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基本信息>>机构设置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2019年7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设有四部一室一大队四派出检察室,各部门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付炜冬

  人员:毛建华、李春光、赵伯平、蒋静春、李丹、陈维明、余文茜

  职责职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156

  

  二、政治部

  主任:王纯麟

  人员:陈伶刚、罗梦婷祝宸茜

  职责职权: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855

  

  三、第一检察部

  主任:黄海涛

  人员:舒远、朱新春、叶亚飞、王、刘伟、邱梦

  职责职权: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12

  

  四、第二检察部

  主任:罗翔

  人员:彭宇飞(兼)、陈建平 、揭茂军、张军、张琦、徐雯雅

  职责职权: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57

  

  五、第三检察部

  主任:曾含之

  人员:杨仁彪刘旭东、涂济锋、孙强、腾鹏

  职责职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联系电话:0793-5332000 12309

  

  六、司法警察大队

  大队长:朱巧红

  成员:周文胜

  

  七、永平检察室

  

  人员:舒燕华

  

  八、汪二检察室

  

  主任:彭宇飞

  

  九、葛仙山检察室

 


  

  十、武夷山检察室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2019年7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设有四部一室一大队四派出检察室,各部门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付炜冬

  人员:毛建华、李春光、赵伯平、蒋静春、李丹、陈维明、余文茜

  职责职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156

  

  二、政治部

  主任:王纯麟

  人员:陈伶刚、罗梦婷祝宸茜

  职责职权: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3-5332855

  

  三、第一检察部

  主任:黄海涛

  人员:舒远、朱新春、叶亚飞、王、刘伟、邱梦

  职责职权: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12

  

  四、第二检察部

  主任:罗翔

  人员:彭宇飞(兼)、陈建平 、揭茂军、张军、张琦、徐雯雅

  职责职权: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联系电话:0793-5160957

  

  五、第三检察部

  主任:曾含之

  人员:杨仁彪刘旭东、涂济锋、孙强、腾鹏

  职责职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联系电话:0793-5332000 12309

  

  六、司法警察大队

  大队长:朱巧红

  成员:周文胜

  

  七、永平检察室

  

  人员:舒燕华

  

  八、汪二检察室

  

  主任:彭宇飞

  

  九、葛仙山检察室

 


  

  十、武夷山检察室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