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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2019年7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设有四部一室一大队四派出检察室,各部门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付炜冬

  人员:毛建华、李春光、赵伯平、蒋静春、李丹、陈维明、余文茜

  职责职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156

  

  二、政治部

  主任:王纯麟

  人员:陈伶刚、罗梦婷祝宸茜

  职责职权: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855

  

  三、第一检察部

  主任:黄海涛

  人员:舒远、朱新春、叶亚飞、王、刘伟、邱梦

  职责职权: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12

  

  四、第二检察部

  主任:罗翔

  人员:彭宇飞(兼)、陈建平 、揭茂军、张军、张琦、徐雯雅

  职责职权: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57

  

  五、第三检察部

  主任:曾含之

  人员:杨仁彪刘旭东、涂济锋、孙强、腾鹏

  职责职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联系电话:0793-5332000 12309

  

  六、司法警察大队

  大队长:朱巧红

  成员:周文胜

  

  七、永平检察室

  

  人员:舒燕华

  

  八、汪二检察室

  

  主任:彭宇飞

  

  九、葛仙山检察室

 


  

  十、武夷山检察室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8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8.1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4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8.8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8.1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8.1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1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2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2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8.2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2019年7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设有四部一室一大队四派出检察室,各部门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付炜冬

  人员:毛建华、李春光、赵伯平、蒋静春、李丹、陈维明、余文茜

  职责职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156

  

  二、政治部

  主任:王纯麟

  人员:陈伶刚、罗梦婷祝宸茜

  职责职权: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855

  

  三、第一检察部

  主任:黄海涛

  人员:舒远、朱新春、叶亚飞、王、刘伟、邱梦

  职责职权: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12

  

  四、第二检察部

  主任:罗翔

  人员:彭宇飞(兼)、陈建平 、揭茂军、张军、张琦、徐雯雅

  职责职权: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57

  

  五、第三检察部

  主任:曾含之

  人员:杨仁彪刘旭东、涂济锋、孙强、腾鹏

  职责职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联系电话:0793-5332000 12309

  

  六、司法警察大队

  大队长:朱巧红

  成员:周文胜

  

  七、永平检察室

  

  人员:舒燕华

  

  八、汪二检察室

  

  主任:彭宇飞

  

  九、葛仙山检察室

 


  

  十、武夷山检察室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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