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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江西行】铅山:合力推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
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的活动方案,促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推动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堵塞耕地占用税征管漏洞,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琴、副主任黄贤军、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一行赴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召开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由铅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军主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光通报了县检察院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局长张勇汇报了耕地占用税法实施以来耕地占用税征缴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围绕如何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热烈交流,有效沟通形成共识。

徐元健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方案,常态化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宣传工作,讲好公益诉讼故事。利用好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形式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三是要写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到实处。

陈晓琴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开展活动与“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这一专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各部门之间信息相互共享、协助管理与征收的现代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各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彼此互通、互换与共享。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持续关注耕地占用税机制建立和征收工作,为耕地占用税征管保驾护航。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8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8.1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4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8.8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8.1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8.1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1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2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2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8.2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公益诉讼江西行】铅山:合力推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的活动方案,促进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推动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堵塞耕地占用税征管漏洞,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琴、副主任黄贤军、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一行赴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召开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由铅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军主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光通报了县检察院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局长张勇汇报了耕地占用税法实施以来耕地占用税征缴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围绕如何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热烈交流,有效沟通形成共识。

徐元健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方案,常态化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宣传工作,讲好公益诉讼故事。利用好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形式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三是要写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到实处。

陈晓琴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开展活动与“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这一专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各部门之间信息相互共享、协助管理与征收的现代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各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彼此互通、互换与共享。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持续关注耕地占用税机制建立和征收工作,为耕地占用税征管保驾护航。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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