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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29  作者:  新闻来源:铅山检察  【字号: | |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全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件,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

一、瞄准服务大局主旋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保持乘风破浪的干事热情,在担当作为中做到“只争朝夕”。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针对最高检督办的涉胡某宇事件网络谣言案,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着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案件1件2人。加大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人,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持续助力平安铅山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检验检察质效,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5件27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88件1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0件49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18件289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回复率100%,有力推动耕地保护、养老机构公共安全等领域综合治理。

二、坚持检察为民主基调,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境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用心办好为民实事。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执行监督工作,加强与县法院、县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畅通弱势群体维权渠道,依法支持起诉,帮助22名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维护权益24万余元,办理的张某农资财产受损支持起诉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深入实施司法救助“小水滴”工程,对30名被害人提供救助金22.4万元,办理的李某包等6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开展轻微犯罪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组织90余名涉案人员参与交通卡口、禁渔巡查、补植复绿等志愿服务120余次。稳妥办理各类来信来访51件,落实院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托县政协设在全县各村“赣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邀请驻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当地乡贤等参与听证,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创新打造“赣事好商量 听证零距离”特色检察听证品牌,因成效显著,被人民网、《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办理的余某英、余某兰刑事申诉信访检察听证案入选最高检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广泛凝聚未检合力。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72人。常态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帮助误入歧途的青少年“重回正轨。围绕校园周边安全、烟酒制品销售等开展专项监督8次,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撤案1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5件次。适应法律法规新变化 推动涉野生动植物类刑事案件依法办理,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典型事例。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隐患,制发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保障看守所安全运行。深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人,为反腐败贡献检察力量。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做强。与县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健全完善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挂牌设立“执行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司法合力,全年共计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 4件,向县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书面检察建议2件。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形式,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1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案件,办理涉及电梯安全案件5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通道”畅通。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工作部署,围绕“守住耕地红线”主题,办理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案件25件,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5件,通过办案督促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31.27亩,复垦撂荒的耕地2110.74亩,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550公斤,农膜22100公斤,补征入库耕地占用税3982万余元、滞纳金743万余元。办理的农用薄膜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专刊刊发。办理的督促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职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点燃能动履职主引擎,凝心聚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始终以更能动、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利用好铅山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秉持“传承河帮茶师精神,锻造‘工匠’检察队伍”的理念,强化创新、极致、情怀三种意识,创新打造“学茶师·做检匠”检察文化品牌,激发检察活力。在该品牌的引领下,探索打造“赣事好商量 听证零距离”特色检察听证、“民事支持起诉”等一系列特色品牌工作,助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做深大数据法律监督。坚持把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依托大数据模型筛查线索并办理案件48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份;构建的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思路被上饶市检察院采用。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走访座谈人大代表20余人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坚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针对拟不起诉、不批捕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36次,300余人次代表、委员等参加听证,增强司法办案公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五、锻造堪当重任主力军,驰而不息培塑过硬新时代检察队伍

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定力,持续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工作。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类集中学习研讨12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主题教育,为新征程凝心聚力。政治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第一党支部荣获市委“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

注重干警素能提升。坚持思想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同步实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第一议题”“三会一课”融入业务提升,开设检察官大讲堂、茶师检匠实践基地、庭审观摩等学习平台,发挥“传帮带”作用,注重课堂教育和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紧密衔接党支部学习教育与学习平台讲座,不断提升干警综合能力。2023年,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2次,检察官大讲堂12次,茶师检匠实践活动4次。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等铁规禁令,狠抓“三个规定”执行,坚持“逢问必录”2023年,共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4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使命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不足和差距一是检察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融入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实际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刚性还不足,法律监督的感知度、认可度还需不断提升,尤其是在破除监督信息壁垒方面有待更好发挥检察智慧;三是数字检察实战实效作用还不够凸显;四是检察队伍素能亟待提升,尤其是检察专业化建设跟不上新时代履职要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干劲与担当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融入上饶中心城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铅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紧扣中心大局,优履职、提效能,有效保障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精准打击犯罪特别是涉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电信诈骗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更加主动、有力开展深层次类案监督,更加深入、精准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和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升服务社会治理的效能。

二是强化检察为民,惠民生、暖民心,回应群众所忧所急所盼。加大对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创新“枫桥经验”检察实践,认真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公开听证、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助力幸福铅山建设。加大对涉案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力度,以检察优质服务赢得民心、守住民心。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重质量、保效果,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提升“四大检察”履职水平和融合式发展。构建高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固强补弱,确保检察业务“争先进、创一流”。突出发挥数字检察监督效能,探索检察工作中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精准开展法律监督

  四是注重品牌培育,善谋划、勇创优,不断擦亮铅山检察辨识度。充分利用好铅山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持续擦亮“学茶师·做检匠”检察文化品牌。不断探索“检察牵头、政协搭台”的听证新格局,持续深化“赣事好商量 听证零距离”实质性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新品牌。做好案后文章,发挥典型案例、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五是抓好队伍建设,强能力、优作风,持续锻造过硬新时代铁军。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注重党建和业务融合推进,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检融入日常,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理论研究等方式,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和复合型人才培养。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2024年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全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件,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

一、瞄准服务大局主旋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保持乘风破浪的干事热情,在担当作为中做到“只争朝夕”。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针对最高检督办的涉胡某宇事件网络谣言案,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着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案件1件2人。加大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人,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持续助力平安铅山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检验检察质效,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5件27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88件1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0件49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18件289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回复率100%,有力推动耕地保护、养老机构公共安全等领域综合治理。

二、坚持检察为民主基调,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境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用心办好为民实事。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执行监督工作,加强与县法院、县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畅通弱势群体维权渠道,依法支持起诉,帮助22名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维护权益24万余元,办理的张某农资财产受损支持起诉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深入实施司法救助“小水滴”工程,对30名被害人提供救助金22.4万元,办理的李某包等6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开展轻微犯罪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组织90余名涉案人员参与交通卡口、禁渔巡查、补植复绿等志愿服务120余次。稳妥办理各类来信来访51件,落实院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托县政协设在全县各村“赣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邀请驻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当地乡贤等参与听证,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创新打造“赣事好商量 听证零距离”特色检察听证品牌,因成效显著,被人民网、《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办理的余某英、余某兰刑事申诉信访检察听证案入选最高检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广泛凝聚未检合力。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72人。常态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帮助误入歧途的青少年“重回正轨。围绕校园周边安全、烟酒制品销售等开展专项监督8次,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撤案1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5件次。适应法律法规新变化 推动涉野生动植物类刑事案件依法办理,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典型事例。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隐患,制发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保障看守所安全运行。深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人,为反腐败贡献检察力量。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做强。与县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健全完善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挂牌设立“执行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司法合力,全年共计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 4件,向县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书面检察建议2件。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形式,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1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案件,办理涉及电梯安全案件5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通道”畅通。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工作部署,围绕“守住耕地红线”主题,办理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案件25件,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5件,通过办案督促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31.27亩,复垦撂荒的耕地2110.74亩,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550公斤,农膜22100公斤,补征入库耕地占用税3982万余元、滞纳金743万余元。办理的农用薄膜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专刊刊发。办理的督促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职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点燃能动履职主引擎,凝心聚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始终以更能动、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利用好铅山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秉持“传承河帮茶师精神,锻造‘工匠’检察队伍”的理念,强化创新、极致、情怀三种意识,创新打造“学茶师·做检匠”检察文化品牌,激发检察活力。在该品牌的引领下,探索打造“赣事好商量 听证零距离”特色检察听证、“民事支持起诉”等一系列特色品牌工作,助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做深大数据法律监督。坚持把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依托大数据模型筛查线索并办理案件48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份;构建的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思路被上饶市检察院采用。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走访座谈人大代表20余人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坚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针对拟不起诉、不批捕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36次,300余人次代表、委员等参加听证,增强司法办案公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五、锻造堪当重任主力军,驰而不息培塑过硬新时代检察队伍

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定力,持续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工作。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类集中学习研讨12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主题教育,为新征程凝心聚力。政治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第一党支部荣获市委“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

注重干警素能提升。坚持思想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同步实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第一议题”“三会一课”融入业务提升,开设检察官大讲堂、茶师检匠实践基地、庭审观摩等学习平台,发挥“传帮带”作用,注重课堂教育和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紧密衔接党支部学习教育与学习平台讲座,不断提升干警综合能力。2023年,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2次,检察官大讲堂12次,茶师检匠实践活动4次。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等铁规禁令,狠抓“三个规定”执行,坚持“逢问必录”2023年,共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4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使命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不足和差距一是检察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融入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实际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刚性还不足,法律监督的感知度、认可度还需不断提升,尤其是在破除监督信息壁垒方面有待更好发挥检察智慧;三是数字检察实战实效作用还不够凸显;四是检察队伍素能亟待提升,尤其是检察专业化建设跟不上新时代履职要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干劲与担当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融入上饶中心城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铅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紧扣中心大局,优履职、提效能,有效保障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精准打击犯罪特别是涉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电信诈骗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更加主动、有力开展深层次类案监督,更加深入、精准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和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升服务社会治理的效能。

二是强化检察为民,惠民生、暖民心,回应群众所忧所急所盼。加大对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创新“枫桥经验”检察实践,认真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公开听证、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助力幸福铅山建设。加大对涉案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力度,以检察优质服务赢得民心、守住民心。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重质量、保效果,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提升“四大检察”履职水平和融合式发展。构建高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固强补弱,确保检察业务“争先进、创一流”。突出发挥数字检察监督效能,探索检察工作中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精准开展法律监督

  四是注重品牌培育,善谋划、勇创优,不断擦亮铅山检察辨识度。充分利用好铅山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持续擦亮“学茶师·做检匠”检察文化品牌。不断探索“检察牵头、政协搭台”的听证新格局,持续深化“赣事好商量 听证零距离”实质性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新品牌。做好案后文章,发挥典型案例、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五是抓好队伍建设,强能力、优作风,持续锻造过硬新时代铁军。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注重党建和业务融合推进,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检融入日常,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理论研究等方式,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和复合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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