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题活动的工作成效以及办案故事,并回答记者提问。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第二检察部主任罗翔出席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邱贞清主持。
2024年以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具体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主动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协同各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共办理各类涉民生检察监督案件67件,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一是倾力解决劳动者“烦薪事”。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支持劳动者起诉争取合法权益。依托“检察+工会”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室、驻县法院“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官工作室”、县劳动监察局“检察官办公室”,加大对涉欠薪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2022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9万元。
二是关注特殊群体,提升民生温度。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1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起诉8人。推进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创新设立“铅途守未 护童港湾”工作站,以“专业社工+群团力量+检察官团队”的方式,精准帮教7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选任27名检察人员担任5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5场次。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相关领域问题,分别向相关部门制发了磋商意见或检察建议,均得到了采纳和回复。深入落实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持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切实将司法救助工作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职能,应救尽救。在执法办案中及时发现检察履职线索,高效分流,统筹办理,将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因案施策,开展多元救助。今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已办结2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1.24万余元,其中对未成年人发放4万余元,对低保户发放2.4万余元,对脱贫户发放1.6万元。
三是筑牢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防火墙”。
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依法从严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转移帮助的犯罪活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67人。聚焦政务公示中涉及到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磋商函6件,督促相关单位对涉及个人隐私的200余条敏感信息予以下架,派员赴相关单位对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20余次。我院还将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办理情况向县纪委发出专案办理情况通报,县纪委高度重视,向全县党政机关和乡镇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守护民生福祉。
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部署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切实加强县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有效防治水库水质污染,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立案办理水库水体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案件7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份、磋商函6份,督促全县130余座水库水质提升。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100余亩,推进农用薄膜“白色污染”整治,办理农用薄膜“白色污染”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紧盯春耕备耕、秋冬种重点农时,督促500余公斤农用废弃薄膜回收,保耕护农。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服务大局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创新更多务实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8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8.1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4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25.8.8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2025.8.11
庄勇
2025.8.1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5.8.1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25.8.22
2025.8.25
2025.8.29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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