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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一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加大该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从不同侧面体现了高质效办案的基本要求,为各地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了模板和示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办案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从保护对象上看,覆盖类型广泛、文物价值较高,保护对象类型丰富、意义重大。主要包括藏传佛教寺庙、海防遗址、农业文化和灌溉工程遗址、传统村落、人文故居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如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的宏觉寺,是汉藏文化交流互动的桥梁纽带,是民族团结的历史见证。从监督事项上看,涉及多种违法类型,基本涵盖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常见问题,如修缮过程中破坏文物风貌、应该保护但未纳入保护范围、文物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从监督手段上看,坚持以“诉”的确认彰显监督刚性。对于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文物持续处于受损状态的情形,检察机关坚决依法启动诉讼程序,确保受损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从价值功能上看,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补位行政执法的兜底作用。坚持行政机关维护公益的第一顺位,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仍不能有效保护文物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进一步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最高检将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强化执法司法协作,以法治力量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一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加大该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从不同侧面体现了高质效办案的基本要求,为各地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了模板和示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办案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从保护对象上看,覆盖类型广泛、文物价值较高,保护对象类型丰富、意义重大。主要包括藏传佛教寺庙、海防遗址、农业文化和灌溉工程遗址、传统村落、人文故居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如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的宏觉寺,是汉藏文化交流互动的桥梁纽带,是民族团结的历史见证。从监督事项上看,涉及多种违法类型,基本涵盖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常见问题,如修缮过程中破坏文物风貌、应该保护但未纳入保护范围、文物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从监督手段上看,坚持以“诉”的确认彰显监督刚性。对于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文物持续处于受损状态的情形,检察机关坚决依法启动诉讼程序,确保受损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从价值功能上看,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补位行政执法的兜底作用。坚持行政机关维护公益的第一顺位,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仍不能有效保护文物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进一步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最高检将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强化执法司法协作,以法治力量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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