引发火灾。同时,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玩火,以免发生意外。

此外,各单位也要在节前组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公墓、陵园等集中祭扫场所要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提前检查测试消防水源、设施器材,确保安全。


最后,万一遇到火灾,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报警时,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火灾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以便消防部门迅速做出反应。





绿色清明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认识到防火的重要性并付诸实践,才能确保清明期间的平安与和谐。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营造一个更加文明、绿色、安全的清明节氛围而努力。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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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铅检温馨提示:绿色清明 防火先行



【以案释法践初心】绿色清明 防火先行


清明时节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春季的第五个节气。斗指乙,太阳到达黄经15°,便为清明。清明节气因为节令期间“气清景明、万物皆显”而得名。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祀节日,也是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关头。在这个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时刻,更应该注意文明祭祀,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传承,也是对现代社会的负责与担当。







以案释法








案例一


2024年3月13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红庄林场二林沟附近发生火情。14日,据宁夏应急管理厅介绍,经初步勘察共有3处着火点,在3个不同山头,过火面积500余亩,着火物多为荒草。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等救援人员开展扑救,但由于风力较大,地形复杂,夜间救援难度大,扑火过程中造成2死 6伤,包括3名森林防火队员、5名生态护林员。14日8时10分许,明火已扑灭。据固原市委宣传部介绍,起火原因系附近民众上坟烧纸引发。


案例二


2023年4月8日13时许,被告人廖某到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某半山腰上进行扫墓祭祀活动时,使用打火机点燃祭品、鞭炮后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14.87公顷(折算为223.05亩),主要树种为灌木。案发后,被告人廖某主动拨打救援电话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14.87公顷(折算为223.05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廖某犯失火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廖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廖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综合各量刑情节,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铅检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清明祭扫提示





时值一年青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4月4-6日为祭祀高峰,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倡导大家文明、低碳、绿色的祭祀新风,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首先,祭祀扫墓时,千万不要乱扔烟蒂。尤其是在干燥的天气里,一点火星都可能引发火灾。同时,要严禁在山林、草原等易燃区域使用明火,包括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尽量选择无烟火的方式,比如网络祭祀、植树献花等,来表达对亲人的思念。

其次,外出踏青时,也要注意用火安全。不要在林区野炊、烧烤,以免引发火灾。同时,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玩火,以免发生意外。

此外,各单位也要在节前组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公墓、陵园等集中祭扫场所要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提前检查测试消防水源、设施器材,确保安全。


最后,万一遇到火灾,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报警时,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火灾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以便消防部门迅速做出反应。





绿色清明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认识到防火的重要性并付诸实践,才能确保清明期间的平安与和谐。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营造一个更加文明、绿色、安全的清明节氛围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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