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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12-1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10:35:39

[丁海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也谢谢媒体朋友的参与。谢谢大家!10:34:59

[丁海东]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一次化解温暖一片民心。行政争议化解越早、越实、越到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就越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始终肩负着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履职办案,真正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10:34:39

[丁海东] 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如有进一步采访需求,可会后与我们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10:34:04

[董振班] 总的来说,本案的亮点在于法检两院以个案为切入点,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既纠正了原审中的程序疏漏,又推动了相关领域管理机制的完善,实质性化解了一类行政争议,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10:33:09

[董振班] 第三,多部门协同发力,实现制度性整改。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深入分析研判,联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宿迁市公安局进行专题研讨,共同“找病因”“开药方”,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公安机关积极落实整改”的解决方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推动两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一是财政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的相关费用纳入公安机关财政预算,从制度源头彻底堵住“乱收费”的漏洞;二是推动了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机制的落地,提升了执法效率与便民水平。10:32:25

[董振班] 第二,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问题源头治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我们关注到社会上对“违规拖车费”的诸多反映,经梳理发现,近三年相关投诉在“12345网络问政”平台多达300多条,反映出问题的普遍性和治理的紧迫性。为此,法院并未局限于个案审理,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将审判工作目标从“解决一个纠纷”提升到“根治一类问题”,共同研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方案。10:31:53

[董振班] 第一,实现检察监督与审判职能的精准协同。检察机关抗诉准确,以原审法院遗漏审理原告付某诉请确认交警大队扣留事故车辆违法这一诉讼请求为关键点,依法启动抗诉程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快速立案审理,充分体现了法检两院在依法纠错、保障当事人诉权上的共识与合力。10:31:18

[董振班] 感谢您的提问。虽然本案案情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但恰恰暴露了一个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未将其简单作为一起普通的再审案件来处理,而是透过个案看到根源性问题,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做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具体亮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0:30:48

[红星新闻] 请介绍一下付某诉江苏省某县交警大队、某车辆救援服务公司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法检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10:30:06

[赵宝琦] 三是必须深化多方协作。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往往存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矛盾纠葛深等特点,案件的办理和争议化解工作,仅依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是难以完成的。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必须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深化与各级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才能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就介绍这些,谢谢!10:29:29

[赵宝琦] 二是必须注重权益保障。“定分止争”是行政诉讼审判和监督工作共同的价值追求。行政诉讼争议化解直接关系“定分止争”工作的成败,直接事关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司法公信力。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唯有全面厘清争议事实,注重开展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工作,才能实现法理情平衡,更好地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10:28:59

[赵宝琦] 一是必须坚持依法监督。强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是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监督,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案件的依法正确办理,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0:28:35

[赵宝琦] 应该说邬某案的成功办理,是浙江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部署的一次具体实践,我们通过该案的办理,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10:28:00

[赵宝琦] 三是对办案质效“高与低”的准确把握。邬某已年过七旬,与妻子暂居于村养老院,其实质诉求系为“老有所居”,要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实现问题破解的最优解,就必须通过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积极回应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以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推动程序纠错和实体权益保障同步解决。10:27:06

[赵宝琦] 二是对工作重点“此与彼”的准确把握。因法院系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邬某起诉,导致邬某的诉求,未获实质审查,形成程序空转。考虑涉案房屋系邬某合法购买,且在被强拆近十年后,一直未实际获取相应补偿等情况,简单就案论案,将工作重点置于对起诉期限问题进行抗诉,并不能及时化解争议。所以,我们把工作重点聚焦于破解程序空转,为推动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奠定坚实基础。10:26:17

[赵宝琦] 一是对裁判结果“对与错”的准确把握。根据相关立法精神和司法解释,起诉期限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实践中,在行政行为主体确定的情况下,认定行政相对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后,即可开始计算起诉期限;而本案中,邬某虽于2015年知悉其房屋被拆除,但直至2021年2月才最终确定系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了相应拆除行为,在此情况下,以“知道作出行政行为”的时间,作为起诉期限起算点,明显有失公允。原审判决认定邬某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存在不当,依法应予监督。10:25:48

[赵宝琦] 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讲,在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邬某与某街道办事处之间长达10年的拆迁争议得到成功化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三方面难点:10:25:17

[光明日报] 刚才发布的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经法检合力化解,解决了两位老人“老无所居”长达10年的拆迁争议。请您具体谈谈,在办理该案中面临哪些难点,你们攻克这些难点有哪些经验和体会?10:23:57

[耿宝建] 未来一段时间,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原则,将行政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切实解决“一人多案、一事多诉”等突出问题,与检察机关共同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未来我们将依托“3+N”工作机制,进一步连接起行政机关与法、检、司等部门的力量,打通行政争议解决全过程链条,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10:22:55

[耿宝建] 下一步,在“两院”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立足自身司法职能,紧紧围绕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全面审查,有效有力有为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要充分尊重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宪法地位,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接受并协作配合好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实现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两院”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原则,不违背公共政策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恪守职能及其边界。10:22:07

[耿宝建] 第四,提供实践经验和案例样本。此次筛选发布典型案例,能够更好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可以将各方共识、典型经验和成熟机制吸收到立法当中,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导、引领各级法院、检察院深化司法实践,勇于改革创新,为行政争议化解积累更多实践样本和案例支撑。10:20:50

[耿宝建] 第三,切实提升行政案件办案质效。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案件方面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发挥着不同功能。既互相制约监督,又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人民法院既是纠纷裁判者,也是有效化解争议的推动者。通过在办案过程中组织调解、释法明理,有助于以柔性方式和最小成本解决争议。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案件,依法公开公正办理,能够更有效地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促进争议实质化解,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比如这批发布的一些案件中,虽然法院的裁判结果是正确的,但是通过检察院的参与、介入,法检合力以“如我在诉”之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共情,能够有效化解争议,解决“官了民不了”的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10:20:13

[耿宝建] 第二,顺应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时代要求。2014年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将“解决行政争议”作为立法目的之一。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以及相关部委建立了“3+N”工作机制,有效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强重点领域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实质化解。“两高”凝聚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同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5年1-9月,全国法院行政审判条线上诉率同比下降5.23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2.83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94.43%,同比增长1.68个百分点。10:19:37

[耿宝建] 第一,贯彻落实“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中国建设不是哪个部门、哪个领域的“独角戏”,而是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大合唱”。做深做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更加注重”的重要举措。法检形成合力,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到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更加有利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10:19:18

[耿宝建]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两高”联合发布这批典型行政案例,主要有四点考虑:10:19:00

[新华社] 请问此次“两高”联合发布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从法院角度如何考虑?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10:18:27

[丁海东] 谢谢张厅长。下面进行发布会的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17:44

[张相军] 我们每化解一个矛盾纠纷,就是消除一份社会风险和隐患,就是多赢得一份民心认同、厚植一寸党执政的政治根基。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要切实承担起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以扎实有效推动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的新成效新作为,努力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0:17:00

[张相军] 三是进一步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做实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促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的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各方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更好实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10:16:18

[张相军] 二是坚持把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以如我在诉之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共情,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法律框架寻求群众满意、政府支持的化解矛盾纠纷最优解。10:15:48

[张相军] 一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示范作用。每一个典型案例都展现了相关案件办理的经验做法,凝聚了办案法官和检察官的办案理念和司法情怀,是鲜活的办案“教科书”。要加强案例学习和实践转化,采取诸如“复盘+点评”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质效。“两高”还将从各地法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例中选编典型案例陆续对外发布。10:15:30

[张相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对法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批典型案例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合力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10:15:11

[张相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0:14:18

[张相军] 又如付某诉江苏省某县交警大队、某车辆救援服务公司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付某驾车与他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辆被拖至指定停车场后被要求交纳300元拖车费,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宿迁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市法院、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自查自纠,督促某救援公司规范经营,退还付某300元拖车费,并针对事故车辆扣押停放管理中的乱收费问题,推动当地“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举措”落地落实,不仅使个案问题得以实质化解,更着眼于系统性、长远性的整治和优化,从源头上减少相关争议。10:13:00

[张相军] 三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本批6件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比较多发的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房产登记、交通管理等领域,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检共同努力下使所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汪某、马某翠诉安徽省某县房产管理局行政登记案。原属汪某、马某翠所有的一处房屋转移登记于马某翠之弟马某松名下,后汪某夫妇为恢复房屋权属先后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安徽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省法院、检察院联合走访调查,了解涉案房屋转移登记的真实情况与当地已婚兄姐帮助弟妹的习俗,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案件和解,房屋恢复登记至汪某名下,汪某夫妇自愿补偿已故弟弟马某松之妻30万元,一揽子解决涉及的民事、行政争议。10:12:28

[张相军] 又如魏某某诉河南省某县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房屋征收案。魏某某因对房屋征收中超面积安置定价标准有异议而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某县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县法院、检察院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府院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研判该案“类案同判”的合理性,促成双方当事人参照类案判决标准签订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因时间跨度长、房价波动导致的补偿争议。10:11:18

[张相军] 二是法治化化解行政争议。本批6件案例所涉行政争议的化解不是是非不清、对错不明的“和稀泥”,而是以事实认定准确和法律适用统一为前提,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的争议化解。如魏某诉江苏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案。魏某收到退休证后发现工龄计算有误而提起行政诉讼。徐州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市法院、检察院联合人社局召开座谈会,指出行政机关应全面调取魏某档案资料等证据,对魏某工龄作出正确认定。后人社局调取到工资改革套改名册及附件等原始档案、魏某老户籍底册等证据,据实变更魏某参加工作时间并补发其退休金,切实维护了退休职工养老权益。10:10:49

[张相军] 又如张某夫妇诉重庆市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行政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张某夫妇对其养殖场的限期拆除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重庆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重庆市法院、检察院多次联合召集市资规局、区政法委、区政府、街道办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争议化解工作,共同帮助张某夫妇分析风险损失、定位合理预期,最终促成张某夫妇与政府签订征拆协议书并获得合理补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10:10:29

[张相军] 一是法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本批6件案例均由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其中4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收到检察监督意见后,法检采取共同走访调查、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合会议等方式,合力解决当事人实质性诉求。如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邬某因房屋被强制拆除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浙江省检察院抗诉后,省法院、检察院积极联动,多次走访属地政府和邬某暂住地,共同约谈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安排邬某夫妇入住村居养老院,邬某领取提存多年的补助款,解决了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却“老无所居”的问题。10:10:05

[张相军] 本批典型案例是“两高”共同从2024年以来各地法院、检察院办理的逾百件优秀案例中筛选出来的,分别来自浙江、江苏、重庆、河南、安徽五省份,有以下特点:10:09:47

[张相军] 二、本批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10:09:28

[张相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同选编发布本批典型案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务实举措,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是完善法检协同机制、凝聚化解行政争议合力的有益探索,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共同加强法治宣传、培育法治信仰的生动载体。10:09:06

[张相军]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同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框架下的重要法律制度设计,共同承担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职责使命。10:08:47

[张相军] 最高检修改《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将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的重要任务,并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和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明确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路线图。各地检察机关落实“3+N”工作机制,会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共同约谈、司法确认等协作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全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5万余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3400余件,有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06:45

[张相军] 借此机会,我也通报一下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情况。最高检党组和应勇检察长多次强调,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把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依法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争议。10:05:55

[张相军] “两高”和司法部作为“3”个基础工作单位,有关部委作为协同参与的若干单位“N”,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着眼于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通过共同开展调研座谈、示范庭审、发布会议纪要、遴选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进相关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的协调与统一,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更好实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作为源头预防行政争议的有益探索,“3+N”机制已成为创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模式的重要抓手。10:05:23

[张相军] “两高”会同司法部牵头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八部委,“两高”和司法部联合印发了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等5个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座谈会纪要,举办两届“3+N”工作机制研讨班,今年7月11个单位共同签署协作备忘录。10:04:51

[张相军] “两高”对推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汇聚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合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治权威和公信力。10:04:13

[张相军] 去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两高”的报告,指出要提升行政案件审理质效和行政检察履职效能,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推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等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配合。10:03:26

[张相军] 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中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支持、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10:03:01

[张相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10:02:33

[张相军] 一、发布本批典型案例的主要考虑10:02:10

[张相军]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共同选编了“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等6件典型案例对外发布。下面我向大家作个简要通报。10:01:50

[丁海东]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张相军厅长通报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10:01:14

[丁海东]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先生。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办理本批典型案例的两位地方代表,他们分别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赵宝琦先生,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振班先生。10:00:47

[丁海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实生活中,一些行政争议因为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等原因,长期难以化解,形成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损害群众利益和法治公信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今天,最高检召开以“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法检两家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关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10:00:13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集中通报法检两家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关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09:45:00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9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9.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1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9.1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2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9.26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9.29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接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10:35:39

[丁海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也谢谢媒体朋友的参与。谢谢大家!10:34:59

[丁海东]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一次化解温暖一片民心。行政争议化解越早、越实、越到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就越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始终肩负着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履职办案,真正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10:34:39

[丁海东] 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如有进一步采访需求,可会后与我们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10:34:04

[董振班] 总的来说,本案的亮点在于法检两院以个案为切入点,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既纠正了原审中的程序疏漏,又推动了相关领域管理机制的完善,实质性化解了一类行政争议,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10:33:09

[董振班] 第三,多部门协同发力,实现制度性整改。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深入分析研判,联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宿迁市公安局进行专题研讨,共同“找病因”“开药方”,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公安机关积极落实整改”的解决方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推动两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一是财政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的相关费用纳入公安机关财政预算,从制度源头彻底堵住“乱收费”的漏洞;二是推动了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机制的落地,提升了执法效率与便民水平。10:32:25

[董振班] 第二,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问题源头治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我们关注到社会上对“违规拖车费”的诸多反映,经梳理发现,近三年相关投诉在“12345网络问政”平台多达300多条,反映出问题的普遍性和治理的紧迫性。为此,法院并未局限于个案审理,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将审判工作目标从“解决一个纠纷”提升到“根治一类问题”,共同研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方案。10:31:53

[董振班] 第一,实现检察监督与审判职能的精准协同。检察机关抗诉准确,以原审法院遗漏审理原告付某诉请确认交警大队扣留事故车辆违法这一诉讼请求为关键点,依法启动抗诉程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快速立案审理,充分体现了法检两院在依法纠错、保障当事人诉权上的共识与合力。10:31:18

[董振班] 感谢您的提问。虽然本案案情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但恰恰暴露了一个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未将其简单作为一起普通的再审案件来处理,而是透过个案看到根源性问题,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做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具体亮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0:30:48

[红星新闻] 请介绍一下付某诉江苏省某县交警大队、某车辆救援服务公司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法检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10:30:06

[赵宝琦] 三是必须深化多方协作。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往往存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矛盾纠葛深等特点,案件的办理和争议化解工作,仅依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是难以完成的。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必须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深化与各级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才能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就介绍这些,谢谢!10:29:29

[赵宝琦] 二是必须注重权益保障。“定分止争”是行政诉讼审判和监督工作共同的价值追求。行政诉讼争议化解直接关系“定分止争”工作的成败,直接事关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司法公信力。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唯有全面厘清争议事实,注重开展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工作,才能实现法理情平衡,更好地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10:28:59

[赵宝琦] 一是必须坚持依法监督。强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是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监督,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案件的依法正确办理,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0:28:35

[赵宝琦] 应该说邬某案的成功办理,是浙江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部署的一次具体实践,我们通过该案的办理,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10:28:00

[赵宝琦] 三是对办案质效“高与低”的准确把握。邬某已年过七旬,与妻子暂居于村养老院,其实质诉求系为“老有所居”,要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实现问题破解的最优解,就必须通过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积极回应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以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推动程序纠错和实体权益保障同步解决。10:27:06

[赵宝琦] 二是对工作重点“此与彼”的准确把握。因法院系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邬某起诉,导致邬某的诉求,未获实质审查,形成程序空转。考虑涉案房屋系邬某合法购买,且在被强拆近十年后,一直未实际获取相应补偿等情况,简单就案论案,将工作重点置于对起诉期限问题进行抗诉,并不能及时化解争议。所以,我们把工作重点聚焦于破解程序空转,为推动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奠定坚实基础。10:26:17

[赵宝琦] 一是对裁判结果“对与错”的准确把握。根据相关立法精神和司法解释,起诉期限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实践中,在行政行为主体确定的情况下,认定行政相对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后,即可开始计算起诉期限;而本案中,邬某虽于2015年知悉其房屋被拆除,但直至2021年2月才最终确定系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了相应拆除行为,在此情况下,以“知道作出行政行为”的时间,作为起诉期限起算点,明显有失公允。原审判决认定邬某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存在不当,依法应予监督。10:25:48

[赵宝琦] 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讲,在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邬某与某街道办事处之间长达10年的拆迁争议得到成功化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三方面难点:10:25:17

[光明日报] 刚才发布的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经法检合力化解,解决了两位老人“老无所居”长达10年的拆迁争议。请您具体谈谈,在办理该案中面临哪些难点,你们攻克这些难点有哪些经验和体会?10:23:57

[耿宝建] 未来一段时间,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原则,将行政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切实解决“一人多案、一事多诉”等突出问题,与检察机关共同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未来我们将依托“3+N”工作机制,进一步连接起行政机关与法、检、司等部门的力量,打通行政争议解决全过程链条,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10:22:55

[耿宝建] 下一步,在“两院”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立足自身司法职能,紧紧围绕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全面审查,有效有力有为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要充分尊重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宪法地位,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接受并协作配合好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实现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两院”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原则,不违背公共政策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恪守职能及其边界。10:22:07

[耿宝建] 第四,提供实践经验和案例样本。此次筛选发布典型案例,能够更好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可以将各方共识、典型经验和成熟机制吸收到立法当中,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导、引领各级法院、检察院深化司法实践,勇于改革创新,为行政争议化解积累更多实践样本和案例支撑。10:20:50

[耿宝建] 第三,切实提升行政案件办案质效。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案件方面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发挥着不同功能。既互相制约监督,又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人民法院既是纠纷裁判者,也是有效化解争议的推动者。通过在办案过程中组织调解、释法明理,有助于以柔性方式和最小成本解决争议。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案件,依法公开公正办理,能够更有效地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促进争议实质化解,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比如这批发布的一些案件中,虽然法院的裁判结果是正确的,但是通过检察院的参与、介入,法检合力以“如我在诉”之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共情,能够有效化解争议,解决“官了民不了”的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10:20:13

[耿宝建] 第二,顺应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时代要求。2014年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将“解决行政争议”作为立法目的之一。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以及相关部委建立了“3+N”工作机制,有效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强重点领域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实质化解。“两高”凝聚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同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5年1-9月,全国法院行政审判条线上诉率同比下降5.23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2.83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94.43%,同比增长1.68个百分点。10:19:37

[耿宝建] 第一,贯彻落实“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中国建设不是哪个部门、哪个领域的“独角戏”,而是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大合唱”。做深做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更加注重”的重要举措。法检形成合力,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到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更加有利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10:19:18

[耿宝建]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两高”联合发布这批典型行政案例,主要有四点考虑:10:19:00

[新华社] 请问此次“两高”联合发布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从法院角度如何考虑?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10:18:27

[丁海东] 谢谢张厅长。下面进行发布会的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17:44

[张相军] 我们每化解一个矛盾纠纷,就是消除一份社会风险和隐患,就是多赢得一份民心认同、厚植一寸党执政的政治根基。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要切实承担起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以扎实有效推动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的新成效新作为,努力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0:17:00

[张相军] 三是进一步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做实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促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的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各方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更好实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10:16:18

[张相军] 二是坚持把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以如我在诉之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共情,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法律框架寻求群众满意、政府支持的化解矛盾纠纷最优解。10:15:48

[张相军] 一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示范作用。每一个典型案例都展现了相关案件办理的经验做法,凝聚了办案法官和检察官的办案理念和司法情怀,是鲜活的办案“教科书”。要加强案例学习和实践转化,采取诸如“复盘+点评”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质效。“两高”还将从各地法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例中选编典型案例陆续对外发布。10:15:30

[张相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对法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批典型案例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合力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10:15:11

[张相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0:14:18

[张相军] 又如付某诉江苏省某县交警大队、某车辆救援服务公司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付某驾车与他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辆被拖至指定停车场后被要求交纳300元拖车费,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宿迁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市法院、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自查自纠,督促某救援公司规范经营,退还付某300元拖车费,并针对事故车辆扣押停放管理中的乱收费问题,推动当地“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举措”落地落实,不仅使个案问题得以实质化解,更着眼于系统性、长远性的整治和优化,从源头上减少相关争议。10:13:00

[张相军] 三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本批6件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比较多发的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房产登记、交通管理等领域,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检共同努力下使所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汪某、马某翠诉安徽省某县房产管理局行政登记案。原属汪某、马某翠所有的一处房屋转移登记于马某翠之弟马某松名下,后汪某夫妇为恢复房屋权属先后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安徽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省法院、检察院联合走访调查,了解涉案房屋转移登记的真实情况与当地已婚兄姐帮助弟妹的习俗,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案件和解,房屋恢复登记至汪某名下,汪某夫妇自愿补偿已故弟弟马某松之妻30万元,一揽子解决涉及的民事、行政争议。10:12:28

[张相军] 又如魏某某诉河南省某县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房屋征收案。魏某某因对房屋征收中超面积安置定价标准有异议而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某县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县法院、检察院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府院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研判该案“类案同判”的合理性,促成双方当事人参照类案判决标准签订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因时间跨度长、房价波动导致的补偿争议。10:11:18

[张相军] 二是法治化化解行政争议。本批6件案例所涉行政争议的化解不是是非不清、对错不明的“和稀泥”,而是以事实认定准确和法律适用统一为前提,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的争议化解。如魏某诉江苏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案。魏某收到退休证后发现工龄计算有误而提起行政诉讼。徐州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市法院、检察院联合人社局召开座谈会,指出行政机关应全面调取魏某档案资料等证据,对魏某工龄作出正确认定。后人社局调取到工资改革套改名册及附件等原始档案、魏某老户籍底册等证据,据实变更魏某参加工作时间并补发其退休金,切实维护了退休职工养老权益。10:10:49

[张相军] 又如张某夫妇诉重庆市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行政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张某夫妇对其养殖场的限期拆除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重庆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重庆市法院、检察院多次联合召集市资规局、区政法委、区政府、街道办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争议化解工作,共同帮助张某夫妇分析风险损失、定位合理预期,最终促成张某夫妇与政府签订征拆协议书并获得合理补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10:10:29

[张相军] 一是法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本批6件案例均由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其中4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收到检察监督意见后,法检采取共同走访调查、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合会议等方式,合力解决当事人实质性诉求。如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邬某因房屋被强制拆除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浙江省检察院抗诉后,省法院、检察院积极联动,多次走访属地政府和邬某暂住地,共同约谈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安排邬某夫妇入住村居养老院,邬某领取提存多年的补助款,解决了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却“老无所居”的问题。10:10:05

[张相军] 本批典型案例是“两高”共同从2024年以来各地法院、检察院办理的逾百件优秀案例中筛选出来的,分别来自浙江、江苏、重庆、河南、安徽五省份,有以下特点:10:09:47

[张相军] 二、本批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10:09:28

[张相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同选编发布本批典型案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务实举措,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是完善法检协同机制、凝聚化解行政争议合力的有益探索,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共同加强法治宣传、培育法治信仰的生动载体。10:09:06

[张相军]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同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框架下的重要法律制度设计,共同承担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职责使命。10:08:47

[张相军] 最高检修改《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将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的重要任务,并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和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明确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路线图。各地检察机关落实“3+N”工作机制,会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共同约谈、司法确认等协作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全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5万余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3400余件,有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06:45

[张相军] 借此机会,我也通报一下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情况。最高检党组和应勇检察长多次强调,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把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依法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争议。10:05:55

[张相军] “两高”和司法部作为“3”个基础工作单位,有关部委作为协同参与的若干单位“N”,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着眼于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通过共同开展调研座谈、示范庭审、发布会议纪要、遴选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进相关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的协调与统一,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更好实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作为源头预防行政争议的有益探索,“3+N”机制已成为创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模式的重要抓手。10:05:23

[张相军] “两高”会同司法部牵头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八部委,“两高”和司法部联合印发了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等5个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座谈会纪要,举办两届“3+N”工作机制研讨班,今年7月11个单位共同签署协作备忘录。10:04:51

[张相军] “两高”对推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汇聚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合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治权威和公信力。10:04:13

[张相军] 去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两高”的报告,指出要提升行政案件审理质效和行政检察履职效能,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推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等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配合。10:03:26

[张相军] 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中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支持、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10:03:01

[张相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10:02:33

[张相军] 一、发布本批典型案例的主要考虑10:02:10

[张相军]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共同选编了“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等6件典型案例对外发布。下面我向大家作个简要通报。10:01:50

[丁海东]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张相军厅长通报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10:01:14

[丁海东]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先生。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办理本批典型案例的两位地方代表,他们分别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赵宝琦先生,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振班先生。10:00:47

[丁海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实生活中,一些行政争议因为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等原因,长期难以化解,形成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损害群众利益和法治公信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今天,最高检召开以“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法检两家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关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10:00:13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集中通报法检两家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关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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