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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在有力监督下强化法律监督
时间:2025-07-23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座谈交流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在有力监督下强化法律监督

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副主任委员邱学强等座谈。

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副主任委员邱学强等座谈,围绕依法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等深入交流,主动汇报检察工作,面对面听取建议,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汇报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参加座谈。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赵保林、鲜铁可参加座谈并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应勇指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深化落实与最高检的工作交流机制,在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专项监督、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等方面,给予最高检有力监督、指导和支持,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最高检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是今年一项重要立法任务,最高检将积极主动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检将在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监督指导下,以此次专项报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杨晓超表示,今年以来,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新使命新任务,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部署,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提高监督工作质效、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和最高检开展常态化、高频率的双向交流和协同联动,取得积极成效,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在涉及检察工作方面,将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工作进度,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做好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守好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

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最高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最高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在有力监督下强化法律监督

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座谈交流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在有力监督下强化法律监督

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副主任委员邱学强等座谈。

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副主任委员邱学强等座谈,围绕依法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等深入交流,主动汇报检察工作,面对面听取建议,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汇报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参加座谈。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赵保林、鲜铁可参加座谈并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应勇指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深化落实与最高检的工作交流机制,在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专项监督、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等方面,给予最高检有力监督、指导和支持,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最高检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是今年一项重要立法任务,最高检将积极主动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检将在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监督指导下,以此次专项报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杨晓超表示,今年以来,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新使命新任务,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部署,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提高监督工作质效、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和最高检开展常态化、高频率的双向交流和协同联动,取得积极成效,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在涉及检察工作方面,将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工作进度,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做好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守好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

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最高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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