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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依法向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3人。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数42人,行政在职人数42人。退休人数25人。

第二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155.48

公共安全支出

1,311.93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55.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三、事业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155.48

本年支出合计

1,311.93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结余)

156.45







收入总计

1,311.93

支出总计

1,311.93

部门收入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311.93

156.45

1,155.48

1,155.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11.93

156.45

1,155.48

1,155.48










04

检察

1,311.93

156.45

1,155.48

1,155.48










2040401

行政运行

1,155.48


1,155.48

1,155.4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94

24.94












2040410

检察监督

131.45

131.45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0.06

0.06













部门支出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

**

1

2

3


合计

1,311.93

1,155.48

156.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11.93

1,155.48

156.45

04

检察

1,311.93

1,155.48

156.45

2040401

行政运行

1,155.48

1,155.4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94


24.94

2040410

检察监督

131.45


131.45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0.06


0.0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

1,155.48

一、本年支出

1,155.48

1,155.4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55.48

公共安全支出

1,155.48

1,155.4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收入总计

1,155.48

支出总计

1,155.48

1,155.4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1,155.48

1,155.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55.48

1,155.48


04

检察

1,155.48

1,155.48


2040401

行政运行

1,155.48

1,155.4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5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合计

1,155.48

880.48

275.0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77.91

877.91


 30101

 基本工资

196.30

196.30


 30102

 津贴补贴

242.45

242.45


 30103

 奖金

141.09

141.09


 30106

 伙食补助费

40.00

4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5.00

65.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00

28.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0

5.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66.00

66.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4.07

94.0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5.00


275.00

 30201

 办公费

37.60


37.60

 30202

 印刷费

2.00


2.00

 30205

 水费

1.00


1.00

 30206

 电费

4.00


4.00

 30207

 邮电费

5.00


5.00

 30216

 培训费

3.00


3.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40


14.40

 30226

 劳务费

65.00


65.00

 30228

 工会经费

30.46


30.46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


14.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00


31.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7.54


67.5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7

2.5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7

2.57


310

资本性支出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部门编码

部门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

**

1

2

3

4

5

159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8.40


14.40

14.00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细目标表见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细目标表见“(九)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31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31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项目支出15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4万元,资本性支出55.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31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7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8万元;资本性支出55.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等说明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费预算207.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62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要编制2025年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司法救助金

①项目概述: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②立项依据: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③实施主体: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⑤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45.0万元。

(绩效目标表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救助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59-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5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司法救助金金额

30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司法救助案件数

20

质量指标

司法救助人数

20

时效指标

司法救助金是否发放到位

及时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被救助人员是否满意

满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

90百分比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8.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购公务用车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九)上年结转:年度终了时,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应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部门名称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收入预算合计

1,311.93

其中:财政拨款

1,155.48

其他经费

156.45

支出预算合计

1,311.93

其中:基本支出

1,155.48

项目支出

156.45

年度总体目标

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公办案业务的开展和履行检察职能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结案件数量

360

受理案件数量

400

质量指标

提起公诉人数

200

批捕逮捕人数

120

案件办结率

70百分比

时效指标

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90百分比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90百分比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5百分比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效果良好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90百分比

生态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效果良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息诉信访率

90百分比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度

90百分比


361100159_铅山县人民检察院_公开报告_X38KG1CH.docx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依法向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3人。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数42人,行政在职人数42人。退休人数25人。

第二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155.48

公共安全支出

1,311.93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55.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三、事业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155.48

本年支出合计

1,311.93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结余)

156.45







收入总计

1,311.93

支出总计

1,311.93

部门收入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311.93

156.45

1,155.48

1,155.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11.93

156.45

1,155.48

1,155.48










04

检察

1,311.93

156.45

1,155.48

1,155.48










2040401

行政运行

1,155.48


1,155.48

1,155.4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94

24.94












2040410

检察监督

131.45

131.45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0.06

0.06













部门支出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

**

1

2

3


合计

1,311.93

1,155.48

156.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11.93

1,155.48

156.45

04

检察

1,311.93

1,155.48

156.45

2040401

行政运行

1,155.48

1,155.4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94


24.94

2040410

检察监督

131.45


131.45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0.06


0.0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

1,155.48

一、本年支出

1,155.48

1,155.4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55.48

公共安全支出

1,155.48

1,155.4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收入总计

1,155.48

支出总计

1,155.48

1,155.4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1,155.48

1,155.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55.48

1,155.48


04

检察

1,155.48

1,155.48


2040401

行政运行

1,155.48

1,155.4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5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合计

1,155.48

880.48

275.0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77.91

877.91


 30101

 基本工资

196.30

196.30


 30102

 津贴补贴

242.45

242.45


 30103

 奖金

141.09

141.09


 30106

 伙食补助费

40.00

4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5.00

65.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00

28.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0

5.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66.00

66.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4.07

94.0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5.00


275.00

 30201

 办公费

37.60


37.60

 30202

 印刷费

2.00


2.00

 30205

 水费

1.00


1.00

 30206

 电费

4.00


4.00

 30207

 邮电费

5.00


5.00

 30216

 培训费

3.00


3.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40


14.40

 30226

 劳务费

65.00


65.00

 30228

 工会经费

30.46


30.46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


14.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00


31.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7.54


67.5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7

2.5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7

2.57


310

资本性支出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部门编码

部门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

**

1

2

3

4

5

159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8.40


14.40

14.00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细目标表见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细目标表见“(九)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31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31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项目支出15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4万元,资本性支出55.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31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7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8万元;资本性支出55.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5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等说明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费预算207.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62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要编制2025年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司法救助金

①项目概述: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②立项依据: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③实施主体: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⑤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45.0万元。

(绩效目标表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救助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59-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5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针对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未获得赔偿或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因案致贫或可能返贫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司法救助金金额

30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司法救助案件数

20

质量指标

司法救助人数

20

时效指标

司法救助金是否发放到位

及时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被救助人员是否满意

满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

90百分比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8.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购公务用车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九)上年结转:年度终了时,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应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部门名称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收入预算合计

1,311.93

其中:财政拨款

1,155.48

其他经费

156.45

支出预算合计

1,311.93

其中:基本支出

1,155.48

项目支出

156.45

年度总体目标

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公办案业务的开展和履行检察职能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结案件数量

360

受理案件数量

400

质量指标

提起公诉人数

200

批捕逮捕人数

120

案件办结率

70百分比

时效指标

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90百分比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90百分比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5百分比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效果良好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90百分比

生态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效果良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息诉信访率

90百分比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度

90百分比


361100159_铅山县人民检察院_公开报告_X38KG1CH.docx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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