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一、党建基本情况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现有中共党员59人,其中在职党员37人(含预备党员2名),离退休党员22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设机关党总支部1个,下辖机关党支部4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个。第二党支部申报为创建基层 党建工作“红旗示范点”“三化”建设试点支部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院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工作思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必修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筑牢政治思想共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全国两会精神,在强化政治意识、思想意识上“使劲”,在落实党内规章制度上“用力”。2020年上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召开政治业务学习会 12次,各支部召开学习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学习交流会2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议1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警示教育会1次,把党组、支部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二是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重要任务。院机关党总支按照省、市院和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精心部署安排,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进行了六个专题学习,各支部每月二次政治学习,要求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教育。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弋阳县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开展了庆祝建党99周年主题党日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广大党员干警通过参观干部学院展示馆、方志敏故居、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了理想信念,也更加明白了作为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二)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我院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我院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合力抓党建工作的格局。上半年我院完成机关总支、支委和工会等组织换届调整工作,在支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我院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大力推进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党建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上半年,机关党总支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2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二是抓好支部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引导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上半年开展了支部书记书面述职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支部开展了“党员体检、党性提升”活动机关党总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检查工作,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规范党费收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地。对照上级院巡视巡察反馈的我院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等方面的问题,院机关党总支加强跟踪督导,对单销号,力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采取平时抽查、不定期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完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工作台帐等工作。反馈的7方面主要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到位,作为长期整改目标常抓不懈。

(三)着力抓党建引领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我院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法治进校园等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党员干部先锋队,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上半年,17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汪二镇49户贫困户家中开展扶贫工作,通过采取上门走访、春节慰问等结对帮扶措施,帮助群众脱贫解困,并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重要意义。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全体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27名党员干警持续在社区网格卡点值勤3个多月未中断。全院党员干警自愿为抗疫奉献爱心,累计捐款5529元。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我院共有26名党员担任了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明确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2020,我院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了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等,把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铅山县检察院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上半年召开1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定期分析干警思想动态1建立意识形态责任考核,签订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自查。上半年,结合省院党组对下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向向市院巡察组专题报告,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及县委宣传部专题汇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按照省院的要,对我院意识形态、因公私出国(境)管理、检察荣誉勋章和表彰奖励等三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提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员活动形式还比较单一,支部工作缺乏特色亮点,在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加强党员教育的主题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在更加规范组织生活提升效果上还需不断努力深化;三是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需做更多的教育引导工作。

下半年,党建工作将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统筹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以压实党建责任为引领,促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促工作目标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不放松,促工作上质量。建立完善指导、督查、通报、问责等常态化督办机制,促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以提升政治功能为引领,推动支部全面合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推进合格支部建设。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四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引领,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发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一、党建基本情况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现有中共党员59人,其中在职党员37人(含预备党员2名),离退休党员22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设机关党总支部1个,下辖机关党支部4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个。第二党支部申报为创建基层 党建工作“红旗示范点”“三化”建设试点支部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院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工作思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必修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筑牢政治思想共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全国两会精神,在强化政治意识、思想意识上“使劲”,在落实党内规章制度上“用力”。2020年上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召开政治业务学习会 12次,各支部召开学习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学习交流会2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议1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警示教育会1次,把党组、支部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二是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重要任务。院机关党总支按照省、市院和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精心部署安排,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进行了六个专题学习,各支部每月二次政治学习,要求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教育。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弋阳县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开展了庆祝建党99周年主题党日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广大党员干警通过参观干部学院展示馆、方志敏故居、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了理想信念,也更加明白了作为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二)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我院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我院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合力抓党建工作的格局。上半年我院完成机关总支、支委和工会等组织换届调整工作,在支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我院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大力推进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党建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上半年,机关党总支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2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二是抓好支部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引导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上半年开展了支部书记书面述职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支部开展了“党员体检、党性提升”活动机关党总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检查工作,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规范党费收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地。对照上级院巡视巡察反馈的我院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等方面的问题,院机关党总支加强跟踪督导,对单销号,力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采取平时抽查、不定期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完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工作台帐等工作。反馈的7方面主要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到位,作为长期整改目标常抓不懈。

(三)着力抓党建引领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我院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法治进校园等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党员干部先锋队,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上半年,17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汪二镇49户贫困户家中开展扶贫工作,通过采取上门走访、春节慰问等结对帮扶措施,帮助群众脱贫解困,并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重要意义。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全体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27名党员干警持续在社区网格卡点值勤3个多月未中断。全院党员干警自愿为抗疫奉献爱心,累计捐款5529元。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我院共有26名党员担任了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明确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2020,我院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了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等,把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铅山县检察院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上半年召开1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定期分析干警思想动态1建立意识形态责任考核,签订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自查。上半年,结合省院党组对下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向向市院巡察组专题报告,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及县委宣传部专题汇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按照省院的要,对我院意识形态、因公私出国(境)管理、检察荣誉勋章和表彰奖励等三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提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员活动形式还比较单一,支部工作缺乏特色亮点,在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加强党员教育的主题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在更加规范组织生活提升效果上还需不断努力深化;三是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需做更多的教育引导工作。

下半年,党建工作将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统筹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以压实党建责任为引领,促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促工作目标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不放松,促工作上质量。建立完善指导、督查、通报、问责等常态化督办机制,促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以提升政治功能为引领,推动支部全面合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推进合格支部建设。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四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引领,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发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