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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一、党建基本情况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现有中共党员59人,其中在职党员37人(含预备党员2名),离退休党员22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设机关党总支部1个,下辖机关党支部4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个。第二党支部申报为创建基层 党建工作“红旗示范点”“三化”建设试点支部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院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工作思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必修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筑牢政治思想共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全国两会精神,在强化政治意识、思想意识上“使劲”,在落实党内规章制度上“用力”。2020年上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召开政治业务学习会 12次,各支部召开学习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学习交流会2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议1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警示教育会1次,把党组、支部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二是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重要任务。院机关党总支按照省、市院和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精心部署安排,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进行了六个专题学习,各支部每月二次政治学习,要求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教育。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弋阳县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开展了庆祝建党99周年主题党日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广大党员干警通过参观干部学院展示馆、方志敏故居、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了理想信念,也更加明白了作为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二)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我院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我院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合力抓党建工作的格局。上半年我院完成机关总支、支委和工会等组织换届调整工作,在支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我院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大力推进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党建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上半年,机关党总支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2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二是抓好支部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引导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上半年开展了支部书记书面述职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支部开展了“党员体检、党性提升”活动机关党总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检查工作,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规范党费收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地。对照上级院巡视巡察反馈的我院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等方面的问题,院机关党总支加强跟踪督导,对单销号,力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采取平时抽查、不定期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完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工作台帐等工作。反馈的7方面主要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到位,作为长期整改目标常抓不懈。

(三)着力抓党建引领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我院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法治进校园等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党员干部先锋队,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上半年,17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汪二镇49户贫困户家中开展扶贫工作,通过采取上门走访、春节慰问等结对帮扶措施,帮助群众脱贫解困,并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重要意义。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全体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27名党员干警持续在社区网格卡点值勤3个多月未中断。全院党员干警自愿为抗疫奉献爱心,累计捐款5529元。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我院共有26名党员担任了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明确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2020,我院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了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等,把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铅山县检察院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上半年召开1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定期分析干警思想动态1建立意识形态责任考核,签订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自查。上半年,结合省院党组对下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向向市院巡察组专题报告,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及县委宣传部专题汇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按照省院的要,对我院意识形态、因公私出国(境)管理、检察荣誉勋章和表彰奖励等三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提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员活动形式还比较单一,支部工作缺乏特色亮点,在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加强党员教育的主题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在更加规范组织生活提升效果上还需不断努力深化;三是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需做更多的教育引导工作。

下半年,党建工作将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统筹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以压实党建责任为引领,促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促工作目标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不放松,促工作上质量。建立完善指导、督查、通报、问责等常态化督办机制,促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以提升政治功能为引领,推动支部全面合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推进合格支部建设。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四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引领,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发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一、党建基本情况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现有中共党员59人,其中在职党员37人(含预备党员2名),离退休党员22人;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设机关党总支部1个,下辖机关党支部4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个。第二党支部申报为创建基层 党建工作“红旗示范点”“三化”建设试点支部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院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工作思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必修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筑牢政治思想共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全国两会精神,在强化政治意识、思想意识上“使劲”,在落实党内规章制度上“用力”。2020年上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召开政治业务学习会 12次,各支部召开学习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学习交流会2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议1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警示教育会1次,把党组、支部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二是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重要任务。院机关党总支按照省、市院和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精心部署安排,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进行了六个专题学习,各支部每月二次政治学习,要求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教育。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弋阳县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开展了庆祝建党99周年主题党日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广大党员干警通过参观干部学院展示馆、方志敏故居、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了理想信念,也更加明白了作为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二)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我院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我院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合力抓党建工作的格局。上半年我院完成机关总支、支委和工会等组织换届调整工作,在支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我院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大力推进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党建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上半年,机关党总支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2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二是抓好支部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引导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上半年开展了支部书记书面述职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支部开展了“党员体检、党性提升”活动机关党总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检查工作,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规范党费收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地。对照上级院巡视巡察反馈的我院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等方面的问题,院机关党总支加强跟踪督导,对单销号,力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采取平时抽查、不定期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完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工作台帐等工作。反馈的7方面主要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到位,作为长期整改目标常抓不懈。

(三)着力抓党建引领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我院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法治进校园等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党员干部先锋队,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上半年,17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汪二镇49户贫困户家中开展扶贫工作,通过采取上门走访、春节慰问等结对帮扶措施,帮助群众脱贫解困,并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重要意义。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全体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27名党员干警持续在社区网格卡点值勤3个多月未中断。全院党员干警自愿为抗疫奉献爱心,累计捐款5529元。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我院共有26名党员担任了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明确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2020,我院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了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等,把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铅山县检察院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上半年召开1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定期分析干警思想动态1建立意识形态责任考核,签订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自查。上半年,结合省院党组对下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向向市院巡察组专题报告,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及县委宣传部专题汇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按照省院的要,对我院意识形态、因公私出国(境)管理、检察荣誉勋章和表彰奖励等三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提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员活动形式还比较单一,支部工作缺乏特色亮点,在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加强党员教育的主题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在更加规范组织生活提升效果上还需不断努力深化;三是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需做更多的教育引导工作。

下半年,党建工作将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统筹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以压实党建责任为引领,促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促工作目标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不放松,促工作上质量。建立完善指导、督查、通报、问责等常态化督办机制,促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以提升政治功能为引领,推动支部全面合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推进合格支部建设。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四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引领,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发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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