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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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全国生态日,有利于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生态环境是铅山最美的名片,而在这青山绿水、碧水蓝天的背后,有着检察机关干警与全体市民共同的赤诚的守护。近年来,铅山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为建设美丽铅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履行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近年来铅山县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饮用水安全”“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2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20余吨,恢复被损毁污染耕地、林地、水域面积100余亩。
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二是以案件办理促进生态修复。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注重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将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作为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今年以来共对33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强化“行刑衔接”。联合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探索“补植复绿”“替代性复”“劳务代偿”等多种修复方式,共督促生态修复义务人悬挂鸟巢180个,补植林木5000余株,参与义务巡林57次。
三是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为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职能,强化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近年来,铅山县检察院共依法召开了5次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公开听证会,通过“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的检察监督新模式,与行政机关面对面沟通交流,释法说理,使行政机关消除认识误区和抵触情绪,主动接受并认真履行职责。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铅山县检察院将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配合,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让铅山的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环境更美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8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8.1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4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25.8.8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2025.8.11
庄勇
2025.8.1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5.8.1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25.8.22
2025.8.25
2025.8.29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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