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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8月17日

根据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要求,院党组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情况

1、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抓学习、重落实、强监督”等举措,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专题考试2次,确保干警真正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强化担当。

2、专人专责,保障“三个规定”落到实处。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由检务督察部门每月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交由全院干警填写,要求干警认真填报记录表并及时报送检务督察部门。若有相关填报情况则由填写干警自行用信封密闭之后交由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经汇总统计之后将表格和信封统一交至检务督查部门,然后由专人存入保险柜中封存。同时检务督查部门将各部室上报的情况记录表进行统计后及时上报给上级检务督察部门。2020年1月至6月,共有18件检察人员填报存在过问、干预、插手事项的记录,其余人员均零报告。其中2020年1月,2件非检察机关人员过问了解司法办案的情况;2020年2月全院零报告,2020年3月,1件非检察机关人员反映司法办案情况的情况;2020年4月,6件非检察机关人员过问司法办案的情况;2020年5月,4件非检察人员过问、反映司法办案的情况;2020年6月,5件非检察人员过问、反映司法办案的情况。

3、严格规范查阅制度。工作人员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统计汇总后,统一将资料装订成册存放在保险柜中,非因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

二、存在问题

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学习不深不透;干警对填报工作不够积极,部分干警存在顾虑。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学会、弄懂、“三个规定”的重要精神。

二是加强记录表的保密工作,制定详细的填报程序,对记录表进行密封保管。

三是加强检查督查工作,由检务督查部门将对干警填报的《记录表》进行随机抽查,查看是否全面如实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8月17日

根据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要求,院党组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情况

1、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抓学习、重落实、强监督”等举措,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专题考试2次,确保干警真正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强化担当。

2、专人专责,保障“三个规定”落到实处。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由检务督察部门每月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交由全院干警填写,要求干警认真填报记录表并及时报送检务督察部门。若有相关填报情况则由填写干警自行用信封密闭之后交由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经汇总统计之后将表格和信封统一交至检务督查部门,然后由专人存入保险柜中封存。同时检务督查部门将各部室上报的情况记录表进行统计后及时上报给上级检务督察部门。2020年1月至6月,共有18件检察人员填报存在过问、干预、插手事项的记录,其余人员均零报告。其中2020年1月,2件非检察机关人员过问了解司法办案的情况;2020年2月全院零报告,2020年3月,1件非检察机关人员反映司法办案情况的情况;2020年4月,6件非检察机关人员过问司法办案的情况;2020年5月,4件非检察人员过问、反映司法办案的情况;2020年6月,5件非检察人员过问、反映司法办案的情况。

3、严格规范查阅制度。工作人员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统计汇总后,统一将资料装订成册存放在保险柜中,非因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

二、存在问题

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学习不深不透;干警对填报工作不够积极,部分干警存在顾虑。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学会、弄懂、“三个规定”的重要精神。

二是加强记录表的保密工作,制定详细的填报程序,对记录表进行密封保管。

三是加强检查督查工作,由检务督查部门将对干警填报的《记录表》进行随机抽查,查看是否全面如实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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