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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铅山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29  作者:  新闻来源:铅山检察  【字号: | |

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 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和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 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 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更多举措护航经济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 担当

全力战“疫”,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积极主动聚焦防疫抗疫检察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检察干警协助城东社区和挂点乡镇做好人员排查、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600余人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起诉涉疫犯罪嫌疑人9人。认真履行对县看守所的监管职责,疫情期间通过视频、电话、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开展日常检察监督,确保职责落实。与江西省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形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聚焦医疗废弃物处置、 餐饮场所卫生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疫情期间,县检察院还充分利用网络开展视频接访、远程提审、出庭公诉,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双提升。

聚焦“三大攻坚战”,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致力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分子2人。致力服务 和保障脱贫攻坚战,向5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向48户贫困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万余元。致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批准逮捕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破坏 环境资源类犯罪分子8人、起诉40人。

二、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检察 作为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推进“六清”工作,圆满完成 收官战。全年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0次,批 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12人,提起公诉823人,黑恶案件提 前介入引导侦查率100%,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7条,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8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坚定不移建设平安法治和谐铅山。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依法起诉利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活动破坏法律实施被告人13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坚决惩治涉黄、赌、毒等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切实提升人民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12158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72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2278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175241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司法责任,积极参加“综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网络视频法治课”“法 治副校长校园巡讲”等系列活动,覆盖群众、学生2万余人。扎 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受理来信信访件27件,件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精益求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制定了《铅山县人 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 “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 系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次,开展社会调查2次,开 展心理辅导5次。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目标,对渔业资源管理、水 源地保护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等行业治理难题开展了专项 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件。立足长江经济带保护和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办理破坏长江经济带、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犯罪 案件3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7件。

三、更强决心恪守公正立场,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 使命

把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余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开展非法证据调查9件,开展侦查违法活动监督11件。对法院量刑明显不当案件提出抗诉2件,1 已获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并改判。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对269名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并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犯罪 嫌疑人依法适用从宽处理,一审服判率达90%以上。

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与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 20 余人次,接受在押人员约见 4 次。对3件重大案件开展了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坚决排查非法证据。持续开展脱管、漏管和收监执行的检察监督, 16名脱管漏管人员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对4名不符合规定的在矫人员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对1名哺乳期满刑期未结 束人员提出收监建议。积极开展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推动 案件财产刑判决得到切实执行。

把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以《民 法典》实施为契机,大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 监督案件1件,主动摸排并立案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对1起伪造证据的虚假民事诉讼案提请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书,切实让损害第三人权益的“假官司”无处遁形。

把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法。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真正把公益诉讼做到刚性、做成刚性。全年在食药安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领域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通过公开宣告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 诉讼案件4件,同比上升300%,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 院考核中排名第二。

四、更严要求提升办案质效,在深化司法改革中落实检察 责任

深化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坚持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常态化公开,全年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8条,公开法律文书236件。实行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召开公开听证会3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

规范执法办案,让案件质量更高更严更实。实行核心业务数据每月分析研判,查找检察执法办案风险点。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8件,占比60%以上。狠抓案件质量,对 357 件已办结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3 次,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等 级晋升的重要考量。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管理办法》《提前介入工作暂行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见犯罪量刑起点参考意见》 等制度,确保规范执法办案。认真落实 “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0年铅山县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435,低于全省、全 市平均水平,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等容易导致“程序空 转”的环节明显减少。

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认真落实中政委、中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记录表500余份,其中有过问、干预等记录内容报告27份,“三个规定”已成为全体检察人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挺直腰杆的“护身符”。

五、更高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定检察 决心

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打造信念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讲政 治作为检察干警的根和魂,全年组织全院干警政治业务集中学习 2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全年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12次。认真开展政治谈心谈话,时刻提醒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以党的建设为先导,打造责任过硬检察队伍。以党建带队 建,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以及英 将乡、石塘镇、武夷山镇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 升党性修养。认真开展“三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 “双评”制度,先后获市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示 范点、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有5名干警获全县平安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2名干警获全县缉毒执法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 铅山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等荣誉。

以业务建设为重点,打造能力过硬检察队伍。运用学习强 国、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媒体平 台,加强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32 人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 以及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助力青年干警提升能力、快速成长。 积极开展“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基层检察院”活动,公 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抗诉、法律政策研究等多项工作在 全市业务考评中排名前三,先后获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 级单位”“缉毒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以纪律建设为抓手,打造作风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政法 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大力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制定了《铅山县 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洁检察”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梳理排查出1215个检察环节执法司法 风险问题,并按要求整改到位。认真配合上级院巡察整改“回头 看”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把接受督察巡察作为检察机关提高 政治意识、经受组织考验、夯实工作基础的重要途径。

六、更深层次接受外部监督,在打造阳光司法中体现检察 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认 罪认罚、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情况12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 议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及时加以研究并整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检察员1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拟不起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听证会4次,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民主测评中,铅山县检察院排名第4位。

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召开“同舟共济、检护明天”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时,邀请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对 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走访、赠阅检察报刊杂志、通报 工作情况等形式,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让代表、委员更好 地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更加注重舆情引导和网络监督。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紧 跟新时代宣传工作步伐,努力构建“互联网+检察宣传”新模 式。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动态 400 余篇,文章总阅读量达到了 20 万人次,拓展了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照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法治期望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还存在执法不规范、法律文书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强化,仍然存在“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队伍专业化素能距离新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和不 足,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并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起始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为“融入上饶主城区、建设美丽新铅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是坚定不移维护稳定。强化对分裂、渗透、邪教等危害国 家政权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 运毒、 网络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常态化机制,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 任,加强释法说理。继续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情。全面推动“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体系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是更大力度做好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不当、执行失衡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主人翁精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是铁心硬手从严治检。坚持政治建检,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革命化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法、学史力行。以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自身腐败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确保铅山检察工作后继有人。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2021年铅山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 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和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 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 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更多举措护航经济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 担当

全力战“疫”,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积极主动聚焦防疫抗疫检察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检察干警协助城东社区和挂点乡镇做好人员排查、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600余人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起诉涉疫犯罪嫌疑人9人。认真履行对县看守所的监管职责,疫情期间通过视频、电话、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开展日常检察监督,确保职责落实。与江西省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形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聚焦医疗废弃物处置、 餐饮场所卫生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疫情期间,县检察院还充分利用网络开展视频接访、远程提审、出庭公诉,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双提升。

聚焦“三大攻坚战”,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致力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分子2人。致力服务 和保障脱贫攻坚战,向5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向48户贫困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万余元。致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批准逮捕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破坏 环境资源类犯罪分子8人、起诉40人。

二、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检察 作为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推进“六清”工作,圆满完成 收官战。全年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0次,批 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12人,提起公诉823人,黑恶案件提 前介入引导侦查率100%,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7条,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8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坚定不移建设平安法治和谐铅山。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依法起诉利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活动破坏法律实施被告人13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坚决惩治涉黄、赌、毒等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切实提升人民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12158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72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2278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175241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司法责任,积极参加“综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网络视频法治课”“法 治副校长校园巡讲”等系列活动,覆盖群众、学生2万余人。扎 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受理来信信访件27件,件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精益求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制定了《铅山县人 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 “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 系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次,开展社会调查2次,开 展心理辅导5次。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目标,对渔业资源管理、水 源地保护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等行业治理难题开展了专项 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件。立足长江经济带保护和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办理破坏长江经济带、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犯罪 案件3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7件。

三、更强决心恪守公正立场,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 使命

把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余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开展非法证据调查9件,开展侦查违法活动监督11件。对法院量刑明显不当案件提出抗诉2件,1 已获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并改判。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对269名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并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犯罪 嫌疑人依法适用从宽处理,一审服判率达90%以上。

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与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 20 余人次,接受在押人员约见 4 次。对3件重大案件开展了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坚决排查非法证据。持续开展脱管、漏管和收监执行的检察监督, 16名脱管漏管人员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对4名不符合规定的在矫人员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对1名哺乳期满刑期未结 束人员提出收监建议。积极开展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推动 案件财产刑判决得到切实执行。

把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以《民 法典》实施为契机,大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 监督案件1件,主动摸排并立案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对1起伪造证据的虚假民事诉讼案提请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书,切实让损害第三人权益的“假官司”无处遁形。

把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方法。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真正把公益诉讼做到刚性、做成刚性。全年在食药安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领域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通过公开宣告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 诉讼案件4件,同比上升300%,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 院考核中排名第二。

四、更严要求提升办案质效,在深化司法改革中落实检察 责任

深化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坚持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常态化公开,全年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8条,公开法律文书236件。实行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召开公开听证会3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

规范执法办案,让案件质量更高更严更实。实行核心业务数据每月分析研判,查找检察执法办案风险点。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8件,占比60%以上。狠抓案件质量,对 357 件已办结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3 次,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等 级晋升的重要考量。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管理办法》《提前介入工作暂行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见犯罪量刑起点参考意见》 等制度,确保规范执法办案。认真落实 “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0年铅山县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435,低于全省、全 市平均水平,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等容易导致“程序空 转”的环节明显减少。

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认真落实中政委、中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记录表500余份,其中有过问、干预等记录内容报告27份,“三个规定”已成为全体检察人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挺直腰杆的“护身符”。

五、更高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定检察 决心

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打造信念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讲政 治作为检察干警的根和魂,全年组织全院干警政治业务集中学习 2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全年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12次。认真开展政治谈心谈话,时刻提醒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以党的建设为先导,打造责任过硬检察队伍。以党建带队 建,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方志敏干部学院、方志敏故居以及英 将乡、石塘镇、武夷山镇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 升党性修养。认真开展“三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 “双评”制度,先后获市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示 范点、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有5名干警获全县平安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2名干警获全县缉毒执法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 铅山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等荣誉。

以业务建设为重点,打造能力过硬检察队伍。运用学习强 国、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媒体平 台,加强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32 人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 以及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助力青年干警提升能力、快速成长。 积极开展“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基层检察院”活动,公 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抗诉、法律政策研究等多项工作在 全市业务考评中排名前三,先后获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 级单位”“缉毒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以纪律建设为抓手,打造作风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政法 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大力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制定了《铅山县 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洁检察”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梳理排查出1215个检察环节执法司法 风险问题,并按要求整改到位。认真配合上级院巡察整改“回头 看”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把接受督察巡察作为检察机关提高 政治意识、经受组织考验、夯实工作基础的重要途径。

六、更深层次接受外部监督,在打造阳光司法中体现检察 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认 罪认罚、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情况12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 议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及时加以研究并整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检察员1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拟不起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听证会4次,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民主测评中,铅山县检察院排名第4位。

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召开“同舟共济、检护明天”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时,邀请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对 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走访、赠阅检察报刊杂志、通报 工作情况等形式,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让代表、委员更好 地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更加注重舆情引导和网络监督。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紧 跟新时代宣传工作步伐,努力构建“互联网+检察宣传”新模 式。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动态 400 余篇,文章总阅读量达到了 20 万人次,拓展了社会各界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照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法治期望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还存在执法不规范、法律文书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强化,仍然存在“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队伍专业化素能距离新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和不 足,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并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起始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为“融入上饶主城区、建设美丽新铅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是坚定不移维护稳定。强化对分裂、渗透、邪教等危害国 家政权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 运毒、 网络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常态化机制,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 任,加强释法说理。继续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情。全面推动“四大检察”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体系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是更大力度做好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不当、执行失衡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主人翁精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是铁心硬手从严治检。坚持政治建检,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革命化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法、学史力行。以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自身腐败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确保铅山检察工作后继有人。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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