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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25年守护检察档案事业的“哨兵”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972年8月出生,1990年3月入伍,1993年12月退伍,1994年10月进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95年从事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思路,扎实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通过不断努力,20029月,他所管理的铅山县院档案室通过了省档案局的评估和审核,升级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201411月晋级为“省特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在其位、尽其责”。档案工作枯燥乏味,没有台前的风光和耀眼的工作表现,有的只是经年累月的埋头苦干和堆积如山的档案资料。李丹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始终恪尽职守,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枯燥的工作岗位中不断探索和提升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激情。

  1995年,李丹刚接手档案工作时,单位只有一间10个平方左右的管藏室,档案资料放在各类老旧的柜木箱中,文件资料也不够齐全,整理过也不够规范。对于一名20来岁刚参加工作、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青人来说,他一度背上了思想包袱。虽然从未接触过档案工作,他凭着一名党员的责任感,服从了组织安排,认真学习了档案业务知识,并联系县档案部门的同志,争取支持指导。他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归类、收集、整理、组卷等,并总结出了一整套工作方式。

  他还自学了计算机的知识和操作,逐步改变了以前手工填写档案条目、目录、案卡等工作,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档案整理、编集、查找更加方便快捷。

  在日常学习、工作中,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工匠精神”边干边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熟练掌握了党和国家对档案管理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检察档案管理要求,顺利完成了一项又一项较为复杂、繁杂的任务。 

  2002年,对李丹来说是档案工作任务最艰巨、最辛苦的一年。根据上级对铅山县检察院档案管理升级的要求,他管理的档案室需要在2002年完成档案管理升级。接到任务后,他对以前的档案全部按照《档案达标升级实施方案》逐项进行了疏理、检查,在这一年中,他几乎牺牲了所有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并一次次联系县、市档案管理部门及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对有关档案项目进行初查、复查工作,最终在2002年9月,经省档案局评估和审核后,成功升级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

  李丹深知,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不仅需要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更需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多年来,他以良好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待每次工作任务,以执着、朴实的方式把自己的青春和智慧融入了检察档案工作中,面对档案管理新的形势、发展和要求,不断提升自己,促进单位档案管理全面健康持续发展,默默守护着检察档案事业,尽情诠释着人生价值。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李丹:25年守护检察档案事业的“哨兵”

  1972年8月出生,1990年3月入伍,1993年12月退伍,1994年10月进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95年从事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思路,扎实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通过不断努力,20029月,他所管理的铅山县院档案室通过了省档案局的评估和审核,升级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201411月晋级为“省特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在其位、尽其责”。档案工作枯燥乏味,没有台前的风光和耀眼的工作表现,有的只是经年累月的埋头苦干和堆积如山的档案资料。李丹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始终恪尽职守,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枯燥的工作岗位中不断探索和提升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激情。

  1995年,李丹刚接手档案工作时,单位只有一间10个平方左右的管藏室,档案资料放在各类老旧的柜木箱中,文件资料也不够齐全,整理过也不够规范。对于一名20来岁刚参加工作、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青人来说,他一度背上了思想包袱。虽然从未接触过档案工作,他凭着一名党员的责任感,服从了组织安排,认真学习了档案业务知识,并联系县档案部门的同志,争取支持指导。他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归类、收集、整理、组卷等,并总结出了一整套工作方式。

  他还自学了计算机的知识和操作,逐步改变了以前手工填写档案条目、目录、案卡等工作,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档案整理、编集、查找更加方便快捷。

  在日常学习、工作中,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工匠精神”边干边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熟练掌握了党和国家对档案管理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检察档案管理要求,顺利完成了一项又一项较为复杂、繁杂的任务。 

  2002年,对李丹来说是档案工作任务最艰巨、最辛苦的一年。根据上级对铅山县检察院档案管理升级的要求,他管理的档案室需要在2002年完成档案管理升级。接到任务后,他对以前的档案全部按照《档案达标升级实施方案》逐项进行了疏理、检查,在这一年中,他几乎牺牲了所有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并一次次联系县、市档案管理部门及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对有关档案项目进行初查、复查工作,最终在2002年9月,经省档案局评估和审核后,成功升级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

  李丹深知,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不仅需要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更需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多年来,他以良好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待每次工作任务,以执着、朴实的方式把自己的青春和智慧融入了检察档案工作中,面对档案管理新的形势、发展和要求,不断提升自己,促进单位档案管理全面健康持续发展,默默守护着检察档案事业,尽情诠释着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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