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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
时间:2026-01-16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

携手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贺荣主持座谈会

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主持座谈会。

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共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力量。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主持座谈会。

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以及律师代表蒋敏、肖胜方、方燕、陈灿、李浩江分别发言。

“全国律协与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配合出台有关工作规定,取得积极成效,建议以更实举措保障律师会见权、知情权、阅卷权”“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自律与有效外部监督,建议加强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共同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近年来,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建议更好发挥律师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中的专业作用”“最高检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建议进一步推动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近年来检律良性互动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建议进一步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律师和司法人员都立足本职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议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破解‘执行难’等方面深化协作”……座谈会上,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以及律师代表蒋敏、肖胜方、方燕、陈灿、李浩江分别介绍有关工作,并结合各自执业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应勇边听边记,不时插话与大家交流。

“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履职的根本遵循,都是党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应勇指出,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既需要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也需要广大律师队伍依法执业。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既要在履职办案各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也要对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依法执业开展监督。要持续深化检律协作,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一道,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共同落实,合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履职办案中加强检律衔接配合,更加充分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常态化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在化解矛盾中发挥检律职责优势,合力做好释法说理、积案化解、定分止争等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有效制约中推动检律规范履职,持续构建“亲”“清”检律关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止检察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制度等铁规禁令,促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律师是检察机关日常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法律服务群体,对检察履职办案情况看得更清、感受更深、意见建议更专业。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贺荣指出,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一支重要的专业力量。律师和检察官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都承担着重要职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部署,对新征程律师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久久为功抓实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提升律师依法执业能力,引导广大律师自觉把“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落到实际行动中。要与检察机关一道持续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保障,发挥好律师协会作用,在保障会见权、知情权和依法听取律师意见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措施,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律师依法履职营造更优环境。要深化检律协作,健全与检察机关的双向情况通报和沟通反馈机制,支持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工作,持续构建“亲”“清”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要聚焦“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探索创新律师服务大局的模式,团结凝聚广大律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贡献专业力量,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通报2025年以来检律协作及检察机关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情况,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武增通报律师工作有关情况。最高检、司法部有关部门和全国律协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通知公告
  • 因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5.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文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将《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发送至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相关责任。我公司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面试工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示及聘用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外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聘用期待遇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食宿自行解决。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907031820

    邮箱:jianfeng_hr2026@163.com

    附件:《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载报名表)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剑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本院图片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徐元健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本院介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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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

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

携手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贺荣主持座谈会

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主持座谈会。

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律协走访交流、听取意见,共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力量。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主持座谈会。

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以及律师代表蒋敏、肖胜方、方燕、陈灿、李浩江分别发言。

“全国律协与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配合出台有关工作规定,取得积极成效,建议以更实举措保障律师会见权、知情权、阅卷权”“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自律与有效外部监督,建议加强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共同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近年来,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建议更好发挥律师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中的专业作用”“最高检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建议进一步推动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近年来检律良性互动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建议进一步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律师和司法人员都立足本职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议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破解‘执行难’等方面深化协作”……座谈会上,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以及律师代表蒋敏、肖胜方、方燕、陈灿、李浩江分别介绍有关工作,并结合各自执业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应勇边听边记,不时插话与大家交流。

“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履职的根本遵循,都是党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应勇指出,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既需要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也需要广大律师队伍依法执业。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既要在履职办案各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也要对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依法执业开展监督。要持续深化检律协作,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一道,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共同落实,合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履职办案中加强检律衔接配合,更加充分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常态化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在化解矛盾中发挥检律职责优势,合力做好释法说理、积案化解、定分止争等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有效制约中推动检律规范履职,持续构建“亲”“清”检律关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止检察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制度等铁规禁令,促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律师是检察机关日常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法律服务群体,对检察履职办案情况看得更清、感受更深、意见建议更专业。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贺荣指出,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一支重要的专业力量。律师和检察官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都承担着重要职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部署,对新征程律师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久久为功抓实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提升律师依法执业能力,引导广大律师自觉把“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落到实际行动中。要与检察机关一道持续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保障,发挥好律师协会作用,在保障会见权、知情权和依法听取律师意见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措施,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律师依法履职营造更优环境。要深化检律协作,健全与检察机关的双向情况通报和沟通反馈机制,支持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工作,持续构建“亲”“清”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要聚焦“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探索创新律师服务大局的模式,团结凝聚广大律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贡献专业力量,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通报2025年以来检律协作及检察机关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情况,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武增通报律师工作有关情况。最高检、司法部有关部门和全国律协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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