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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宣传周】检察官带你走进公益诉讼
时间:2024-06-28  作者:张琦 李微  新闻来源:铅山检察  【字号: | |


公/益/诉/讼

以人民之名 守护美好生活




一、什么是检察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就是对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既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取得的实践成果作出肯定,也是对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期许和更严要求。



二、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1.民事公益诉讼(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行政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益诉讼的履职方式?




四、检察公益诉讼“4+10”法定办案领域


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领域



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主要是指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以及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资源受到侵害的情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因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案件。


2.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3.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国有财产包括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指在国有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出让土地使用监管等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10个新增的法定领域



1.英雄烈士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未成年人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3.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条规定: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提出申诉、控告。负责受理的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拖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第六十二条规定: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4.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反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7.反电信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8.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妇女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一)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

(二)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三)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四)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五)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10.无障碍环境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9月1日施行)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五、发现线索怎么办?


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

有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可到检察院进行举报

也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反映情况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公益诉讼宣传周】检察官带你走进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以人民之名 守护美好生活




一、什么是检察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就是对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既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取得的实践成果作出肯定,也是对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期许和更严要求。



二、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1.民事公益诉讼(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行政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益诉讼的履职方式?




四、检察公益诉讼“4+10”法定办案领域


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领域



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主要是指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以及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资源受到侵害的情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因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案件。


2.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3.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国有财产包括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指在国有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出让土地使用监管等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10个新增的法定领域



1.英雄烈士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未成年人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3.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条规定: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提出申诉、控告。负责受理的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拖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第六十二条规定: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4.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反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7.反电信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8.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妇女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一)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

(二)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三)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四)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五)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10.无障碍环境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9月1日施行)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五、发现线索怎么办?


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

有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可到检察院进行举报

也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反映情况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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