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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2020712

2020年以来,我院根据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时间节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年上半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

(一)加强了三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管理

2020年我院共有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一级检察官9名,二级检察官3名;上半年批准按期晋升一级检察官1名,二级检察官2名。2020年根据省院确定分配我院员额1名的计划,我院计划补充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上半年在市委和市检察院的组织下,对3名一级以上检察官进行了择优选升,其中1名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2名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目前正在等待上级批复。已晋升一级检察官1名,晋升二级检察官2名。在县委组织部的重视下,对我院16名检察官助理进行了职级套转。对2019年招聘的书记员加强了各项纪律教育和管理,为其发放了检察工作制服。并严格按照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过与人社局、财政局沟通协调,将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为聘用制书记员依法履职提供职业保障。

(二)积极组织检察官遴选

上半年按照省院分配我院1名员额检察官的比例要求,认真展检察官集中遴选,制定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实施方案》及《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评价办法》。在检察官遴选过程中从严把关,严格审查。上半年有3名检察官助理报名参加遴选考试和考核。遴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三)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

我院认真落实入额办案责任,特别是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案,严格执行《江西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入额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均按照省院确定的办案比例办理了一定数量的案件,同时还明确了每个入额院领导必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由案管办每季度通报,推动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2020年上半年,全院办案数为211件,院领导共带头办案72件,占全院办案数的34.12 %。

(四)强化办案监督管理

上半年组织全体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进行了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要全体人员贯彻执行,每月如实进行填报,并进行应知应会相关知识测试,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召开了4 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228件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所评案件均为合格案件,发出流程监控12次,促进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五)强化对各类检察人员的日常管理

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了《江西省检察机关员额制检察官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检察机关制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日常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办理案件。明确检察辅助人员的办案职责。按照《江西省检察机关检察辅助人员办案职责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检察辅助人员办案职责和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辅助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分别为每个员额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建立了司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记录其岗位职责、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以及每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促进检察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2020年上半年司法档案填写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六)积极落实职业保障

上半年,我院为三类检察人员每月发放了基础性奖金,2019年度全年奖励性奖金经考核后于即将予以发放。对6名检察官职务序列进行了晋升,对3名按期晋升的检察官核发了对应的交通补贴。改革后三类检察人员的职业待遇有了明显提高、工作热情有了显著提升。

二、司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1、少数干警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思想认识还未完全到位。有部分同志对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司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2、三类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的要求在一定差距。

部分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知识结构老化,对新业务新知识学习不够,与改革目标要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尚有距离。

3、员额检察官管理监督乏力。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体系不健全,对检察官履职的事中、事后监督乏力。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检察官办案情况监督不够,管理监督职能有所弱化。

4、检察官助理和综合管理类人员的职级晋升工作尚未正式开始落实,聘用制书记员的等级评定工作也未开展。

5、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严重不足,需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确保检察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三、下步打算

1、继续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的学习宣讲,从思想上纠正他们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认识上的偏差,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2、继续强化对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与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铁军

3、要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

特别是要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监督,完善检察官履职的事中、事后监督。加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检察官办案情况管理监督。

4、加强与县委及组织部的沟通,尽快启动我院检察官助理和综合管理类人员的职级晋升工作,解决相关人员的职级待遇。

5、进一步健全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启动聘用制书记员的等级评定工作,发挥辅助人员的保障作用。

6、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支持,将检察院的经费问题进行 底保障,确保检察人员能安心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检察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通知公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8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位

    接访地点

    2025.8.1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4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8.8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8.11

    庄勇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2025.8.15

    徐元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18

    程立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22

    黄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信访接待室

    2025.8.25

    王纯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信访接待室

    2025.8.29

    吴琼

    检委会专职委员

    信访接待室

    访地点




    接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2020712

2020年以来,我院根据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时间节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年上半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

(一)加强了三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管理

2020年我院共有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一级检察官9名,二级检察官3名;上半年批准按期晋升一级检察官1名,二级检察官2名。2020年根据省院确定分配我院员额1名的计划,我院计划补充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上半年在市委和市检察院的组织下,对3名一级以上检察官进行了择优选升,其中1名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2名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目前正在等待上级批复。已晋升一级检察官1名,晋升二级检察官2名。在县委组织部的重视下,对我院16名检察官助理进行了职级套转。对2019年招聘的书记员加强了各项纪律教育和管理,为其发放了检察工作制服。并严格按照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过与人社局、财政局沟通协调,将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为聘用制书记员依法履职提供职业保障。

(二)积极组织检察官遴选

上半年按照省院分配我院1名员额检察官的比例要求,认真展检察官集中遴选,制定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实施方案》及《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评价办法》。在检察官遴选过程中从严把关,严格审查。上半年有3名检察官助理报名参加遴选考试和考核。遴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三)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

我院认真落实入额办案责任,特别是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案,严格执行《江西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入额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均按照省院确定的办案比例办理了一定数量的案件,同时还明确了每个入额院领导必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由案管办每季度通报,推动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2020年上半年,全院办案数为211件,院领导共带头办案72件,占全院办案数的34.12 %。

(四)强化办案监督管理

上半年组织全体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进行了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要全体人员贯彻执行,每月如实进行填报,并进行应知应会相关知识测试,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召开了4 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228件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所评案件均为合格案件,发出流程监控12次,促进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五)强化对各类检察人员的日常管理

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了《江西省检察机关员额制检察官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检察机关制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日常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办理案件。明确检察辅助人员的办案职责。按照《江西省检察机关检察辅助人员办案职责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检察辅助人员办案职责和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辅助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分别为每个员额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建立了司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记录其岗位职责、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以及每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促进检察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2020年上半年司法档案填写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六)积极落实职业保障

上半年,我院为三类检察人员每月发放了基础性奖金,2019年度全年奖励性奖金经考核后于即将予以发放。对6名检察官职务序列进行了晋升,对3名按期晋升的检察官核发了对应的交通补贴。改革后三类检察人员的职业待遇有了明显提高、工作热情有了显著提升。

二、司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1、少数干警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思想认识还未完全到位。有部分同志对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司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2、三类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的要求在一定差距。

部分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知识结构老化,对新业务新知识学习不够,与改革目标要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尚有距离。

3、员额检察官管理监督乏力。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体系不健全,对检察官履职的事中、事后监督乏力。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检察官办案情况监督不够,管理监督职能有所弱化。

4、检察官助理和综合管理类人员的职级晋升工作尚未正式开始落实,聘用制书记员的等级评定工作也未开展。

5、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严重不足,需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确保检察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三、下步打算

1、继续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的学习宣讲,从思想上纠正他们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认识上的偏差,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2、继续强化对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与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铁军

3、要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

特别是要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监督,完善检察官履职的事中、事后监督。加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检察官办案情况管理监督。

4、加强与县委及组织部的沟通,尽快启动我院检察官助理和综合管理类人员的职级晋升工作,解决相关人员的职级待遇。

5、进一步健全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启动聘用制书记员的等级评定工作,发挥辅助人员的保障作用。

6、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支持,将检察院的经费问题进行 底保障,确保检察人员能安心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检察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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