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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23-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举办“检察现代化·奋进新风貌”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题,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工作质效和典型事例。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诗美,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社、检察日报、凤凰网、江西都市频道、江西广播电台、新法治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张诗美主任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关情况,二是朱明星检察长讲述办案故事。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张诗美主任作介绍。



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诗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珍惜、推广、创新“枫桥经验”20周年。我们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事例。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信访总量、重复信访同比分别下降44.4%、48.9%,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达99.37%,今年1月-6月信访态势继续向好,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突出,省人民检察院获评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促进诉源治理做法获评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一、坚持系统观念,健全一体履职主动化解矛盾机制

(一)着力构建“一盘棋”矛盾化解工作大格局,增强履责协同力。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系统性”工程统筹推进,多次专门部署,将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列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情况作为院领导调研课题。坚持和发展“浦江经验”,示范引领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通、条块联抓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促进以更强合力做深做实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二)全面压实“关键少数”矛盾化解工作责任,发挥“头雁”引领力。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市县两级院每月25日前提前公告下月检察长接访安排机制,对重大疑难、上级交办等重点群众信访,由检察长阅办、接访,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案件依法办理、矛盾实质性化解。2022年至今年6月,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1874人次,阅批群众来信2249件,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010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化解率达97.3%。(三)创新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强化理念驱动力。2022年,省人民检察院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通过对一段时期内检察办案产生的信访数与受理办理的案件数之间的比值进行考核、评价,把化解矛盾纳入司法办案评价体系,紧紧围绕是否落实法律监督责任,是否认真听取并依法采纳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是否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工作,是否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等“八个是否”,组织检察官深入检视,分析根源症结,针对性整改,促进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案-访比”制度施行以来因检察办案产生的信访同比下降61.1%,刑事申诉案件同比下降52%。

二、坚持人民至上,提升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的质效(一)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回应群众诉求。畅通信、访、网、电渠道,实现群众信访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门进”、12309中国检察网“一网办”、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一线通”。推行“案件化”办理,对信访材料粘贴条形码、颁发“身份证”,上传检察信访信息系统全程留痕,制定涉政法信访事项分流处理规则,建立检察官案件化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诉求性质、案件管辖的研判分析,依法正确分流处置,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对接收的15577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后续每月进展答复”三个100%,及时告知群众“信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丰富回复答复方式,针对性采取“书面+电话”“书面+上门”“书面+听证”等方式强化与信访群众的沟通解释,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攻坚化解信访积案,推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深入排查化解长期信访、重复信访,按照管辖原则、案件性质,逐案确定包案领导,一院一清单、一案一台账,将责任落实到院、到案、到人,530件信访积案全部由三级院领导包案化解,其中27件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全部由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包案。包案领导逐案审查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包阅卷、包审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化解、包稳定,通过监督纠错、下访走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把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化解矛盾的前提和基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健全完善侦监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建好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两法衔接平台、执法司法跨部门监督管理平台,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四)全面推行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公信。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开展检察听证2056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全方位、立体化展现办案过程和作出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主动接受当事人和有关社会人士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评判,切实增强办案结果说服力,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省人民检察院对一件因两支广场舞队场地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申诉案举行听证,不仅促成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和解,还彻底解决多年场地纠纷问题,双方舞队百余名队员联名写来感谢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努力让群众信访“第一站”变成矛盾化解“终点站”,创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2290件,当场化解1740件。坚持就近就便,将化解矛盾与送法上门同步推进,到信访人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举行听证521件,邀请5000余名群众列席旁听,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和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强化与妇联组织、乡村振兴等部门在线索互移、多元救助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提升救助成效,共向9724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352.6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8.33%、48.11%,司法救助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深化“前端救助”,把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的作用发挥更及时充分,超60%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办案前端予以救助。深化多元救助,牵头与十家省直单位联合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对1202人帮助落实低保、教育、就业、医疗以及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深化“长期关怀”,对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回访全覆盖,跟进帮扶307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救助因案致贫妇女古某及其3名未成年子女,并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推动将未成年人纳入“春蕾计划”等,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三、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防范化解矛盾的责任担当(一)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标本兼治。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聚焦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具体案事件中“见微知著”,向相关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等制发检察建议1544件,促进堵漏建制。创新开展“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系统治理模式,加强对地方治理重点的分析研判及趋势预判,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呈送调研报告187份,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言献策。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指导5个基层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成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改240多处,安装减速带365处,危桥改造12座。(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共建共治。推进“检察+综治”深度融合,市、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取派员入驻、人员轮值等方式对接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完善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工作协助机制,促进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律师参与值班接访2026人次,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538件。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十年来倾力打造“仲大姐”24小时检察服务热线,设置社区检察工作站,为民服务“不打烊”“接地气”。宜丰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社区检务工作室12个、乡镇检务窗口16个,走访辖区群众8600余户,覆盖100%的社区网格、49%的农村村组,收集群众意见、受理群众信访469件,参与化解家庭邻里纠纷50件,延伸检察服务社会治理触角。(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在检察网络新媒体平台开设“以案释法践初心”等专栏,推送案例普法新媒体稿件11.64万余条,推送普法短视频1270余条,播放量1.21亿人次。深化“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开展“检察普法进乡村”“反诈进校园”等法律宣传,检察人员现场讲述办案故事、鲜活经验、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浸润人心。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300余个,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张诗美主任的介绍!下面,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朱明星检察长讲述。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严平经营的琴行坐落于江西省鄱阳县县城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两间不大的店面错落有致摆放着古琴、钢琴、电子琴,墙壁上挂满了二胡、琵琶与月琴。寻觅着叮叮咚咚的琴声,我在二楼兴趣班培训室见到了严平。“感谢检察院的重视,多次为我的事召开听证会、协调会,为我挽回了22万元损失,让我的琴行能更好的经营发展。”严平紧紧握住我的手,欢快的笑容溢于言表。

严平是我院办理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也是一起挪用资金犯罪案件中的实际财产损失人。

2018年年底,严平经营琴行积累了一些资金,与乐器打交道多年,他瞄准了松香松脂市场,在某乡镇燕村看中了一片湿地松林,与时任燕村村长程某签订了燕村湿地松林采脂权租赁协议,严平按协议支付了70万元意向金。

程某任村长期间,个人和村集体财务账户没有分开,收到意向金26天后,程某通过该账户转账20万进行了个人投资经营。

2019年3月和5月,因这片松林的产权为村集体占有30%,桂某个人占有70%,严平两次带领工人准备进行松林采脂作业,都被桂某和部分村民阻拦。

屡次受阻后,严平萌生了退意,找到程某要求退还意向金,程某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于是严平到侦查机关报案,至2019年7月,严平收到了程某归还的48万元,剩余22万元由程某出具欠条。

2020年5月13日,侦查机关以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我院经审查认定:程某在签订合同时不具有非法占有严平财物的主观故意,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意愿和能力,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程某收到意向金后将属于村集体的资金挪作私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同时,告知严平诉讼权利义务,听取意见,严平当时表示和程某达成调解协议,对本案处理无异议。程某于2020年12月2日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上诉后被维持原判。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严平发现程某入狱,其家人不管不顾,自己的22万元损失虽然有欠条,但迟迟得不到归还。于是,严平便以案件从合同诈骗罪改变为挪用资金罪、放纵了罪犯为由,持续重复信访。

还记得在信访室,第一次见到严平。为了承包湿地松林采脂,严平向亲戚朋友借了钱,现在不仅没有盈利,连借来的钱也砸了进去,巨大的经济压力将严平压得透不过气来,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

信访接待中,我们耐心听取了严平的申诉意见,发现严平名为对定性有异议,实则是为了追回财产损失。眼下想解决严平的诉求,就要想办法帮助他挽回22万元损失。

我们成立了化解信访专案组,找到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村集体负责人了解情况,对程某经手的账目进行了清算,查明22万元实际用于燕村集体建设,燕村村干部、村民代表认可清算结果,但是村集体资金短缺,无力偿还。

办案组成员一次次实地调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有时候被村民误解也不放弃。

2021年11月5日,为进一步化解严平对本案定性的误解,集合多方智慧解决资金困难,经征得严平同意,我们邀请镇党委委员、人大代表、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燕村村长,将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地召开,程某家属、村民代表到场旁听。

经过我们的释法说理和听证员的客观评议,严平当场表示只要能够挽回损失,就息诉息访。燕村村长也认可听证意见,表态愿意还钱,但村集体资金短缺,无力偿还。

虽然严平认可了原案处理意见,可是损失没追回,僵局就无法打破。这时,一名听证员突然提到,涉案湿地松林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原来这片松林因涉案,没有人敢出租,也没有租客愿意冒风险,所以一直空置着。

这笔22万元损失,终于迎来了转机。

我们立即建议燕村将涉案的湿地松林另行出租筹措资金,并找到这片松林共有权人桂某协商,帮助规划林地经营权、盘活林地资源,有效推动林地出租。

半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湿地松林已经有了稳定效益,燕村也筹齐了22万元归还给严平,困扰严平4年来的揪心事、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我们一心为民、追赃挽损化解多年重复信访积案的做法被最高检肯定,入选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第二批典型案例。

针对燕村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制度不完善、村集体财产被随意处置等问题,我们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监督。

芒种时节,我们再次来到燕村进行回访,村委会小广场前公示牌上贴着村务公开事项,村长和村民代表正在开会,松林共有权人桂某主动带我们去松林查看:“松林租出去后,村集体增收,村居环境明显改善,部分村民经过培训可以采松脂拿工钱,我呀,更不用说,钱包也鼓起来了呢!”

郁郁葱葱的松林,很多树干被割开树皮,安装上一个个张开口子的白色塑料袋,一滴滴松脂缓缓流淌,有的已经装满,有的还只是半袋,工人们割树皮,收松脂,有说有笑在林间穿梭,一派繁忙景象。

青山在,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真心希望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朱明星检察长的讲述。江西检察机关将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进行咨询、沟通或者专访。发布会材料及照片素材,我们已上传至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媒体微信群,供大家下载查阅。再次感谢记者朋友对江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闻发布会实录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举办“检察现代化·奋进新风貌”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题,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工作质效和典型事例。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诗美,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社、检察日报、凤凰网、江西都市频道、江西广播电台、新法治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张诗美主任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关情况,二是朱明星检察长讲述办案故事。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张诗美主任作介绍。



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诗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珍惜、推广、创新“枫桥经验”20周年。我们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事例。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信访总量、重复信访同比分别下降44.4%、48.9%,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达99.37%,今年1月-6月信访态势继续向好,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突出,省人民检察院获评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促进诉源治理做法获评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一、坚持系统观念,健全一体履职主动化解矛盾机制

(一)着力构建“一盘棋”矛盾化解工作大格局,增强履责协同力。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系统性”工程统筹推进,多次专门部署,将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列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情况作为院领导调研课题。坚持和发展“浦江经验”,示范引领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通、条块联抓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促进以更强合力做深做实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二)全面压实“关键少数”矛盾化解工作责任,发挥“头雁”引领力。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市县两级院每月25日前提前公告下月检察长接访安排机制,对重大疑难、上级交办等重点群众信访,由检察长阅办、接访,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案件依法办理、矛盾实质性化解。2022年至今年6月,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1874人次,阅批群众来信2249件,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010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化解率达97.3%。(三)创新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强化理念驱动力。2022年,省人民检察院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通过对一段时期内检察办案产生的信访数与受理办理的案件数之间的比值进行考核、评价,把化解矛盾纳入司法办案评价体系,紧紧围绕是否落实法律监督责任,是否认真听取并依法采纳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是否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工作,是否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等“八个是否”,组织检察官深入检视,分析根源症结,针对性整改,促进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案-访比”制度施行以来因检察办案产生的信访同比下降61.1%,刑事申诉案件同比下降52%。

二、坚持人民至上,提升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的质效(一)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回应群众诉求。畅通信、访、网、电渠道,实现群众信访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门进”、12309中国检察网“一网办”、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一线通”。推行“案件化”办理,对信访材料粘贴条形码、颁发“身份证”,上传检察信访信息系统全程留痕,制定涉政法信访事项分流处理规则,建立检察官案件化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诉求性质、案件管辖的研判分析,依法正确分流处置,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对接收的15577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后续每月进展答复”三个100%,及时告知群众“信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丰富回复答复方式,针对性采取“书面+电话”“书面+上门”“书面+听证”等方式强化与信访群众的沟通解释,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攻坚化解信访积案,推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深入排查化解长期信访、重复信访,按照管辖原则、案件性质,逐案确定包案领导,一院一清单、一案一台账,将责任落实到院、到案、到人,530件信访积案全部由三级院领导包案化解,其中27件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全部由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包案。包案领导逐案审查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包阅卷、包审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化解、包稳定,通过监督纠错、下访走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把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化解矛盾的前提和基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健全完善侦监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建好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两法衔接平台、执法司法跨部门监督管理平台,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四)全面推行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公信。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开展检察听证2056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全方位、立体化展现办案过程和作出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主动接受当事人和有关社会人士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评判,切实增强办案结果说服力,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省人民检察院对一件因两支广场舞队场地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申诉案举行听证,不仅促成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和解,还彻底解决多年场地纠纷问题,双方舞队百余名队员联名写来感谢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努力让群众信访“第一站”变成矛盾化解“终点站”,创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2290件,当场化解1740件。坚持就近就便,将化解矛盾与送法上门同步推进,到信访人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举行听证521件,邀请5000余名群众列席旁听,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和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强化与妇联组织、乡村振兴等部门在线索互移、多元救助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提升救助成效,共向9724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352.6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8.33%、48.11%,司法救助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深化“前端救助”,把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的作用发挥更及时充分,超60%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办案前端予以救助。深化多元救助,牵头与十家省直单位联合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对1202人帮助落实低保、教育、就业、医疗以及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深化“长期关怀”,对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回访全覆盖,跟进帮扶307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救助因案致贫妇女古某及其3名未成年子女,并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推动将未成年人纳入“春蕾计划”等,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三、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防范化解矛盾的责任担当(一)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标本兼治。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聚焦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具体案事件中“见微知著”,向相关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等制发检察建议1544件,促进堵漏建制。创新开展“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系统治理模式,加强对地方治理重点的分析研判及趋势预判,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呈送调研报告187份,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言献策。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指导5个基层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成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改240多处,安装减速带365处,危桥改造12座。(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共建共治。推进“检察+综治”深度融合,市、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取派员入驻、人员轮值等方式对接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完善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工作协助机制,促进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律师参与值班接访2026人次,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538件。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十年来倾力打造“仲大姐”24小时检察服务热线,设置社区检察工作站,为民服务“不打烊”“接地气”。宜丰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社区检务工作室12个、乡镇检务窗口16个,走访辖区群众8600余户,覆盖100%的社区网格、49%的农村村组,收集群众意见、受理群众信访469件,参与化解家庭邻里纠纷50件,延伸检察服务社会治理触角。(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在检察网络新媒体平台开设“以案释法践初心”等专栏,推送案例普法新媒体稿件11.64万余条,推送普法短视频1270余条,播放量1.21亿人次。深化“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开展“检察普法进乡村”“反诈进校园”等法律宣传,检察人员现场讲述办案故事、鲜活经验、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浸润人心。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300余个,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张诗美主任的介绍!下面,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朱明星检察长讲述。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严平经营的琴行坐落于江西省鄱阳县县城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两间不大的店面错落有致摆放着古琴、钢琴、电子琴,墙壁上挂满了二胡、琵琶与月琴。寻觅着叮叮咚咚的琴声,我在二楼兴趣班培训室见到了严平。“感谢检察院的重视,多次为我的事召开听证会、协调会,为我挽回了22万元损失,让我的琴行能更好的经营发展。”严平紧紧握住我的手,欢快的笑容溢于言表。

严平是我院办理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也是一起挪用资金犯罪案件中的实际财产损失人。

2018年年底,严平经营琴行积累了一些资金,与乐器打交道多年,他瞄准了松香松脂市场,在某乡镇燕村看中了一片湿地松林,与时任燕村村长程某签订了燕村湿地松林采脂权租赁协议,严平按协议支付了70万元意向金。

程某任村长期间,个人和村集体财务账户没有分开,收到意向金26天后,程某通过该账户转账20万进行了个人投资经营。

2019年3月和5月,因这片松林的产权为村集体占有30%,桂某个人占有70%,严平两次带领工人准备进行松林采脂作业,都被桂某和部分村民阻拦。

屡次受阻后,严平萌生了退意,找到程某要求退还意向金,程某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于是严平到侦查机关报案,至2019年7月,严平收到了程某归还的48万元,剩余22万元由程某出具欠条。

2020年5月13日,侦查机关以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我院经审查认定:程某在签订合同时不具有非法占有严平财物的主观故意,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意愿和能力,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程某收到意向金后将属于村集体的资金挪作私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同时,告知严平诉讼权利义务,听取意见,严平当时表示和程某达成调解协议,对本案处理无异议。程某于2020年12月2日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上诉后被维持原判。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严平发现程某入狱,其家人不管不顾,自己的22万元损失虽然有欠条,但迟迟得不到归还。于是,严平便以案件从合同诈骗罪改变为挪用资金罪、放纵了罪犯为由,持续重复信访。

还记得在信访室,第一次见到严平。为了承包湿地松林采脂,严平向亲戚朋友借了钱,现在不仅没有盈利,连借来的钱也砸了进去,巨大的经济压力将严平压得透不过气来,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

信访接待中,我们耐心听取了严平的申诉意见,发现严平名为对定性有异议,实则是为了追回财产损失。眼下想解决严平的诉求,就要想办法帮助他挽回22万元损失。

我们成立了化解信访专案组,找到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村集体负责人了解情况,对程某经手的账目进行了清算,查明22万元实际用于燕村集体建设,燕村村干部、村民代表认可清算结果,但是村集体资金短缺,无力偿还。

办案组成员一次次实地调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有时候被村民误解也不放弃。

2021年11月5日,为进一步化解严平对本案定性的误解,集合多方智慧解决资金困难,经征得严平同意,我们邀请镇党委委员、人大代表、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燕村村长,将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地召开,程某家属、村民代表到场旁听。

经过我们的释法说理和听证员的客观评议,严平当场表示只要能够挽回损失,就息诉息访。燕村村长也认可听证意见,表态愿意还钱,但村集体资金短缺,无力偿还。

虽然严平认可了原案处理意见,可是损失没追回,僵局就无法打破。这时,一名听证员突然提到,涉案湿地松林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原来这片松林因涉案,没有人敢出租,也没有租客愿意冒风险,所以一直空置着。

这笔22万元损失,终于迎来了转机。

我们立即建议燕村将涉案的湿地松林另行出租筹措资金,并找到这片松林共有权人桂某协商,帮助规划林地经营权、盘活林地资源,有效推动林地出租。

半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湿地松林已经有了稳定效益,燕村也筹齐了22万元归还给严平,困扰严平4年来的揪心事、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我们一心为民、追赃挽损化解多年重复信访积案的做法被最高检肯定,入选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第二批典型案例。

针对燕村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制度不完善、村集体财产被随意处置等问题,我们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监督。

芒种时节,我们再次来到燕村进行回访,村委会小广场前公示牌上贴着村务公开事项,村长和村民代表正在开会,松林共有权人桂某主动带我们去松林查看:“松林租出去后,村集体增收,村居环境明显改善,部分村民经过培训可以采松脂拿工钱,我呀,更不用说,钱包也鼓起来了呢!”

郁郁葱葱的松林,很多树干被割开树皮,安装上一个个张开口子的白色塑料袋,一滴滴松脂缓缓流淌,有的已经装满,有的还只是半袋,工人们割树皮,收松脂,有说有笑在林间穿梭,一派繁忙景象。

青山在,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真心希望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朱明星检察长的讲述。江西检察机关将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进行咨询、沟通或者专访。发布会材料及照片素材,我们已上传至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媒体微信群,供大家下载查阅。再次感谢记者朋友对江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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