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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共建,双赢共赢!铅山县法检“两院”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
时间:2024-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铅山县人民法院在县检察院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出席并讲话。

会上,法检两院分别通报2023年度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沟通协作机制”、“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调整机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坦诚交换意见,法检“两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

陈跃强调:要凝聚思想共识,坚持同心同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理念先行、使命引领,切实将“两院”交流会商会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主动接受监督,拥抱监督,落实检察建议整改;要加强业务交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完善沟通联络渠道,把良性互动、积极协作的工作机制保持好、发挥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提升共建水平,在坚持日常会商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廉建教育,拓展团建活动,切实在共建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

徐元健强调:要加强政策互学,通过会商机制及时交流,促进法检司法标准统一;要深化良性互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同轴运转,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要换位思考,互相支持理解,找到工作最佳结合点,构建更加紧密的法治建设共同体;要坚持携手会商,用好交流会商平台,开展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增加干警业务交流机会,共同提升能力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保障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下一步,铅山法检“两院”将此次交流会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检合作、业务交流 、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提升案件质效,画好法治“同心圆”。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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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共建,双赢共赢!铅山县法检“两院”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与铅山县人民法院在县检察院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元健出席并讲话。

会上,法检两院分别通报2023年度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沟通协作机制”、“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调整机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坦诚交换意见,法检“两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

陈跃强调:要凝聚思想共识,坚持同心同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理念先行、使命引领,切实将“两院”交流会商会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主动接受监督,拥抱监督,落实检察建议整改;要加强业务交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完善沟通联络渠道,把良性互动、积极协作的工作机制保持好、发挥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提升共建水平,在坚持日常会商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廉建教育,拓展团建活动,切实在共建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

徐元健强调:要加强政策互学,通过会商机制及时交流,促进法检司法标准统一;要深化良性互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同轴运转,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要换位思考,互相支持理解,找到工作最佳结合点,构建更加紧密的法治建设共同体;要坚持携手会商,用好交流会商平台,开展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增加干警业务交流机会,共同提升能力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保障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下一步,铅山法检“两院”将此次交流会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检合作、业务交流 、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提升案件质效,画好法治“同心圆”。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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