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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铅山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29  作者:  新闻来源:铅山检察  【字号: | |

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 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和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 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 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更多举措护航经济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 担当

全力战“疫”,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积极主动聚焦防疫抗疫检察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检察干警协助城东社区和挂点乡镇做好人员排查、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600余人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起诉涉疫犯罪嫌疑人9人。认真履行对县看守所的监管职责,疫情期间通过视频、电话、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开展日常检察监督,确保职责落实。与江西省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形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聚焦医疗废弃物处置、 餐饮场所卫生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疫情期间,县检察院还充分利用网络开展视频接访、远程提审、出庭公诉,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双提升。

聚焦“三大攻坚战”,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致力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分子2人。致力服务 和保障脱贫攻坚战,向5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向48户贫困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万余元。致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批准逮捕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破坏 环境资源类犯罪分子8人、起诉40人。

二、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检察 作为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推进“六清”工作,圆满完成 收官战。全年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0次,批 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12人,提起公诉823人,黑恶案件提 前介入引导侦查率100%,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7条,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8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坚定不移建设平安法治和谐铅山。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依法起诉利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活动破坏法律实施被告人13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坚决惩治涉黄、赌、毒等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切实提升人民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12158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72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2278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175241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司法责任,积极参加“综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网络视频法治课”“法 治副校长校园巡讲”等系列活动,覆盖群众、学生2万余人。扎 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受理来信信访件27件,件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精益求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制定了《铅山县人 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 “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 系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次,开展社会调查2次,开 展心理辅导5次。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目标,对渔业资源管理、水 源地保护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等行业治理难题开展了专项 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件。立足长江经济带保护和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办理破坏长江经济带、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犯罪 案件3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7件。

三、更强决心恪守公正立场,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 使命

把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余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开展非法证据调查9件,开展侦查违法活动监督11件。对法院量刑明显不当案件提出抗诉2件,1 已获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并改判。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对269名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并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犯罪 嫌疑人依法适用从宽处理,一审服判率达90%以上。

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与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 20 余人次,接受在押人员约见 4 次。对3件重大案件开展了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坚决排查非法证据。持续开展脱管、漏管和收监执行的检察监督, 16名脱管漏管人员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对4名不符合规定的在矫人员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对1名哺乳期满刑期未结 束人员提出收监建议。积极开展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推动 案件财产刑判决得到切实执行。

把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以《民 法典》实施为契机,大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 监督案件1件,主动摸排并立案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对1起伪造证据的虚假民事诉讼案提请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书,切实让损害第三人权益的“假官司”无处遁形。

把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法。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真正把公益诉讼做到刚性、做成刚性。全年在食药安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领域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通过公开宣告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 诉讼案件4件,同比上升300%,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 院考核中排名第二。

四、更严要求提升办案质效,在深化司法改革中落实检察 责任

深化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坚持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常态化公开,全年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8条,公开法律文书236件。实行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召开公开听证会3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

规范执法办案,让案件质量更高更严更实。实行核心业务数据每月分析研判,查找检察执法办案风险点。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8件,占比60%以上。狠抓案件质量,对 357 件已办结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3 次,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等 级晋升的重要考量。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管理办法》《提前介入工作暂行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见犯罪量刑起点参考意见》 等制度,确保规范执法办案。认真落实 “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0年铅山县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435,低于全省、全 市平均水平,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等容易导致“程序空 转”的环节明显减少。

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认真落实中政委、中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记录表500余份,其中有过问、干预等记录内容报告27份,“三个规定”已成为全体检察人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挺直腰杆的“护身符”。

五、更高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定检察 决心

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打造信念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讲政 治作为检察干警的根和魂,全年组织全院干警政治业务集中学习 2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全年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12次。认真开展政治谈心谈话,时刻提醒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以党的建设为先导,打造责任过硬检察队伍。以党建带队 建,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以及英 将乡、石塘镇、武夷山镇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 升党性修养。认真开展“三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 “双评”制度,先后获市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示 范点、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有5名干警获全县平安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2名干警获全县缉毒执法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 铅山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等荣誉。

以业务建设为重点,打造能力过硬检察队伍。运用学习强 国、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媒体平 台,加强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32 人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 以及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助力青年干警提升能力、快速成长。 积极开展“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基层检察院”活动,公 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抗诉、法律政策研究等多项工作在 全市业务考评中排名前三,先后获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 级单位”“缉毒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以纪律建设为抓手,打造作风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政法 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大力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制定了《铅山县 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洁检察”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梳理排查出1215个检察环节执法司法 风险问题,并按要求整改到位。认真配合上级院巡察整改“回头 看”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把接受督察巡察作为检察机关提高 政治意识、经受组织考验、夯实工作基础的重要途径。

六、更深层次接受外部监督,在打造阳光司法中体现检察 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认 罪认罚、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情况12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 议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及时加以研究并整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检察员1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拟不起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听证会4次,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民主测评中,铅山县检察院排名第4位。

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召开“同舟共济、检护明天”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时,邀请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对 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走访、赠阅检察报刊杂志、通报 工作情况等形式,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让代表、委员更好 地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更加注重舆情引导和网络监督。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紧 跟新时代宣传工作步伐,努力构建“互联网+检察宣传”新模 式。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动态 400 余篇,文章总阅读量达到了 20 万人次,拓展了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照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法治期望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还存在执法不规范、法律文书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强化,仍然存在“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队伍专业化素能距离新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和不 足,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并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起始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为“融入上饶主城区、建设美丽新铅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是坚定不移维护稳定。强化对分裂、渗透、邪教等危害国 家政权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 运毒、 网络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常态化机制,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 任,加强释法说理。继续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情。全面推动“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体系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是更大力度做好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不当、执行失衡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主人翁精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是铁心硬手从严治检。坚持政治建检,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革命化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法、学史力行。以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自身腐败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确保铅山检察工作后继有人。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2021年铅山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 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和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 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 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更多举措护航经济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 担当

全力战“疫”,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积极主动聚焦防疫抗疫检察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检察干警协助城东社区和挂点乡镇做好人员排查、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600余人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起诉涉疫犯罪嫌疑人9人。认真履行对县看守所的监管职责,疫情期间通过视频、电话、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开展日常检察监督,确保职责落实。与江西省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形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聚焦医疗废弃物处置、 餐饮场所卫生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疫情期间,县检察院还充分利用网络开展视频接访、远程提审、出庭公诉,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双提升。

聚焦“三大攻坚战”,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致力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分子2人。致力服务 和保障脱贫攻坚战,向5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向48户贫困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万余元。致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批准逮捕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破坏 环境资源类犯罪分子8人、起诉40人。

二、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检察 作为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推进“六清”工作,圆满完成 收官战。全年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0次,批 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12人,提起公诉823人,黑恶案件提 前介入引导侦查率100%,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7条,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8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坚定不移建设平安法治和谐铅山。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依法起诉利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活动破坏法律实施被告人13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坚决惩治涉黄、赌、毒等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切实提升人民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12158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72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2278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175241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司法责任,积极参加“综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网络视频法治课”“法 治副校长校园巡讲”等系列活动,覆盖群众、学生2万余人。扎 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受理来信信访件27件,件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精益求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制定了《铅山县人 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 “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 系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次,开展社会调查2次,开 展心理辅导5次。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目标,对渔业资源管理、水 源地保护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等行业治理难题开展了专项 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件。立足长江经济带保护和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办理破坏长江经济带、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犯罪 案件3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7件。

三、更强决心恪守公正立场,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 使命

把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余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开展非法证据调查9件,开展侦查违法活动监督11件。对法院量刑明显不当案件提出抗诉2件,1 已获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并改判。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对269名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并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犯罪 嫌疑人依法适用从宽处理,一审服判率达90%以上。

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与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 20 余人次,接受在押人员约见 4 次。对3件重大案件开展了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坚决排查非法证据。持续开展脱管、漏管和收监执行的检察监督, 16名脱管漏管人员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对4名不符合规定的在矫人员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对1名哺乳期满刑期未结 束人员提出收监建议。积极开展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推动 案件财产刑判决得到切实执行。

把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以《民 法典》实施为契机,大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 监督案件1件,主动摸排并立案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对1起伪造证据的虚假民事诉讼案提请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书,切实让损害第三人权益的“假官司”无处遁形。

把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法。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真正把公益诉讼做到刚性、做成刚性。全年在食药安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领域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通过公开宣告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 诉讼案件4件,同比上升300%,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 院考核中排名第二。

四、更严要求提升办案质效,在深化司法改革中落实检察 责任

深化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坚持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常态化公开,全年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8条,公开法律文书236件。实行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召开公开听证会3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

规范执法办案,让案件质量更高更严更实。实行核心业务数据每月分析研判,查找检察执法办案风险点。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8件,占比60%以上。狠抓案件质量,对 357 件已办结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3 次,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等 级晋升的重要考量。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管理办法》《提前介入工作暂行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见犯罪量刑起点参考意见》 等制度,确保规范执法办案。认真落实 “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0年铅山县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435,低于全省、全 市平均水平,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等容易导致“程序空 转”的环节明显减少。

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认真落实中政委、中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记录表500余份,其中有过问、干预等记录内容报告27份,“三个规定”已成为全体检察人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挺直腰杆的“护身符”。

五、更高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定检察 决心

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打造信念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讲政 治作为检察干警的根和魂,全年组织全院干警政治业务集中学习 2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全年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12次。认真开展政治谈心谈话,时刻提醒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以党的建设为先导,打造责任过硬检察队伍。以党建带队 建,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以及英 将乡、石塘镇、武夷山镇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 升党性修养。认真开展“三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 “双评”制度,先后获市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示 范点、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有5名干警获全县平安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2名干警获全县缉毒执法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 铅山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等荣誉。

以业务建设为重点,打造能力过硬检察队伍。运用学习强 国、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媒体平 台,加强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32 人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 以及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助力青年干警提升能力、快速成长。 积极开展“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基层检察院”活动,公 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抗诉、法律政策研究等多项工作在 全市业务考评中排名前三,先后获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 级单位”“缉毒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以纪律建设为抓手,打造作风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政法 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大力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制定了《铅山县 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洁检察”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梳理排查出1215个检察环节执法司法 风险问题,并按要求整改到位。认真配合上级院巡察整改“回头 看”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把接受督察巡察作为检察机关提高 政治意识、经受组织考验、夯实工作基础的重要途径。

六、更深层次接受外部监督,在打造阳光司法中体现检察 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认 罪认罚、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情况12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 议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及时加以研究并整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检察员1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拟不起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听证会4次,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民主测评中,铅山县检察院排名第4位。

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召开“同舟共济、检护明天”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时,邀请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对 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走访、赠阅检察报刊杂志、通报 工作情况等形式,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让代表、委员更好 地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更加注重舆情引导和网络监督。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紧 跟新时代宣传工作步伐,努力构建“互联网+检察宣传”新模 式。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动态 400 余篇,文章总阅读量达到了 20 万人次,拓展了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照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法治期望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还存在执法不规范、法律文书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强化,仍然存在“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队伍专业化素能距离新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和不 足,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并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起始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为“融入上饶主城区、建设美丽新铅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是坚定不移维护稳定。强化对分裂、渗透、邪教等危害国 家政权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 运毒、 网络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常态化机制,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 任,加强释法说理。继续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情。全面推动“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体系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是更大力度做好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不当、执行失衡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主人翁精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是铁心硬手从严治检。坚持政治建检,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革命化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法、学史力行。以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自身腐败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确保铅山检察工作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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