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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江西行】铅山:合力推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
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的活动方案,促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推动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堵塞耕地占用税征管漏洞,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琴、副主任黄贤军、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一行赴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召开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由铅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军主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光通报了县检察院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局长张勇汇报了耕地占用税法实施以来耕地占用税征缴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围绕如何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热烈交流,有效沟通形成共识。

徐元健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方案,常态化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宣传工作,讲好公益诉讼故事。利用好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形式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三是要写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到实处。

陈晓琴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开展活动与“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这一专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各部门之间信息相互共享、协助管理与征收的现代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各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彼此互通、互换与共享。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持续关注耕地占用税机制建立和征收工作,为耕地占用税征管保驾护航。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公益诉讼江西行】铅山:合力推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的活动方案,促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推动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堵塞耕地占用税征管漏洞,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琴、副主任黄贤军、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一行赴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召开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由铅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军主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光通报了县检察院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局长张勇汇报了耕地占用税法实施以来耕地占用税征缴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围绕如何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热烈交流,有效沟通形成共识。

徐元健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方案,常态化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宣传工作,讲好公益诉讼故事。利用好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形式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三是要写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到实处。

陈晓琴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开展活动与“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这一专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各部门之间信息相互共享、协助管理与征收的现代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各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彼此互通、互换与共享。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持续关注耕地占用税机制建立和征收工作,为耕地占用税征管保驾护航。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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