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要闻速递
【共筑寄递安全 助推安全生产】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
时间:2022-11-01  作者:黄晶 孔令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10月27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铅山县公安局召开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

会议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立佳主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铅山县辖区内部分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强调了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通过详细讲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提高与会人员对寄递、生产安全的重要性认识。针对近年来我县邮寄物流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问题,结合我院办理的有关犯罪案件情况及相关案例对快递企业开展了警示教育。

会议上,各方达成共识,共同筑牢寄递、生产安全“防火墙”。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日常管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二是凝聚合力,建立检警企三方常态化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筑寄递、安全生产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落实效果,进一步推动“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形成邮寄快递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为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通知公告

  • 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3件,涉及司法活动3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8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0件,第三检察部填报4件。

    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 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其他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您的位置:首页>要闻速递

【共筑寄递安全 助推安全生产】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


为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10月27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铅山县公安局召开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

会议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立佳主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铅山县辖区内部分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强调了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通过详细讲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提高与会人员对寄递、生产安全的重要性认识。针对近年来我县邮寄物流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问题,结合我院办理的有关犯罪案件情况及相关案例对快递企业开展了警示教育。

会议上,各方达成共识,共同筑牢寄递、生产安全“防火墙”。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日常管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二是凝聚合力,建立检警企三方常态化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筑寄递、安全生产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下一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落实效果,进一步推动“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形成邮寄快递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为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西区

电话:0793-5332156 邮编:334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