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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库把脉问诊 公益诉讼守护碧水安澜
时间:2024-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益诉讼

守护碧水安澜


今年以来,为响应省人大常委会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主题的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省检察院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强县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有效防治水库水质污染,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水库水质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目前针对排查的线索已立案7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份、磋商函6份。

此前,不少水库养殖承包人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过量投喂饲料甚至投喂化肥和人畜粪便,库区周边养殖污水、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导致水库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用水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况,主动联系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乡镇负责人,深入实地查看流域生态状况,先后走访了全县10余个乡镇、90多座水库,通过调取水质检测报告、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部分水库及水库流域范围内,存在投肥、投药、投料养鱼,向水库排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液等污染水库水质的行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有关行政部门和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职,立即开展整治工作。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相关行政部门和乡镇回复的整改情况,邀请公益诉讼志愿者对问题水库进行“回头看”,促进水库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努力实现流域内河安澜、水长清、民常乐。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为水库把脉问诊 公益诉讼守护碧水安澜

公益诉讼

守护碧水安澜


今年以来,为响应省人大常委会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主题的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省检察院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强县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有效防治水库水质污染,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水库水质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目前针对排查的线索已立案7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份、磋商函6份。

此前,不少水库养殖承包人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过量投喂饲料甚至投喂化肥和人畜粪便,库区周边养殖污水、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导致水库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用水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况,主动联系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乡镇负责人,深入实地查看流域生态状况,先后走访了全县10余个乡镇、90多座水库,通过调取水质检测报告、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部分水库及水库流域范围内,存在投肥、投药、投料养鱼,向水库排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液等污染水库水质的行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有关行政部门和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职,立即开展整治工作。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相关行政部门和乡镇回复的整改情况,邀请公益诉讼志愿者对问题水库进行“回头看”,促进水库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努力实现流域内河安澜、水长清、民常乐。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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