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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顺利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复查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于2014年晋升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近日,院又顺利通过了由江西省档案局委托、上饶市档案局组织的考核评估组考核,继续保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抓机制强队伍,全力保障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档案室专职档案员以外,每个内设部门都配备1兼职档案员,要求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都要熟悉诉讼档案业务,构筑以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形成了全院上下齐抓共管档案工作的格局每年都将档案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计划,及时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不断建立健全了各类档案管理制度促使档案管理工作安全稳定。为档案室配置了灭火器除湿机、电子温湿度计等设备以及专用服务器、电脑、打印复印机、扫描仪档案专用管理软件等设备,达到了八防要求逐步实现了自动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是抓管理规范,全力推进档案业务建设水平。按规定制定了档案分类大纲、全宗介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制度,确保档案业务工作符合要求。每年及时部署、督促各部门移交应归档文件,并做好登记造册,交接手续完备,归档的文件质量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档案分类科学,组卷规范合理,编目清晰,装卷美观,排架合理;坚持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变化情况,每季度由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同志定期检查,档案管理精心细致。及时成立了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同时依托局域网,室藏档案全部建立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文件级目录数据著录达到总数的100%,室藏10年以来的文书档案和诉讼档案建立了全文数据库,开展了全文存储工作实现档案管理自动化、档案信息传递网络化、档案保护现代化。

三是抓服务促发展,全心做好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我院立足于以档案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强化开发利用措施,将死档案变成了活信息及时做好查借阅审批登记、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等,各部门和其他单位每年查阅、利用诉讼、文书档案均在50次以上积极开展了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了机关历史沿革、大事记、历年表彰情况、历年人员变动情况、规章制度汇编、检察工作报告汇编、历年检察总结汇编、论文集等专题资料,开辟了单独的档案展览室,陈列历年来所获荣誉、设施设备等实物档案以及机关历史变迁、职能介绍等信息使检察档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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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顺利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复查

 

近年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于2014年晋升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近日,院又顺利通过了由江西省档案局委托、上饶市档案局组织的考核评估组考核,继续保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抓机制强队伍,全力保障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档案室专职档案员以外,每个内设部门都配备1兼职档案员,要求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都要熟悉诉讼档案业务,构筑以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形成了全院上下齐抓共管档案工作的格局每年都将档案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计划,及时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不断建立健全了各类档案管理制度促使档案管理工作安全稳定。为档案室配置了灭火器除湿机、电子温湿度计等设备以及专用服务器、电脑、打印复印机、扫描仪档案专用管理软件等设备,达到了八防要求逐步实现了自动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是抓管理规范,全力推进档案业务建设水平。按规定制定了档案分类大纲、全宗介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制度,确保档案业务工作符合要求。每年及时部署、督促各部门移交应归档文件,并做好登记造册,交接手续完备,归档的文件质量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档案分类科学,组卷规范合理,编目清晰,装卷美观,排架合理;坚持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变化情况,每季度由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同志定期检查,档案管理精心细致。及时成立了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同时依托局域网,室藏档案全部建立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文件级目录数据著录达到总数的100%,室藏10年以来的文书档案和诉讼档案建立了全文数据库,开展了全文存储工作实现档案管理自动化、档案信息传递网络化、档案保护现代化。

三是抓服务促发展,全心做好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我院立足于以档案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强化开发利用措施,将死档案变成了活信息及时做好查借阅审批登记、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等,各部门和其他单位每年查阅、利用诉讼、文书档案均在50次以上积极开展了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了机关历史沿革、大事记、历年表彰情况、历年人员变动情况、规章制度汇编、检察工作报告汇编、历年检察总结汇编、论文集等专题资料,开辟了单独的档案展览室,陈列历年来所获荣誉、设施设备等实物档案以及机关历史变迁、职能介绍等信息使检察档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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